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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擴大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發文字號: 金辦便函〔2024〕1210號   源: 金融監管總局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 標       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擴大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 發文字號:金辦便函〔2024〕1210號
  • 來       源:金融監管總局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4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擴大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通知
金辦便函〔2024〕1210號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工銀投資、農銀投資、中銀資産、建信投資、交銀投資:

根據《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國辦發〔2024〕31號)和《關於做好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金辦發〔2024〕100號)相關要求,現將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由上海擴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長沙、廣州、成都、西安、寧波、廈門、青島、深圳、蘇州等18個城市。

金融資産投資公司應按照《關於做好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金辦發〔2024〕100號)相關要求,認真總結在上海試點開展股權投資的經驗,建立健全股權投資業務制度流程,強化內部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風險管控,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合規在上述城市開展股權投資試點工作,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持續提升科技金融服務水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4年9月24日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擴大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的通知
金辦便函〔2024〕1210號

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工銀投資、農銀投資、中銀資産、建信投資、交銀投資:

根據《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國辦發〔2024〕31號)和《關於做好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金辦發〔2024〕100號)相關要求,現將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範圍由上海擴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長沙、廣州、成都、西安、寧波、廈門、青島、深圳、蘇州等18個城市。

金融資産投資公司應按照《關於做好金融資産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金辦發〔2024〕100號)相關要求,認真總結在上海試點開展股權投資的經驗,建立健全股權投資業務制度流程,強化內部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風險管控,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合規在上述城市開展股權投資試點工作,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持續提升科技金融服務水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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