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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農業農村部關於增強內生動力提升發展能力促進脫貧群眾增收致富和脫貧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發文機關: 農業農村部
發文字號: 農幫扶發〔2024〕3號   源: 農業農村部網站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其他 公文種類: 意見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 標       題: 農業農村部關於增強內生動力提升發展能力促進脫貧群眾增收致富和脫貧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發文機關:農業農村部
  • 發文字號:農幫扶發〔2024〕3號
  • 來       源:農業農村部網站
  • 主題分類:農業、林業、水利\其他
  • 公文種類:意見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21日

農業農村部關於增強內生動力提升發展能力促進脫貧群眾增收致富和脫貧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農幫扶發〔202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天津、江蘇、浙江、山東、陜西省(直轄市)發展改革委,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辦:

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動力和發展能力,是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脫貧群眾(含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對象,以下同)增收致富和脫貧地區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增強內生動力、提升發展能力,長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樹牢勤勞致富導向

1.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各類幫扶政策和幫扶項目要緊扣農民群眾需求,引導脫貧群眾積極參與。建立健全以獎代補、以效定補等幫扶激勵機制,倡導多幹多補、少幹少補、不幹不補。更多使用生産補助、勞務補貼等方式,讓勤勞致富的受激勵,避免簡單發錢發物或無條件送股分紅等,防止政策“養懶漢”。

2.發揮先進典型引領作用。總結推廣一批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的經驗做法,宣介一批自立自強、勤勞致富的先進典型,充分發揮激勵引導作用,激發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依靠自身力量發展的志氣心氣底氣。

二、拓寬農戶增收渠道

3.引導支持發展生産。通過産業獎補等多種方式支持有條件的脫貧戶發展特色種養、手工作坊、林下經濟、庭院經濟等家庭經營項目。紮實推進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確保有貸款需求、産業發展前景和還款能力的脫貧群眾應貸盡貸。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投放,推廣隨貸隨用、隨借隨還貸款産品,更好帶動脫貧戶發展生産增收致富。

4.落實聯農帶農機制。將涉農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等小農戶增收情況作為政策扶持的重要條件。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質增效強化帶動小農戶增收能力,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水平,通過訂單生産、股份合作、合作經營等方式,讓農民深度嵌入産業鏈條,有效增加經營性收入。

5.促進外出務工就業。深化勞務協作,提高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組織化程度,力爭脫貧家庭中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願的勞動者至少有一人就業。推進脫貧地區勞務品牌培育,提升勞務價值和收入水平。加強部門協作,落實好稅費減免、社保補貼、交通補貼等就業創業幫扶政策。

6.提供就近就業機會。支持脫貧地區園區企業和就業幫扶車間健康發展,推動發展“零工市場”。鼓勵支持脫貧人口創業興業。在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項目中,積極推廣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動員脫貧群眾參與村莊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監督和後續管護,增加務工收入。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為弱勞力、半勞力提供就業保障。

三、防範化解返貧致貧風險

7.運行好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幫扶機制。加快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幫扶大數據信息系統,加強監測預警和部門數據共享,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及時識別為監測對象,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持續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

8.提升産業風險應對能力。持續關注種植、養殖等産業風險,用好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幫扶“綠色通道”,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先落實幫扶措施,後完善補充手續,防範化解因災和農産品價格下行等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落實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鼓勵地方發展特色農産品保險,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承保理賠,對符合賠付要求的脫貧群眾做到應賠盡賠、賠付到位。

9.防範失業返貧致貧風險。推動符合條件的脫貧勞動力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完善脫貧勞動力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探索建立超齡務工脫貧勞動力工傷幫扶機制,解除企業用工後顧之憂,保障脫貧人口勞動權益,降低因工傷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基金有關政策。

四、促進脫貧地區縣域經濟發展

10.培育壯大縣域主導産業。指導脫貧縣因地制宜選準縣域主導産業,培育一批農業強縣、工業大縣、旅遊名縣。鼓勵符合條件的脫貧地區因地制宜建設現代農業産業園、農業産業強鎮,參與建設優勢特色産業集群,推進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加強對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後續産業發展的扶持。

11.促進幫扶産業提檔升級。指導脫貧縣梳理摸清幫扶産業發展現狀,落實“鞏固、升級、盤活、調整”要求,強化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統籌推進農産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綜合利用加工和休閒農業等,延長産業鏈、提升價值鏈。支持具備條件的脫貧縣發展農産品電子商務、新能源等鄉村新産業新業態。

12.提升協作幫扶實效。深化東西部協作和定點幫扶,加強産業協作、勞務協作和消費幫扶,推動産業向脫貧地區梯度轉移。深入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廣泛動員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實施幫扶項目。鼓勵脫貧縣積極承接發達地區産業轉移,結合當地實際引進落地産業,形成既增收富民又增強縣級財力的主導産業,促進跨區域經濟合作和融合發展。

五、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13.探索多元發展路徑。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穩健發展,鼓勵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經營性財産參股等發展途徑,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生産、勞務等居間服務。落實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政策措施,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提升農村集體經濟實力。

14.促進資産規範管理。健全監督管理服務體系,嚴格控制農村集體經營風險。管好用好幫扶項目資産,符合條件的納入農村集體資産統一管理。提高經營性幫扶項目資産運營管理水平,規範收益分配使用,鼓勵脫貧群眾通過參與村內項目建設和發展等方式增收。

六、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15.強化重點區域幫扶。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支持力度,深入實施補短板、促發展項目。完善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提升安置社區治理水平。

16.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在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脫貧縣。完善農田建設長效管護機制,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等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管護。

17.推進生産性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脫貧地區做好鄉村建設項目庫和任務清單規範管理,優先佈局建設産業發展所需的道路、供水、用電、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加強農産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烘乾晾曬等設施和農産品産地批發市場建設,深入推進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完善農村寄遞物流體系。

18.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在脫貧地區深入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因地制宜做好農村戶廁改造、統籌推進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具備條件的地方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一體推進、同步實施。

七、堅持扶智與扶志相結合

19.推進“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開展從教育培訓到促進就業全鏈條、一體式幫扶,積極推進校企合作、校企共建,提高供需和人崗適配度,增強脫貧家庭新成長勞動力就業競爭力和穩定性。

20.加強鄉村本土人才培育。推進鄉村産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等支持脫貧地區。支持建設鄉村工匠技能技藝傳承培訓場所、鄉村工匠進課堂學堂等,開展培訓研習、師徒傳承,培育一批帶動脫貧人口就業增收的鄉村手工業者、傳統技藝人才。

21.豐富技能培訓方式。鼓勵採取訂單式培養、繼續教育、工匠傳承等方式,支持企業、農民合作社、就業幫扶車間、非遺工坊、家庭農場等開展脫貧人口實用技術和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就業培訓補助有關政策。

22.引導人才服務鄉村。持續開展醫療、教育幹部人才“組團式”幫扶和科技特派團選派,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專家到脫貧地區開展科技服務。

23.持續開展扶志教育。配合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弘揚脫貧攻堅精神,強化“幸福是奮鬥出來的”思想觀念,教育和引導脫貧群眾用自己的雙手勤勞致富、服務社會、貢獻國家。深入推進高額彩禮、大操大辦等移風易俗突出問題綜合治理,推廣運用積分制、清單制,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推動鄉村文化建設,保護傳承優秀農耕文化,豐富脫貧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八、加強組織領導

24.深化思想認識。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不發生規模性返貧是貫穿鄉村振興全過程的底線任務,底線不是一時不突破,而是長久、永久地不突破。要深刻把握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艱巨性複雜性,更多在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上下功夫,把增加脫貧群眾收入作為主攻方向,在促進脫貧地區加快發展上多想辦法,讓脫貧成果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

25.壓緊壓實責任。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制,發揮好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作用。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履行好牽頭抓總、統籌協調職責,推動各級各相關部門落實責任,凝聚各方合力。過渡期內保持有關幫扶政策、資金投入、項目安排等總體穩定。

26.提升能力素質。持續加強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脫貧地區“三農”幹部的理論素養、政策水平、幹事能力,著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適應新時代要求的幹部隊伍。鼓勵引導脫貧地區基層幹部打破思維定勢和路徑依賴,大興調查研究,用改革的精神解決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27.轉變工作作風。認真抓好審計紀檢、監督檢查、考核評估等發現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問題整改,促進工作提質增效。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落實好容錯糾錯機制,激勵脫貧地區幹部銳意進取、擔當作為。堅決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減輕基層負擔,不斷提高幫扶工作的精準性時效性。

農業農村部
2024年10月21日

農業農村部關於增強內生動力提升發展能力促進脫貧群眾增收致富和脫貧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農幫扶發〔202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天津、江蘇、浙江、山東、陜西省(直轄市)發展改革委,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辦:

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動力和發展能力,是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脫貧群眾(含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對象,以下同)增收致富和脫貧地區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增強內生動力、提升發展能力,長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樹牢勤勞致富導向

1.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各類幫扶政策和幫扶項目要緊扣農民群眾需求,引導脫貧群眾積極參與。建立健全以獎代補、以效定補等幫扶激勵機制,倡導多幹多補、少幹少補、不幹不補。更多使用生産補助、勞務補貼等方式,讓勤勞致富的受激勵,避免簡單發錢發物或無條件送股分紅等,防止政策“養懶漢”。

2.發揮先進典型引領作用。總結推廣一批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的經驗做法,宣介一批自立自強、勤勞致富的先進典型,充分發揮激勵引導作用,激發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依靠自身力量發展的志氣心氣底氣。

二、拓寬農戶增收渠道

3.引導支持發展生産。通過産業獎補等多種方式支持有條件的脫貧戶發展特色種養、手工作坊、林下經濟、庭院經濟等家庭經營項目。紮實推進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確保有貸款需求、産業發展前景和還款能力的脫貧群眾應貸盡貸。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投放,推廣隨貸隨用、隨借隨還貸款産品,更好帶動脫貧戶發展生産增收致富。

4.落實聯農帶農機制。將涉農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等小農戶增收情況作為政策扶持的重要條件。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質增效強化帶動小農戶增收能力,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水平,通過訂單生産、股份合作、合作經營等方式,讓農民深度嵌入産業鏈條,有效增加經營性收入。

5.促進外出務工就業。深化勞務協作,提高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組織化程度,力爭脫貧家庭中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願的勞動者至少有一人就業。推進脫貧地區勞務品牌培育,提升勞務價值和收入水平。加強部門協作,落實好稅費減免、社保補貼、交通補貼等就業創業幫扶政策。

6.提供就近就業機會。支持脫貧地區園區企業和就業幫扶車間健康發展,推動發展“零工市場”。鼓勵支持脫貧人口創業興業。在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項目中,積極推廣以工代賑等方式,組織動員脫貧群眾參與村莊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監督和後續管護,增加務工收入。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為弱勞力、半勞力提供就業保障。

三、防範化解返貧致貧風險

7.運行好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幫扶機制。加快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幫扶大數據信息系統,加強監測預警和部門數據共享,將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及時識別為監測對象,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持續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

8.提升産業風險應對能力。持續關注種植、養殖等産業風險,用好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幫扶“綠色通道”,對符合條件的農戶先落實幫扶措施,後完善補充手續,防範化解因災和農産品價格下行等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落實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鼓勵地方發展特色農産品保險,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承保理賠,對符合賠付要求的脫貧群眾做到應賠盡賠、賠付到位。

9.防範失業返貧致貧風險。推動符合條件的脫貧勞動力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完善脫貧勞動力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探索建立超齡務工脫貧勞動力工傷幫扶機制,解除企業用工後顧之憂,保障脫貧人口勞動權益,降低因工傷導致的返貧致貧風險。按規定落實失業保險基金有關政策。

四、促進脫貧地區縣域經濟發展

10.培育壯大縣域主導産業。指導脫貧縣因地制宜選準縣域主導産業,培育一批農業強縣、工業大縣、旅遊名縣。鼓勵符合條件的脫貧地區因地制宜建設現代農業産業園、農業産業強鎮,參與建設優勢特色産業集群,推進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加強對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後續産業發展的扶持。

11.促進幫扶産業提檔升級。指導脫貧縣梳理摸清幫扶産業發展現狀,落實“鞏固、升級、盤活、調整”要求,強化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統籌推進農産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綜合利用加工和休閒農業等,延長産業鏈、提升價值鏈。支持具備條件的脫貧縣發展農産品電子商務、新能源等鄉村新産業新業態。

12.提升協作幫扶實效。深化東西部協作和定點幫扶,加強産業協作、勞務協作和消費幫扶,推動産業向脫貧地區梯度轉移。深入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廣泛動員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實施幫扶項目。鼓勵脫貧縣積極承接發達地區産業轉移,結合當地實際引進落地産業,形成既增收富民又增強縣級財力的主導産業,促進跨區域經濟合作和融合發展。

五、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13.探索多元發展路徑。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穩健發展,鼓勵探索資源發包、物業出租、經營性財産參股等發展途徑,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生産、勞務等居間服務。落實扶持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政策措施,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提升農村集體經濟實力。

14.促進資産規範管理。健全監督管理服務體系,嚴格控制農村集體經營風險。管好用好幫扶項目資産,符合條件的納入農村集體資産統一管理。提高經營性幫扶項目資産運營管理水平,規範收益分配使用,鼓勵脫貧群眾通過參與村內項目建設和發展等方式增收。

六、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15.強化重點區域幫扶。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支持力度,深入實施補短板、促發展項目。完善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提升安置社區治理水平。

16.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在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脫貧縣。完善農田建設長效管護機制,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等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管護。

17.推進生産性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脫貧地區做好鄉村建設項目庫和任務清單規範管理,優先佈局建設産業發展所需的道路、供水、用電、通信、郵政等基礎設施。加強農産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烘乾晾曬等設施和農産品産地批發市場建設,深入推進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完善農村寄遞物流體系。

18.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在脫貧地區深入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因地制宜做好農村戶廁改造、統籌推進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具備條件的地方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一體推進、同步實施。

七、堅持扶智與扶志相結合

19.推進“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開展從教育培訓到促進就業全鏈條、一體式幫扶,積極推進校企合作、校企共建,提高供需和人崗適配度,增強脫貧家庭新成長勞動力就業競爭力和穩定性。

20.加強鄉村本土人才培育。推進鄉村産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等支持脫貧地區。支持建設鄉村工匠技能技藝傳承培訓場所、鄉村工匠進課堂學堂等,開展培訓研習、師徒傳承,培育一批帶動脫貧人口就業增收的鄉村手工業者、傳統技藝人才。

21.豐富技能培訓方式。鼓勵採取訂單式培養、繼續教育、工匠傳承等方式,支持企業、農民合作社、就業幫扶車間、非遺工坊、家庭農場等開展脫貧人口實用技術和技能培訓,按規定落實就業培訓補助有關政策。

22.引導人才服務鄉村。持續開展醫療、教育幹部人才“組團式”幫扶和科技特派團選派,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專家到脫貧地區開展科技服務。

23.持續開展扶志教育。配合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弘揚脫貧攻堅精神,強化“幸福是奮鬥出來的”思想觀念,教育和引導脫貧群眾用自己的雙手勤勞致富、服務社會、貢獻國家。深入推進高額彩禮、大操大辦等移風易俗突出問題綜合治理,推廣運用積分制、清單制,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推動鄉村文化建設,保護傳承優秀農耕文化,豐富脫貧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八、加強組織領導

24.深化思想認識。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不發生規模性返貧是貫穿鄉村振興全過程的底線任務,底線不是一時不突破,而是長久、永久地不突破。要深刻把握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艱巨性複雜性,更多在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上下功夫,把增加脫貧群眾收入作為主攻方向,在促進脫貧地區加快發展上多想辦法,讓脫貧成果更加穩固、成效更可持續。

25.壓緊壓實責任。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制,發揮好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作用。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履行好牽頭抓總、統籌協調職責,推動各級各相關部門落實責任,凝聚各方合力。過渡期內保持有關幫扶政策、資金投入、項目安排等總體穩定。

26.提升能力素質。持續加強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脫貧地區“三農”幹部的理論素養、政策水平、幹事能力,著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適應新時代要求的幹部隊伍。鼓勵引導脫貧地區基層幹部打破思維定勢和路徑依賴,大興調查研究,用改革的精神解決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27.轉變工作作風。認真抓好審計紀檢、監督檢查、考核評估等發現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問題整改,促進工作提質增效。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落實好容錯糾錯機制,激勵脫貧地區幹部銳意進取、擔當作為。堅決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減輕基層負擔,不斷提高幫扶工作的精準性時效性。

農業農村部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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