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題: 關於加快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發文機關: ​國家中醫藥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藥監局
發文字號: 國中醫藥醫政發〔2024〕7號   源: 國家中醫藥局網站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公文種類: 意見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26日
  • 標       題: 關於加快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發文機關:​國家中醫藥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藥監局
  • 發文字號:國中醫藥醫政發〔2024〕7號
  • 來       源:國家中醫藥局網站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衛生
  • 公文種類:意見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6日

關於加快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國中醫藥醫政發〔202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藥監局:

縣級中醫醫院是縣域內提供中醫藥服務的主陣地,是縣鄉村三級中醫藥服務網絡的龍頭,是城鄉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體系的重要樞紐,肩負著維護基層人民群眾健康、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以及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職責。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中醫藥服務需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堅持強化醫療衛生資源縣域統籌,突出問題導向,推進縣級中醫醫院補短板、固根基、揚優勢,提升醫院在醫療、康復、治未病、公共衛生、健康教育等全領域的服務能力,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

到2030年,除人口小縣外,基本實現縣辦中醫醫院全覆蓋,縣級中醫醫院發展環境更加優化,設施設備更加完善,人員配備更加合理,服務管理更加精細化,引領縣域中醫藥發展的龍頭地位更加突出,緊密型醫共體建設成效更加顯著,中醫藥服務能力和綜合救治能力得到較大提升,更好地滿足城鄉居民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為實現“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縣解決,日常疾病在基層解決”提供中醫藥保障。

具體目標是,到2030年,縣級中醫醫院力爭實現五個“100%”:

——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達標率達到100%。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全部達到《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力爭50%以上的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達到《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

——縣級中醫醫院基礎設施標準化率力爭基本達到100%。縣級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更加完善,力爭基本達到《中醫醫院建設標準》,門診、病房、功能用房、配套用房滿足醫院運行需求。

——縣級中醫醫院中醫類別醫師佔比達標率達到100%。縣級中醫醫院醫師結構更加合理,中醫醫院中醫類別醫師佔醫師總數比例達到60%以上,中西醫結合醫院中醫類別醫師佔醫師總數比例達到30%以上。

——縣級中醫醫院二級甲等達標率力爭達到100%。已建有縣級中醫醫院的地方,縣級中醫醫院定位更加明確,功能更加完善,全部達到二級甲等以上中醫醫院水平。

——縣級中醫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達標率力爭達到100%。縣級中醫醫院信息化建設水平逐步提高,二級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全部達到3級以上,三級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全部達到4級以上。

二、建設任務

(一)完善縣級中醫醫院設置

1.加強縣級中醫醫院設置。加快推進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縣級行政區域已設置縣級中醫醫院的,不得在醫聯體等各類建設過程中,變相地取消、合併縣級中醫醫院,不得委託企業或其他營利性機構管理經營。除人口小縣外,尚未設置縣辦中醫醫療機構的,優先設置縣級中醫醫院。到2025年,80%以上縣級中醫醫院力爭達到二級甲等以上中醫醫院水平,500所左右縣級中醫醫院力爭達到三級中醫醫院水平。

2.改善縣級中醫醫院辦院條件。按照《中醫醫院建設標準》,科學規劃縣級中醫醫院床位規模和院區佈局,加快院容院貌和陳舊設施改造,合理規劃設置分院區。鼓勵縣級中醫醫院開展病房改造,提升二人間、三人間病房佔比。加強大型醫用設備和中醫藥常用設備配置,重點完善急診、重症、手術室、搶救室等設施設備。加快醫院保障性設施改造和提升,重點推進適老化改造。力爭5年內全部達到國家醫院建築耐久性和抗震指標。

(二)提升醫院服務能力

3.加快中醫優勢專科集群建設。以臨床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縣級中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建設,圍繞中醫診療具有優勢的專科專病,培育一批中醫特色明顯、臨床療效較好、具有一定規模的中醫優勢專科,建設一批專病門診。發揮國家和省級中醫優勢專科示範帶動作用,通過組建專科聯盟等形式,牽手縣級中醫醫院加強中醫專科建設,建立上下聯通、互補互用的專科幫扶機制,形成專科發展雁陣,帶動診療能力和水平提升。

4.加強急診急救能力建設。健全縣級中醫醫院急診科、重症醫學科(重症監護室)以及影像科、檢驗科等科室設置,完善床位和醫護人員配置。加強中藥配備,強化中醫特色診療技術應用。支持縣級中醫醫院建立胸痛、卒中、創傷等急診急救中心。到2025年,力爭全國縣級中醫醫院均規範設置急診科,並納入院前醫療急救指揮體系。三級縣級中醫醫院重症醫學科床位佔比力爭不低於4%,二級縣級中醫醫院重症監護床位佔比力爭不低於2%。

5.加強縣級中醫醫院醫共體建設。由縣級中醫醫院牽頭建立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內中醫藥服務標準、服務質量評價和督查標準。對於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的醫共體,中醫醫院要指導各成員單位提升服務能力,突出中醫藥特色優勢。對於非中醫醫院牽頭的醫共體,縣級中醫醫院要指導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推進縣鄉中醫藥服務同質化。各級政府和衛生健康部門對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的醫共體在基礎建設、設備投入、專科建設、人員編制等方面給予傾斜和支持。

6.完善全生命週期全鏈條健康服務功能。加強老年病科和兒科建設,按照區域老齡和兒童青少年人口數量和比重核定老年病科和兒科床位規模,原則上三級縣級中醫醫院應開設兒科病房,老年病科床位數不低於30張。優化老年病科醫師專業組成和結構,提高老年病科多病共治能力。健全縣級中醫醫院康復科設置,實施一批縣級中醫醫院康復科能力建設項目。支持有條件的省份開展縣域中醫康復中心建設,推進康復科專業分化。加強縣級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積極推廣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強化對患者中醫藥健康知識指導。加強縣級中醫醫院中醫特色護理培訓及管理,提高中醫護理人員職業技能和中醫特色護理能力水平。

7.加強公共衛生能力建設。縣級中醫醫院應規範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加強醫務人員中醫疫病防治、急診急救能力、醫院感染防控等知識的全員培訓,提高醫務人員對傳染性疾病的早期識別、診斷和治療能力。持續強化醫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應對能力。支持具備條件的縣級中醫醫院開設傳染病病區,提升呼吸道、消化道傳染病中西醫結合救治能力。

8.提升中藥藥事保障能力。健全縣級中醫醫院中藥房設置,根據中醫藥服務規模合理配備中藥專業技術人員,提高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藥物治療管理的能力。推進中藥房、煎藥室智慧化提升,鼓勵縣級中醫醫院開展縣域共享中藥房、煎藥室建設,依法規範開展中藥飲片臨方炮製。公立中醫醫院不得承包、出租中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託管中藥房。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院門急診應能夠提供2小時內急煎服務。支持具備條件的三級縣級中醫醫院建設製劑室,鼓勵醫院研發具有當地特色的中藥製劑,符合條件的可按程序納入省級醫保支付範圍。

(三)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9.嚴格落實中醫藥人員配置。地方各級政府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按照《中醫醫院基本標準》等要求,合理配置縣級中醫醫院人員,中醫類別醫師配備應逐步達到60%以上。加強醫院領導班子建設,班子成員中具有中醫藥醫學背景的人員佔比不低於60%,醫院主要負責人應熟悉中醫藥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實施縣級中醫醫院領導班子輪訓制度。縣級中醫醫院60%以上的臨床科室主要負責人應具備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臨床科室負責人為非中醫類別醫師的,應具備系統的中醫藥知識和技能培訓經歷。

10.加強縣級中醫醫院人才培養。強化中醫藥特色人才隊伍建設,在國家和省級層面設立符合基層特點的中醫藥人才培養專項。根據縣域需求,支持縣級中醫醫院中醫醫師參加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持續開展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推進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支持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通過對口幫扶形式建設傳承工作站。深入落實《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師承教育管理辦法》,縣級中醫醫院師承教育開展率達到100%,在市級以上師承教育項目中對縣級中醫醫院人員予以傾斜支持。

11.建立人才引進使用激勵機制。落實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要求,健全完善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製度,注重向臨床一線傾斜。落實衛生職稱制度改革有關要求,合理增加縣級中醫醫院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強化中醫藥人員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考核。在基層人才項目評選及評先評優等工作中,縣級中醫醫院應佔有一定比例。鼓勵高年資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帶徒,並與職稱評聘、薪酬分配、評比表彰等挂鉤。

(四)提升醫療質量和安全

12.強化醫療質量安全制度落實。持續改進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和標準體系,健全全員參與、覆蓋臨床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建立醫療服務點評制度,完善以結果為導向的服務質量數據系統評估、反饋和激勵機制。落實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主體責任,圍繞醫院基礎質量安全管理、關鍵環節和行為管理,提升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執行力度。以中醫藥臨床指南、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為重點,加強醫務人員診療行為管理和“三基”培訓考核。加強中醫病歷、處方、醫療技術應用的考核和質控,規範中醫藥臨床診療行為並持續改進。到2025年,中醫質控網絡實現縣級中醫醫院全覆蓋。

13.強化信息化支撐作用。加強縣級中醫醫院信息化統籌規劃和投入,全面落實《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和衛生健康信息行業標準要求,支持發展遠程醫療和互聯網診療,積極運用互聯網、人工智慧等技術,持續優化服務流程,推行分時段預約診療和檢查檢驗集中預約服務。到2025年,力爭70%以上二級縣級中醫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達到3級,力爭65%以上三級縣級中醫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達到4級。

(五)提升科學管理和治理能力

14.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堅持和加強黨對縣級中醫醫院的全面領導,全面執行和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院應當實行黨委書記、院長分設。健全醫院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議事決策制度,全面落實“支部建在科室上”,把黨的領導融入醫院治理全過程各方面各環節。健全醫院運營管理體系,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完善內控制度,防範財務風險、業務風險、法律風險和廉政風險。完善安全生産責任體系,防範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加強醫保基金規範化使用管理。將“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貫穿于醫療服務各環節,改善就醫感受,提升患者體驗,提高人民群眾看中醫、用中藥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15.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縣級中醫醫院在價值觀念、行為規範、環境形象等方面應充分體現中醫藥文化特色,積極挖掘整理醫院歷史、文化特色和名醫大家學術思想、高尚醫德,提煉醫院院訓、願景、使命。積極宣傳普及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促進群眾健康生活方式的轉變。大力弘揚崇高職業精神,唱響大醫精誠、醫者仁心主旋律,以充分的人文關懷提升醫療服務的溫度。

16.推進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一般中醫醫療服務可繼續按項目付費。探索實施中醫病種按病種分值付費,遴選中醫病種,合理確定分值,實施動態調整。中醫醫療機構可暫不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對已經實行DRG和按病種分值(DIP)付費的地區,適當提高中醫醫療機構、中醫病種的系數和分值。縣級中醫醫院要落實醫保基金使用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完善醫保管理組織框架,建立健全醫保管理制度,強化診療行為管理,規範診療服務收費,豐富醫保內控舉措,提升醫保基金規範化使用水平。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落實工作責任。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保、藥監和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根據中醫藥發展需要,合理配置人員力量。各地要把推動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完善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與體制機制改革,為縣級中醫醫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加強政策保障。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對縣級中醫醫院的辦醫主體責任,落實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等政府投入政策。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在衛生健康投入中統籌安排縣級中醫醫院建設經費並加大支持力度。深化城市醫院支援縣級中醫醫院工作,結合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中醫醫院、支持革命老區發展等有關要求,持續推動縣級中醫醫院服務能力提升。

(三)建立評價體系。國家中醫藥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建立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與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有機結合。各地按照屬地原則對轄區內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進行評價,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推動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取得實效。

本文件所指縣級中醫醫院是指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其他行政部門舉辦的中醫醫院,縣域內社會力量舉辦的中醫醫院可參照執行。

國家中醫藥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藥監局
2024年8月26日

關於加快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國中醫藥醫政發〔202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生健康委、醫保局、中醫藥局、藥監局:

縣級中醫醫院是縣域內提供中醫藥服務的主陣地,是縣鄉村三級中醫藥服務網絡的龍頭,是城鄉中醫醫療保健服務體系的重要樞紐,肩負著維護基層人民群眾健康、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以及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職責。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中醫藥服務需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傳承精華、守正創新,堅持強化醫療衛生資源縣域統籌,突出問題導向,推進縣級中醫醫院補短板、固根基、揚優勢,提升醫院在醫療、康復、治未病、公共衛生、健康教育等全領域的服務能力,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

到2030年,除人口小縣外,基本實現縣辦中醫醫院全覆蓋,縣級中醫醫院發展環境更加優化,設施設備更加完善,人員配備更加合理,服務管理更加精細化,引領縣域中醫藥發展的龍頭地位更加突出,緊密型醫共體建設成效更加顯著,中醫藥服務能力和綜合救治能力得到較大提升,更好地滿足城鄉居民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為實現“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縣解決,日常疾病在基層解決”提供中醫藥保障。

具體目標是,到2030年,縣級中醫醫院力爭實現五個“100%”:

——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達標率達到100%。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全部達到《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力爭50%以上的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達到《縣級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

——縣級中醫醫院基礎設施標準化率力爭基本達到100%。縣級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更加完善,力爭基本達到《中醫醫院建設標準》,門診、病房、功能用房、配套用房滿足醫院運行需求。

——縣級中醫醫院中醫類別醫師佔比達標率達到100%。縣級中醫醫院醫師結構更加合理,中醫醫院中醫類別醫師佔醫師總數比例達到60%以上,中西醫結合醫院中醫類別醫師佔醫師總數比例達到30%以上。

——縣級中醫醫院二級甲等達標率力爭達到100%。已建有縣級中醫醫院的地方,縣級中醫醫院定位更加明確,功能更加完善,全部達到二級甲等以上中醫醫院水平。

——縣級中醫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達標率力爭達到100%。縣級中醫醫院信息化建設水平逐步提高,二級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全部達到3級以上,三級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全部達到4級以上。

二、建設任務

(一)完善縣級中醫醫院設置

1.加強縣級中醫醫院設置。加快推進縣辦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縣級行政區域已設置縣級中醫醫院的,不得在醫聯體等各類建設過程中,變相地取消、合併縣級中醫醫院,不得委託企業或其他營利性機構管理經營。除人口小縣外,尚未設置縣辦中醫醫療機構的,優先設置縣級中醫醫院。到2025年,80%以上縣級中醫醫院力爭達到二級甲等以上中醫醫院水平,500所左右縣級中醫醫院力爭達到三級中醫醫院水平。

2.改善縣級中醫醫院辦院條件。按照《中醫醫院建設標準》,科學規劃縣級中醫醫院床位規模和院區佈局,加快院容院貌和陳舊設施改造,合理規劃設置分院區。鼓勵縣級中醫醫院開展病房改造,提升二人間、三人間病房佔比。加強大型醫用設備和中醫藥常用設備配置,重點完善急診、重症、手術室、搶救室等設施設備。加快醫院保障性設施改造和提升,重點推進適老化改造。力爭5年內全部達到國家醫院建築耐久性和抗震指標。

(二)提升醫院服務能力

3.加快中醫優勢專科集群建設。以臨床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縣級中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建設,圍繞中醫診療具有優勢的專科專病,培育一批中醫特色明顯、臨床療效較好、具有一定規模的中醫優勢專科,建設一批專病門診。發揮國家和省級中醫優勢專科示範帶動作用,通過組建專科聯盟等形式,牽手縣級中醫醫院加強中醫專科建設,建立上下聯通、互補互用的專科幫扶機制,形成專科發展雁陣,帶動診療能力和水平提升。

4.加強急診急救能力建設。健全縣級中醫醫院急診科、重症醫學科(重症監護室)以及影像科、檢驗科等科室設置,完善床位和醫護人員配置。加強中藥配備,強化中醫特色診療技術應用。支持縣級中醫醫院建立胸痛、卒中、創傷等急診急救中心。到2025年,力爭全國縣級中醫醫院均規範設置急診科,並納入院前醫療急救指揮體系。三級縣級中醫醫院重症醫學科床位佔比力爭不低於4%,二級縣級中醫醫院重症監護床位佔比力爭不低於2%。

5.加強縣級中醫醫院醫共體建設。由縣級中醫醫院牽頭建立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內中醫藥服務標準、服務質量評價和督查標準。對於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的醫共體,中醫醫院要指導各成員單位提升服務能力,突出中醫藥特色優勢。對於非中醫醫院牽頭的醫共體,縣級中醫醫院要指導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推進縣鄉中醫藥服務同質化。各級政府和衛生健康部門對中醫醫院牽頭組建的醫共體在基礎建設、設備投入、專科建設、人員編制等方面給予傾斜和支持。

6.完善全生命週期全鏈條健康服務功能。加強老年病科和兒科建設,按照區域老齡和兒童青少年人口數量和比重核定老年病科和兒科床位規模,原則上三級縣級中醫醫院應開設兒科病房,老年病科床位數不低於30張。優化老年病科醫師專業組成和結構,提高老年病科多病共治能力。健全縣級中醫醫院康復科設置,實施一批縣級中醫醫院康復科能力建設項目。支持有條件的省份開展縣域中醫康復中心建設,推進康復科專業分化。加強縣級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積極推廣中醫治未病干預方案,強化對患者中醫藥健康知識指導。加強縣級中醫醫院中醫特色護理培訓及管理,提高中醫護理人員職業技能和中醫特色護理能力水平。

7.加強公共衛生能力建設。縣級中醫醫院應規範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加強醫務人員中醫疫病防治、急診急救能力、醫院感染防控等知識的全員培訓,提高醫務人員對傳染性疾病的早期識別、診斷和治療能力。持續強化醫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應對能力。支持具備條件的縣級中醫醫院開設傳染病病區,提升呼吸道、消化道傳染病中西醫結合救治能力。

8.提升中藥藥事保障能力。健全縣級中醫醫院中藥房設置,根據中醫藥服務規模合理配備中藥專業技術人員,提高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藥物治療管理的能力。推進中藥房、煎藥室智慧化提升,鼓勵縣級中醫醫院開展縣域共享中藥房、煎藥室建設,依法規範開展中藥飲片臨方炮製。公立中醫醫院不得承包、出租中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託管中藥房。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院門急診應能夠提供2小時內急煎服務。支持具備條件的三級縣級中醫醫院建設製劑室,鼓勵醫院研發具有當地特色的中藥製劑,符合條件的可按程序納入省級醫保支付範圍。

(三)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9.嚴格落實中醫藥人員配置。地方各級政府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按照《中醫醫院基本標準》等要求,合理配置縣級中醫醫院人員,中醫類別醫師配備應逐步達到60%以上。加強醫院領導班子建設,班子成員中具有中醫藥醫學背景的人員佔比不低於60%,醫院主要負責人應熟悉中醫藥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實施縣級中醫醫院領導班子輪訓制度。縣級中醫醫院60%以上的臨床科室主要負責人應具備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臨床科室負責人為非中醫類別醫師的,應具備系統的中醫藥知識和技能培訓經歷。

10.加強縣級中醫醫院人才培養。強化中醫藥特色人才隊伍建設,在國家和省級層面設立符合基層特點的中醫藥人才培養專項。根據縣域需求,支持縣級中醫醫院中醫醫師參加中醫醫師規範化培訓,持續開展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推進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支持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通過對口幫扶形式建設傳承工作站。深入落實《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師承教育管理辦法》,縣級中醫醫院師承教育開展率達到100%,在市級以上師承教育項目中對縣級中醫醫院人員予以傾斜支持。

11.建立人才引進使用激勵機制。落實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要求,健全完善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製度,注重向臨床一線傾斜。落實衛生職稱制度改革有關要求,合理增加縣級中醫醫院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強化中醫藥人員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考核。在基層人才項目評選及評先評優等工作中,縣級中醫醫院應佔有一定比例。鼓勵高年資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帶徒,並與職稱評聘、薪酬分配、評比表彰等挂鉤。

(四)提升醫療質量和安全

12.強化醫療質量安全制度落實。持續改進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和標準體系,健全全員參與、覆蓋臨床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建立醫療服務點評制度,完善以結果為導向的服務質量數據系統評估、反饋和激勵機制。落實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查主體責任,圍繞醫院基礎質量安全管理、關鍵環節和行為管理,提升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執行力度。以中醫藥臨床指南、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為重點,加強醫務人員診療行為管理和“三基”培訓考核。加強中醫病歷、處方、醫療技術應用的考核和質控,規範中醫藥臨床診療行為並持續改進。到2025年,中醫質控網絡實現縣級中醫醫院全覆蓋。

13.強化信息化支撐作用。加強縣級中醫醫院信息化統籌規劃和投入,全面落實《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和衛生健康信息行業標準要求,支持發展遠程醫療和互聯網診療,積極運用互聯網、人工智慧等技術,持續優化服務流程,推行分時段預約診療和檢查檢驗集中預約服務。到2025年,力爭70%以上二級縣級中醫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達到3級,力爭65%以上三級縣級中醫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達到4級。

(五)提升科學管理和治理能力

14.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堅持和加強黨對縣級中醫醫院的全面領導,全面執行和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院應當實行黨委書記、院長分設。健全醫院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議事決策制度,全面落實“支部建在科室上”,把黨的領導融入醫院治理全過程各方面各環節。健全醫院運營管理體系,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完善內控制度,防範財務風險、業務風險、法律風險和廉政風險。完善安全生産責任體系,防範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加強醫保基金規範化使用管理。將“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貫穿于醫療服務各環節,改善就醫感受,提升患者體驗,提高人民群眾看中醫、用中藥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15.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縣級中醫醫院在價值觀念、行為規範、環境形象等方面應充分體現中醫藥文化特色,積極挖掘整理醫院歷史、文化特色和名醫大家學術思想、高尚醫德,提煉醫院院訓、願景、使命。積極宣傳普及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促進群眾健康生活方式的轉變。大力弘揚崇高職業精神,唱響大醫精誠、醫者仁心主旋律,以充分的人文關懷提升醫療服務的溫度。

16.推進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一般中醫醫療服務可繼續按項目付費。探索實施中醫病種按病種分值付費,遴選中醫病種,合理確定分值,實施動態調整。中醫醫療機構可暫不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對已經實行DRG和按病種分值(DIP)付費的地區,適當提高中醫醫療機構、中醫病種的系數和分值。縣級中醫醫院要落實醫保基金使用自我管理主體責任,完善醫保管理組織框架,建立健全醫保管理制度,強化診療行為管理,規範診療服務收費,豐富醫保內控舉措,提升醫保基金規範化使用水平。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落實工作責任。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保、藥監和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根據中醫藥發展需要,合理配置人員力量。各地要把推動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完善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與體制機制改革,為縣級中醫醫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加強政策保障。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對縣級中醫醫院的辦醫主體責任,落實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等政府投入政策。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在衛生健康投入中統籌安排縣級中醫醫院建設經費並加大支持力度。深化城市醫院支援縣級中醫醫院工作,結合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中醫醫院、支持革命老區發展等有關要求,持續推動縣級中醫醫院服務能力提升。

(三)建立評價體系。國家中醫藥局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建立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指標體系,與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等有機結合。各地按照屬地原則對轄區內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進行評價,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推動縣級中醫醫院高質量發展取得實效。

本文件所指縣級中醫醫院是指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其他行政部門舉辦的中醫醫院,縣域內社會力量舉辦的中醫醫院可參照執行。

國家中醫藥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
國家藥監局
2024年8月26日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