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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便利境外人員住宿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文機關: 商務部 中央網信辦 公安部 文化和旅遊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移民局 國家外匯局
發文字號: 商服貿函〔2024〕324號   源: 商務部網站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 標       題: 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便利境外人員住宿若干措施的通知
  • 發文機關:商務部 中央網信辦 公安部 文化和旅遊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移民局 國家外匯局
  • 發文字號:商服貿函〔2024〕324號
  • 來       源:商務部網站
  • 主題分類: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01日

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便利境外人員住宿若干措施的通
商服貿函〔2024〕3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網信、公安及其出入境、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外匯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局:

為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更好為入境旅遊、工作、生活的境外人員提供住宿服務,依法保障在華境外人員合法權益,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商務部等部門制定了便利境外人員住宿的若干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合規經營

地方相關部門、網絡運營平臺不應以資質要求等為門檻限制住宿業經營者接待境外人員住宿,網絡運營平臺、住宿業經營者不應違規對外發佈不接待境外人員住宿的有關信息。省級網信、公安、商務、文旅等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聯合加強市場整治,排查本地住宿業經營者和網絡運營平臺違規限制境外人員住宿問題,並及時督促整改。

二、提升接待能力

支持住宿業經營者開展前臺接待人員崗前培訓,提升前臺接待等相關人員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住宿業經營者升級服務標準和設施設備,提供旅遊、交通、購物等相關信息服務,開通國際長途,張貼中外文標識,配備具有一定外語能力的前臺接待人員或人工智慧翻譯設備等便利化服務設施設備。

三、加強行業自律

各地方、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強化行業自律,督促住宿業經營者秉持平等、公平、誠信經營原則,確保經營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範。鼓勵行業協會組織開展涉外業務培訓,推動制定相關服務標準。支持行業協會和有關網絡運營平臺開展評估評價,引導住宿業經營者誠信合規經營。

四、發揮平臺作用

引導網絡運營平臺優化外文版本應用程序,提升境外人員下載、註冊、預訂産品或服務等全流程服務體驗。壓實網絡運營平臺責任,加強對入駐商家發佈信息審核把關。發揮網絡運營平臺規模效應,鼓勵平臺開設酒店外語、接待禮儀等線上課程,提供登記入住、客房預訂等外語培訓,幫助住宿業經營者更好為來華境外人員提供服務。

五、優化登記管理

進一步優化住宿業經營者對境外人員住宿登記的管理服務工作,簡化信息採集項目,拓展登記報送方式,進一步加強對境外人員住宿登記的指導培訓,便利住宿業經營者依法便捷開展住宿登記。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規範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5號),堅持教育管理先行,包容審慎執法,指導規範提升住宿業經營者涉外接待服務能力。

六、暢通服務渠道

完善境外人員溝通服務渠道,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機場、火車站等場所完善中英文或其他主要語種標識,提供問詢服務,開展境外人員住宿前置引導服務。充分發揮12367移民管理政務服務平臺作用,加快推進與12345熱線互聯互通,全時段中英雙語提供政策答疑、信息諮詢、投訴舉報、意見建議受理等服務。

七、提升支付便利度

優化境外銀行卡受理環境,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推進住宿等領域境外銀行卡受理設備軟硬體改造,積極拓展境外銀行卡和境外電子錢包受理商戶,提升銀行卡受理終端機具布放率。引導住宿業經營者公開承諾可收取現金,做好零錢備付,滿足現金使用需求。支持境外人員入住較多的酒店增設外幣兌換機構和設施,增加可兌換的外幣幣種。支持與住宿業密切相關的網絡運營平臺優化境外人員線上購買産品與服務的支付體驗,持續完善、提升移動支付服務。

八、營造友好氛圍

各地方、各相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積極引導本地住宿業經營者學習相關政策,提升服務水平。加大面向境外人員的宣傳力度,讓更多境外人員了解、知曉相關服務和政策,營造良好涉外服務環境。充分發揮服務熱線、諮詢平臺作用,加大人員投入,加強能力培訓,妥善、認真對待相關諮詢、訴求和投訴,展示中國開放、包容、友好的形象。

各地方、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結合自身職能主動了解、及時解決境外人員在住宿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為境外人員提供更加便利友好的住宿環境,全面推進國際交流與合作,更好服務高水平開放和高質量發展。

商務部
中央網信辦
公安部
文化和旅遊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移民局
國家外匯局
2024年7月1日

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便利境外人員住宿若干措施的通
商服貿函〔2024〕3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網信、公安及其出入境、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外匯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局:

為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更好為入境旅遊、工作、生活的境外人員提供住宿服務,依法保障在華境外人員合法權益,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商務部等部門制定了便利境外人員住宿的若干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合規經營

地方相關部門、網絡運營平臺不應以資質要求等為門檻限制住宿業經營者接待境外人員住宿,網絡運營平臺、住宿業經營者不應違規對外發佈不接待境外人員住宿的有關信息。省級網信、公安、商務、文旅等相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聯合加強市場整治,排查本地住宿業經營者和網絡運營平臺違規限制境外人員住宿問題,並及時督促整改。

二、提升接待能力

支持住宿業經營者開展前臺接待人員崗前培訓,提升前臺接待等相關人員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住宿業經營者升級服務標準和設施設備,提供旅遊、交通、購物等相關信息服務,開通國際長途,張貼中外文標識,配備具有一定外語能力的前臺接待人員或人工智慧翻譯設備等便利化服務設施設備。

三、加強行業自律

各地方、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強化行業自律,督促住宿業經營者秉持平等、公平、誠信經營原則,確保經營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範。鼓勵行業協會組織開展涉外業務培訓,推動制定相關服務標準。支持行業協會和有關網絡運營平臺開展評估評價,引導住宿業經營者誠信合規經營。

四、發揮平臺作用

引導網絡運營平臺優化外文版本應用程序,提升境外人員下載、註冊、預訂産品或服務等全流程服務體驗。壓實網絡運營平臺責任,加強對入駐商家發佈信息審核把關。發揮網絡運營平臺規模效應,鼓勵平臺開設酒店外語、接待禮儀等線上課程,提供登記入住、客房預訂等外語培訓,幫助住宿業經營者更好為來華境外人員提供服務。

五、優化登記管理

進一步優化住宿業經營者對境外人員住宿登記的管理服務工作,簡化信息採集項目,拓展登記報送方式,進一步加強對境外人員住宿登記的指導培訓,便利住宿業經營者依法便捷開展住宿登記。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規範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5號),堅持教育管理先行,包容審慎執法,指導規範提升住宿業經營者涉外接待服務能力。

六、暢通服務渠道

完善境外人員溝通服務渠道,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機場、火車站等場所完善中英文或其他主要語種標識,提供問詢服務,開展境外人員住宿前置引導服務。充分發揮12367移民管理政務服務平臺作用,加快推進與12345熱線互聯互通,全時段中英雙語提供政策答疑、信息諮詢、投訴舉報、意見建議受理等服務。

七、提升支付便利度

優化境外銀行卡受理環境,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推進住宿等領域境外銀行卡受理設備軟硬體改造,積極拓展境外銀行卡和境外電子錢包受理商戶,提升銀行卡受理終端機具布放率。引導住宿業經營者公開承諾可收取現金,做好零錢備付,滿足現金使用需求。支持境外人員入住較多的酒店增設外幣兌換機構和設施,增加可兌換的外幣幣種。支持與住宿業密切相關的網絡運營平臺優化境外人員線上購買産品與服務的支付體驗,持續完善、提升移動支付服務。

八、營造友好氛圍

各地方、各相關部門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積極引導本地住宿業經營者學習相關政策,提升服務水平。加大面向境外人員的宣傳力度,讓更多境外人員了解、知曉相關服務和政策,營造良好涉外服務環境。充分發揮服務熱線、諮詢平臺作用,加大人員投入,加強能力培訓,妥善、認真對待相關諮詢、訴求和投訴,展示中國開放、包容、友好的形象。

各地方、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結合自身職能主動了解、及時解決境外人員在住宿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為境外人員提供更加便利友好的住宿環境,全面推進國際交流與合作,更好服務高水平開放和高質量發展。

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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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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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移民局
國家外匯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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