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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體育總局關於印發《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 發文機關: 體育總局
發文字號: 體競字〔2024〕121號   源: 體育總局網站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體育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 標       題: 體育總局關於印發《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
  • 發文機關:體育總局
  • 發文字號:體競字〔2024〕121號
  • 來       源:體育總局網站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體育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24日

體育總局關於印發《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
體競字〔2024〕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有關直屬單位,有關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

根據《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令第32號)有關規定,體育總局對《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以比賽結束時間為準),此前發佈的《體育總局關於印發<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體競字〔2021〕131號)、《體育總局關於設立和調整部分項目<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體競字〔2022〕192號)同時廢止。

現將修訂後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體育總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11月18日更新)

體育總局關於印發《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
體競字〔2024〕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有關直屬單位,有關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

根據《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令第32號)有關規定,體育總局對《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以比賽結束時間為準),此前發佈的《體育總局關於印發<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體競字〔2021〕131號)、《體育總局關於設立和調整部分項目<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體競字〔2022〕192號)同時廢止。

現將修訂後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體育總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11月18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