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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鐵路局關於印發《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關: 國家鐵路局
發文字號: 國鐵設備監規〔2024〕24號   源: 國家鐵路局網站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鐵路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 標       題: 國家鐵路局關於印發《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家鐵路局
  • 發文字號:國鐵設備監規〔2024〕24號
  • 來       源:國家鐵路局網站
  • 主題分類:工業、交通\鐵路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6日

國家鐵路局關於印發《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鐵設備監規〔2024〕24號

各地區鐵路監管局:

現將《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鐵路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開發佈)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和引導鐵路行業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換代,加強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鐵路設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用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運用範圍包括國家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段管線等線路。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車型目錄見附件1。

第三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工作應當聚焦美麗中國建設相關任務,堅持錨定目標、嚴格標準、統籌實施、強化監管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主體、政府主導作用,以設備更新換代推動鐵路行業轉型升級。

第四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所有人(含經營人,下同)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辦法有關規定,負責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國家鐵路局負責全國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國家鐵路局設備監督管理司承擔。

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鐵路局集團公司、地方鐵路企業、廠礦企業等機車運用企業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調查統計,以及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檢查工作。

國家鐵路局和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統稱為鐵路監管部門。

第二章 機車淘汰

第六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的報廢運用年限為30年。

第七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報廢,不得參與鐵路運輸:

(一)運用年限滿30年的;

(二)對經修理、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排氣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或排氣黑度超過限值的;

(三)發生事故或者遭遇意外災害導致主要部件破損嚴重且無法恢復其基本性能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報廢的。

使用已達到報廢運用年限機車零部件拼裝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不得參與鐵路運輸;尚未達到報廢運用年限且有改造價值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在履行相關手續的基礎上可實施新能源改造。

第八條 至2027年底,重點區域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應當全部退出鐵路運輸市場;至2035年底,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應當基本退出鐵路運輸市場。

禁止生産淘汰目錄內的各型鐵路內燃機車;禁止銷售達到報廢運用年限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

鼓勵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提前淘汰。

第九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所有人應當核查機車運用年限,合理確定機車用途及運用範圍,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機車運用狀態跟蹤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標準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性能安全可控。

第十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應當按規定程序辦理報廢拆解或者處理手續。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報廢時應當以機車車號為唯一識別代碼,經轄區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確認機車車輛主體結構已被拆解且不可恢復,並出具《機車車輛拆解完工報告書》(見附件2)。

第三章 機車更新

第十一條 更新的鐵路機車應當符合技術指標先進、安全性能可靠、智慧綠色高效的鐵路裝備技術發展方向,産品性能滿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技術規範要求,具有更優油耗和排放水平,大氣污染物排放滿足《鐵路內燃機車及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要求。

第十二條 鐵路裝備設計製造企業應當貫徹落實“雙碳”國家戰略,積極開展更加安全、高效、綠色的鐵路機車技術攻關和譜係化研究,以技術創新支撐引領鐵路機車更新提質。

第十三條 鐵路裝備使用企業應當採取措施推進鐵路運輸生産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推動鐵路機車綠色低碳轉型更新,並加強更新鐵路機車的使用和維修管理,按規定辦理鐵路機車車號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國家鐵路局鼓勵和支持相關鐵路企業通過購置或者租賃模式推動新能源鐵路機車應用。

新能源鐵路機車,包括但不限于採用動力電池、氫燃料電池、低碳/零碳發動機等非傳統動力系統或者與柴油發電機組相結合的混合動力系統作為完全或主要牽引動力能量來源,以實現綠色低碳為目標的新型鐵路機車。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國家鐵路局根據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統計的轄區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保有量情況和運用現狀,建立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數據庫,實行車號登記管理。

第十六條 國家鐵路局推動建立鐵路內燃機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檢驗體系,加強機車運用狀態、排氣污染物排放的動態跟蹤管理。

第十七條 鐵路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計劃,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八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所有人應當制定淘汰更新規劃及年度計劃,每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轄區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報送鐵路內燃機車基本情況,以及下一年度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計劃;在每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所在轄區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報送上一季度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實施情況。

第十九條 對已達到報廢條件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但仍在使用的,以及未落實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計劃的,由鐵路監管部門根據《鐵路設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鐵路監管部門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生産單位和所有人應當配合鐵路監管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十一條 鐵路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依法行使職權,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産經營活動。

鐵路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與監管對象有利害關係的應當回避。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國家鐵路局根據公共利益保護和鐵路安全管理需要,適時對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的報廢條件予以調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中所稱運用年限,是指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自新造竣工之日起的使用年限。

本辦法中所稱重點區域,是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廣州、重慶、成都、武漢市。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秦皇島、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和辛集、定州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商丘、週口市以及濟源市。

長三角地區。包含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紹興、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蕪湖、蚌埠、淮南、馬鞍山、淮北、滁州、阜陽、宿州、六安、亳州市。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陜西省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以及楊淩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示範區、韓城市。

本辦法中所稱基本,是指數量佔比達到70%及以上。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車型目錄

一、《關於公佈鐵道部淘汰産品目錄(2011年)的通知》(鐵科技〔2011〕45 號)

DF4、DF4B、DF4C、DF4D、DF5、DF7、DF7B、DF7C、DF7E、DF7G、DF8B、DF8D、DF11、DF21、DFH2、DFH21、DFH5等。

二、其他

DF4BH、DF4BK、DF4CK、DF4DD、DF4DF、DF4DH、DF4DJ、DF4DK、DF5B、DF5C、DF5DD、DF7F、DF8、DF10DB、DF1ODD、DF1ODDA、DF10DDB、DF11G、DF11Z、DF12、DFH5B、DFH5C、DFH6、DFH7、DFH7B;CKD4B、GK1、GK1B、GK1C、GK1E、GK1E31、GK1F、GK1L、GK1M、GK2、GK2B、GK2C、GK3、GK3B、GKD1、GKD1A、GKD2、GKD3B、GKD4、GKD5B、GKD5C、GKD0、GKD0A、GKD03、GKIC、GK0、GK0C、ND5、NDJ3、NJ2、NYJ1、泰山號等。

附件2

國家鐵路局關於印發《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鐵設備監規〔2024〕24號

各地區鐵路監管局:

現將《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鐵路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開發佈)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和引導鐵路行業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換代,加強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鐵路設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用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運用範圍包括國家鐵路、地方鐵路、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段管線等線路。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車型目錄見附件1。

第三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工作應當聚焦美麗中國建設相關任務,堅持錨定目標、嚴格標準、統籌實施、強化監管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主體、政府主導作用,以設備更新換代推動鐵路行業轉型升級。

第四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所有人(含經營人,下同)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本辦法有關規定,負責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國家鐵路局負責全國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國家鐵路局設備監督管理司承擔。

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鐵路局集團公司、地方鐵路企業、廠礦企業等機車運用企業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調查統計,以及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監督檢查工作。

國家鐵路局和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統稱為鐵路監管部門。

第二章 機車淘汰

第六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的報廢運用年限為30年。

第七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報廢,不得參與鐵路運輸:

(一)運用年限滿30年的;

(二)對經修理、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排氣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或排氣黑度超過限值的;

(三)發生事故或者遭遇意外災害導致主要部件破損嚴重且無法恢復其基本性能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報廢的。

使用已達到報廢運用年限機車零部件拼裝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不得參與鐵路運輸;尚未達到報廢運用年限且有改造價值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在履行相關手續的基礎上可實施新能源改造。

第八條 至2027年底,重點區域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應當全部退出鐵路運輸市場;至2035年底,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應當基本退出鐵路運輸市場。

禁止生産淘汰目錄內的各型鐵路內燃機車;禁止銷售達到報廢運用年限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

鼓勵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提前淘汰。

第九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所有人應當核查機車運用年限,合理確定機車用途及運用範圍,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機車運用狀態跟蹤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標準進行維護保養,確保性能安全可控。

第十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應當按規定程序辦理報廢拆解或者處理手續。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報廢時應當以機車車號為唯一識別代碼,經轄區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確認機車車輛主體結構已被拆解且不可恢復,並出具《機車車輛拆解完工報告書》(見附件2)。

第三章 機車更新

第十一條 更新的鐵路機車應當符合技術指標先進、安全性能可靠、智慧綠色高效的鐵路裝備技術發展方向,産品性能滿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技術規範要求,具有更優油耗和排放水平,大氣污染物排放滿足《鐵路內燃機車及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要求。

第十二條 鐵路裝備設計製造企業應當貫徹落實“雙碳”國家戰略,積極開展更加安全、高效、綠色的鐵路機車技術攻關和譜係化研究,以技術創新支撐引領鐵路機車更新提質。

第十三條 鐵路裝備使用企業應當採取措施推進鐵路運輸生産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推動鐵路機車綠色低碳轉型更新,並加強更新鐵路機車的使用和維修管理,按規定辦理鐵路機車車號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國家鐵路局鼓勵和支持相關鐵路企業通過購置或者租賃模式推動新能源鐵路機車應用。

新能源鐵路機車,包括但不限于採用動力電池、氫燃料電池、低碳/零碳發動機等非傳統動力系統或者與柴油發電機組相結合的混合動力系統作為完全或主要牽引動力能量來源,以實現綠色低碳為目標的新型鐵路機車。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國家鐵路局根據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統計的轄區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保有量情況和運用現狀,建立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數據庫,實行車號登記管理。

第十六條 國家鐵路局推動建立鐵路內燃機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檢驗體系,加強機車運用狀態、排氣污染物排放的動態跟蹤管理。

第十七條 鐵路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計劃,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八條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所有人應當制定淘汰更新規劃及年度計劃,每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轄區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報送鐵路內燃機車基本情況,以及下一年度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計劃;在每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所在轄區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報送上一季度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更新實施情況。

第十九條 對已達到報廢條件的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但仍在使用的,以及未落實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計劃的,由鐵路監管部門根據《鐵路設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鐵路監管部門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生産單位和所有人應當配合鐵路監管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十一條 鐵路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依法行使職權,不得影響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生産經營活動。

鐵路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與監管對象有利害關係的應當回避。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國家鐵路局根據公共利益保護和鐵路安全管理需要,適時對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的報廢條件予以調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中所稱運用年限,是指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自新造竣工之日起的使用年限。

本辦法中所稱重點區域,是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廣州、重慶、成都、武漢市。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秦皇島、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和辛集、定州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棗莊、東營、濰坊、濟寧、泰安、日照、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洛陽、平頂山、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許昌、漯河、三門峽、商丘、週口市以及濟源市。

長三角地區。包含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紹興、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蕪湖、蚌埠、淮南、馬鞍山、淮北、滁州、阜陽、宿州、六安、亳州市。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陜西省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以及楊淩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示範區、韓城市。

本辦法中所稱基本,是指數量佔比達到70%及以上。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老舊型鐵路內燃機車淘汰車型目錄

一、《關於公佈鐵道部淘汰産品目錄(2011年)的通知》(鐵科技〔2011〕45 號)

DF4、DF4B、DF4C、DF4D、DF5、DF7、DF7B、DF7C、DF7E、DF7G、DF8B、DF8D、DF11、DF21、DFH2、DFH21、DFH5等。

二、其他

DF4BH、DF4BK、DF4CK、DF4DD、DF4DF、DF4DH、DF4DJ、DF4DK、DF5B、DF5C、DF5DD、DF7F、DF8、DF10DB、DF1ODD、DF1ODDA、DF10DDB、DF11G、DF11Z、DF12、DFH5B、DFH5C、DFH6、DFH7、DFH7B;CKD4B、GK1、GK1B、GK1C、GK1E、GK1E31、GK1F、GK1L、GK1M、GK2、GK2B、GK2C、GK3、GK3B、GKD1、GKD1A、GKD2、GKD3B、GKD4、GKD5B、GKD5C、GKD0、GKD0A、GKD03、GKIC、GK0、GK0C、ND5、NDJ3、NJ2、NYJ1、泰山號等。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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