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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關於印發《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關: 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
發文字號: 財資〔2024〕172號   源: 財政部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證券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 標       題: 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關於印發《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的通知
  • 發文機關: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
  • 發文字號:財資〔2024〕172號
  • 來       源:財政部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證券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關於印發《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的通知
財資〔2024〕172號

有關資産評估機構: 

為加強對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監督管理,規範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産評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規定,我們對《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財資〔2020〕114號)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 

附件: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

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
2024年12月23日

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關於印發《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的通知
財資〔2024〕172號

有關資産評估機構: 

為加強對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監督管理,規範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産評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規定,我們對《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財資〔2020〕114號)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 

附件:資産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

財政部
中國證監會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