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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關於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通知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字號: 財關稅 〔2024〕24號   源: 財政部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 標       題: 關於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通知
  • 發文機關:財政部
  • 發文字號:財關稅 〔2024〕24號
  • 來       源:財政部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8日

關於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通知
財關稅 〔2024〕24號

海關總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安提瓜和巴布達政府海運協定》的有關規定,自2024年6月8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按優惠稅率繳納稅款。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間,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已按普通稅率繳納稅款的,其較優惠稅率多繳納的稅款,依企業申請予以退還,相關企業自2024年12月1日起6個月內按規定申請辦理退稅手續。

財政部
2024年11月18日

關於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的通知
財關稅 〔2024〕24號

海關總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安提瓜和巴布達政府海運協定》的有關規定,自2024年6月8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適用船舶噸稅優惠稅率。

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9年6月7日,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按優惠稅率繳納稅款。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間,安提瓜和巴布達籍的應稅船舶已按普通稅率繳納稅款的,其較優惠稅率多繳納的稅款,依企業申請予以退還,相關企業自2024年12月1日起6個月內按規定申請辦理退稅手續。

財政部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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