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題: 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發文機關: 財政部
發文字號: 財會〔2024〕27號   源: 財政部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 標       題: 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發文機關:財政部
  • 發文字號:財會〔2024〕27號
  • 來       源:財政部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30日

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財會〔2024〕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財務審計秩序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有關要求,統籌謀劃註冊會計師協會做好自律監督工作,督促引導會計師事務所有效發揮執業監督作用,財政部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現予印發,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 

財  政  部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下載:

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pdf


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財會〔2024〕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財務審計秩序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號)有關要求,統籌謀劃註冊會計師協會做好自律監督工作,督促引導會計師事務所有效發揮執業監督作用,財政部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現予印發,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 

財  政  部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下載:

關於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協會自律監督工作的意見.pdf


回到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