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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發文機關: 國家衛生健康委
發文字號: 國衛辦婦幼函〔2024〕452號   源: 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 標       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家衛生健康委
  • 發文字號:國衛辦婦幼函〔2024〕452號
  • 來       源: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
  • 主題分類:衛生、體育\衛生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7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國衛辦婦幼函〔2024〕4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加強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提高服務可及性和規範性,提升兒童營養和健康狀況,降低貧血率、生長遲緩率,減少超重肥胖的發生,努力實現《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相關目標,我委組織編寫了《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供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4年11月2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指南(試行)

嬰幼兒期(0~3歲)是兒童生長髮育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大腦和身體快速發育,良好的營養和科學的喂養是促進嬰幼兒體格生長、機體功能成熟及大腦功能形成的重要保障。在這一時期加強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指導養育人掌握營養喂養科學知識和技能,保障嬰幼兒生長髮育所需營養物質攝入,保障營養狀況良好,有利於預防和減少疾病,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為一生發展打下堅實的健康基礎。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提高可及性和規範性,提升兒童營養和健康狀況,降低貧血率、生長遲緩率,減少超重肥胖的發生,制定本指南。

一、服務對象

轄區內常住的0~3歲嬰幼兒及其養育人。

二、服務時間及頻次

根據不同年齡段嬰幼兒營養喂養特點,結合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時間和頻次,在嬰幼兒滿1、3、6、8、12、18、24、30、36月齡時,共進行9次營養喂養評估。其中,滿6月齡前2次,分別在滿月和3月齡時;滿6月齡至滿24月齡5次,分別在6、8、12、18、24月齡時;24月齡至36月齡2次,分別在30、36月齡時。

三、服務內容

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提供,有利於提高目標人群覆蓋率。服務內容包括健康教育、喂養行為評價、營養狀況評價和諮詢指導。

(一)健康教育與喂養行為評價、營養狀況評價

針對0~3歲嬰幼兒養育人,開展營養喂養科普宣傳,講解知識、傳授技能。

圍繞0~3歲期間母乳喂養、輔食添加、合理膳食、飲食行為培養等內容,應用《3歲以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表》(附件1表2~表4),評價養育人喂養行為。重點詢問養育人各個關鍵月齡喂養情況,分析養育人存在的喂養問題,結合嬰幼兒生長髮育情況,給予喂養行為評價。詢問養育人過去24小時喂養情況,以此反映每日喂養情形。由於嬰幼兒存在個體差異,服務提供者應根據嬰幼兒健康檢查、喂養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得出喂養行為評估結果。

針對0~3歲嬰幼兒,應用《3歲以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表》(附件1表2~表4)及相關評價方法和標準,開展營養狀況評價,評估嬰幼兒是否存在貧血、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超重、肥胖等異常情況或相關風險。

1.滿6月齡前(滿月、3月齡)

(1)健康教育

母乳是嬰兒最理想的天然食物,0~6月齡嬰兒提倡純母乳喂養。母乳含有豐富的營養素、免疫活性物質和水分,能夠滿足0~6個月嬰兒生長髮育所需全部營養,不需要添加水和其他食物。母乳喂養經濟、方便、省時、衛生,有助於嬰兒達到最佳的生長髮育及健康狀態。母乳喂養可以降低嬰兒患感冒、腹瀉、肺炎等疾病的風險,減少成年後肥胖、糖尿病和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發生,促進大腦發育,增進親子關係。母乳喂養還可減少母親産後出血、乳腺癌、卵巢癌的發生風險。

養育人喂養知識缺乏、喂養方式不恰當易引發嬰幼兒營養不良。喂養不足將導致低體重、生長遲緩和消瘦。這些嬰幼兒早期常表現為體重不增長,繼而出現體重逐漸下降,身高開始時影響不明顯,如得不到有效干預,嬰幼兒生長將進一步減慢,身高逐漸低於正常。喂養不足導致的長期營養不良,將累及嬰幼兒全身各個系統發育,出現精神萎靡、食欲減退、免疫力下降、反復感染等問題。

如過度喂養、身體活動減少易引發嬰幼兒超重肥胖,有延續至兒童期、成年期的可能,引起成人期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風險增加。

(2)喂養行為評價

針對滿月、3月齡嬰兒,重點詢問養育人是否純母乳喂養。對於純母乳喂養者,評估每日哺乳次數;對於混合喂養和人工喂養者,評估喂奶量。

①純母乳喂養情況評估。在哺乳次數上,應做到按需喂養,3月齡內嬰兒每日母乳喂養8~10次或以上。

對於純母乳喂養者,能夠做到不添加水和其他食物,且3月齡內嬰兒每日母乳喂養次數達8次及以上,評估為“母乳喂養合理”。

對於添加水和其他食物的,或者3月齡內嬰兒每日母乳喂養次數低於8次的,評估為“母乳喂養不合理”。

②混合喂養和人工喂養情況評估。對於未純母乳喂養的母親,了解具體原因及嬰兒體格生長髮育情況,詢問每日母乳喂養次數,以及哺喂配方奶的量,並鼓勵純母乳喂養。

對於混合喂養和人工喂養者,滿月時每日喂奶約600~700ml,3月齡時每日喂奶約800~900ml,評估為“喂奶量適宜”。

滿月、3月齡時未達到或超過上述喂奶量,存在喂養不足或喂養過度風險,評估為“喂奶量不適宜”。

(3)營養狀況評價

針對滿月、3月齡嬰兒,測量身長(身高)、體重,評價嬰幼兒營養狀況。

①評價方法。通過測量嬰幼兒身長(身高)、體重等數值,使用標準差法、百分位數法等評價方法,參考WHO兒童生長標準,結合嬰幼兒同月齡標準人群年齡別體重中位數(見附件2)、標準人群年齡別身長(身高)中位數(見附件3)、標準人群身長(身高)別體重中位數(見附件4)、標準人群年齡別體質指數(體重/身高2,BMI)中位數(見附件5)等評價指標,對嬰幼兒個體營養狀況作出評價。

個體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包括正常、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超重、肥胖等。

②評價標準。

1)低體重:嬰幼兒年齡別體重低於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或第3百分位數值時,評估為“低體重”。

2)生長遲緩:嬰幼兒年齡別身長(身高)低於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或第3百分位數值時,評估為“生長遲緩”。

3)消瘦:嬰幼兒身長(身高)別體重或年齡別體質指數,低於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或第3百分位數值時,評估為“消瘦”。

4)超重:嬰幼兒身長(身高)別體重或年齡別體質指數,處於中位數加1個標準差和加2個標準差之間,或第85百分位數和第97百分位數之間時,評估為“超重”。

5)肥胖:嬰幼兒身長(身高)別體重或年齡別體質指數,高於中位數加2個標準差或第97百分位數時,評估為“肥胖”。

2.滿6月齡至滿24月齡(6、8、12、18、24月齡)

(1)健康教育

6月齡後母乳喂養已不能完全滿足嬰幼兒生長髮育需求,應當在繼續母乳喂養基礎上添加輔食。嬰幼兒輔食添加種類、頻次不足,將明顯影響生長髮育,導致貧血、低體重、生長髮育遲緩、智力發育落後等健康問題。6~8月齡嬰兒,每日需要添加輔食1~2次;9~12月齡嬰兒,每日添加輔食增為2~3次。1~2歲幼兒鼓勵每日與家庭成員共同進食3餐,期間加餐2次,每日3餐食用的輔食單獨製作。製作輔食的食物包括谷薯類、豆類和堅果類、動物性食物(魚、禽、肉及內臟)、蛋類、含維生素A豐富的深色蔬果、其他淺色蔬果、奶類及奶製品等7類。養育人每日給嬰幼兒添加輔食種類應不少於4類,且至少包含1種富鐵動物性食物、1種蔬菜和1種谷薯類食物,保障輔食的多樣化,保障每日必需營養素的攝入。

6個月到2歲嬰幼兒每日添加的輔食中若未含有富鐵動物性食物,特別容易出現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這與兒童生長髮育特點密切相關。嬰兒出生時體內有來自母體的儲備鐵,可以滿足前6個月生長髮育需要。6月齡之後,嬰兒體內的鐵儲備耗盡,此時母乳喂養只能為嬰兒提供大約5%的鐵需要量,還有95%的鐵需要量要通過進食輔食獲得。所以每日的輔食中一定要有含鐵豐富的動物性食物,以此滿足嬰幼兒生長髮育所需要的鐵。如果嬰兒6月齡後養育人未及時添加含鐵豐富的輔食,兒童就容易發生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嬰幼兒期的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會影響兒童的大腦發育,導致智力發育受損,影響認知發展,也會影響兒童神經、消化、心血管、骨骼、免疫等多個系統的生長髮育,危害兒童健康。

6~24月齡嬰幼兒生長髮育迅速,營養和能量要求高,養育人依然要高度關注其營養狀況,包括是否出現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超重、肥胖等情況。如喂奶量、輔食添加頻次不足,可能導致能量攝入不足,進而出現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等問題。如過量喂養,可能引發超重、肥胖風險。如輔食添加種類不合格,特別是未攝入富鐵動物性食物,可能導致嬰幼兒缺鐵性貧血。養育人要有正確的喂養行為和方式,保證嬰幼兒營養攝入均衡,避免出現貧血、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超重、肥胖等問題。

(2)喂養行為評價

針對6月齡、8月齡、12月齡嬰幼兒,重點詢問養育人給嬰幼兒添加輔食的種類和頻次,嬰幼兒是否進食富鐵的動物性食物(魚、禽、肉及內臟),並詢問嬰幼兒飲奶量。

針對18月齡、24月齡幼兒,重點詢問養育人給幼兒添加輔食的種類,幼兒正餐和加餐次數,是否吃富鐵動物性食物,同時應詢問幼兒飲奶量。

①輔食添加種類評估。養育人每日從谷薯類、豆類和堅果類、動物性食物、蛋類、含維生素A豐富的蔬果、其他淺色蔬果、奶類及奶製品等7類食物中選材給嬰幼兒製作輔食,每日添加的輔食種類不少於4類,且至少包括1種富鐵動物性食物、1種蔬果和1種谷薯類食物的,評估為“輔食添加種類適宜”。

養育人每日給嬰幼兒添加輔食種類少於4類,或每日添加輔食種類達到或超過4類,但未同時包括富鐵動物性食物、蔬菜和谷薯類食物的,評估為“輔食添加種類不適宜”。

尤其要注意評估每日添加的輔食中是否包含魚、禽、肉、肝臟等富含鐵的動物性食物。

②輔食添加頻次評估。由於嬰幼兒胃容量比較小,每次進食量較少,如輔食添加頻次不足,易導致嬰幼兒營養總量攝入不足。

1)對於6月齡、8月齡嬰兒,養育人每日給嬰兒添加輔食次數達到1~2次的,評估為“輔食添加頻次適宜”。

養育人尚未每日給嬰兒添加輔食的,評估為“輔食添加頻次不適宜”。

2)對於12月齡嬰幼兒,養育人每日添加輔食次數達到2~3次的,評估為“輔食添加頻次適宜”。

養育人每日添加輔食次數少於2次的,評估為“輔食添加頻次不適宜”。

3)對於18月齡、24月齡幼兒,每日早、中、晚三餐正餐達到3次,輔食單獨製作,正餐期間加餐2次的,評估為“進餐次數適宜”。

每日正餐少於3次,或期間加餐少於2次的,評估為“進餐次數不適宜”。

(3)奶類哺喂情況評估

6月齡~24月齡嬰幼兒每日仍需哺喂或飲奶。6月齡嬰兒每日哺喂奶類5~6次,奶量800~1000ml;8月齡嬰兒每日哺喂奶類4~5次,奶量700~800ml;12月齡嬰幼兒每日哺喂奶類2~3次,奶量600~700ml;18月齡、24月齡嬰幼兒每日飲奶2~3次,奶量400~600ml。每日飲奶量達到上述要求的,評估為“飲奶量適宜”;每日飲奶量達不到或超過上述量的,評估為“飲奶量不適宜”。

(4)營養狀況評價

針對6月齡、8月齡、12月齡、18月齡、24月齡嬰幼兒,測量身長(身高)、體重,檢測血紅蛋白,評價嬰幼兒個體營養狀況。

①評價方法。同嬰幼兒滿6月齡前。

個體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包括正常、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超重、肥胖等。

②評價標準。同嬰幼兒滿6月齡前。

③血紅蛋白檢測。嬰幼兒滿6月齡或8月齡、滿18月齡時分別開展一次血紅蛋白(Hb)檢測。

正常:血紅蛋白(Hb)點110g/L。

貧血:血紅蛋白(Hb)<110g/L。

其中,輕度貧血:血紅蛋白(Hb)值為90~109g/L;

中度貧血:血紅蛋白(Hb)值為60~89g/L;

重度貧血:血紅蛋白(Hb)值<60g/L。

隨著海拔升高,空氣中含氧量下降,刺激人體造血功能提升,海拔每升高1000米,人體血紅蛋白(Hb)含量上升約4%。因此,高海拔地區的人體血紅蛋白(Hb)正常值、異常值應在上述標準基礎上相應上浮。

3.24月齡至36月齡(30、36月齡)

(1)健康教育

24~36月齡幼兒已開始逐步適應成人食物和飲食習慣,均衡營養、規律就餐是嬰幼兒獲得全面充足的食物、促進消化吸收和建立良好飲食行為的重要保障。引導幼兒食用家庭膳食,與家人一起進食3餐,期間加餐2次。養育人要選擇新鮮、營養豐富的食材,製作多樣化食物,保障家庭膳食營養均衡。24月齡後的幼兒,食用的家庭膳食應口味清淡,降低偏食挑食的風險;應少鹽少糖,控制糖、鹽攝入量,降低兒童期及成人期發生肥胖、糖尿病、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的風險。奶類是優質蛋白質和鈣的最佳食物來源,鼓勵幼兒每天飲奶。每日三餐引導幼兒獨立自主進食,進餐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幫助幼兒形成良好的飲食行為。

對於24月齡~36月齡幼兒,養育人應繼續關注幼兒營養狀況,包括是否出現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超重、肥胖等情況。如正餐和加餐量以及次數不足,可能導致能量攝入不足,進而出現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等問題。如喜食高能量食品、運動量不足,可能引發超重、肥胖風險。如未做到膳食均衡,存在挑食偏食,特別是未進食富鐵動物性食物,可能導致幼兒缺鐵性貧血。養育人要幫助幼兒改變不良的生活方式、飲食習慣和不合理的膳食結構,避免出現貧血、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超重、肥胖等問題。

(2)喂養行為評價

針對30月齡、36月齡幼兒,應重點詢問幼兒膳食均衡性,評估家庭膳食是否多樣化;詢問幼兒能否獨立進餐等情況,評估飲食行為是否良好。

①進食種類評估。

幼兒每日進食食物種類不少於4類,且至少包括1種富鐵動物性食物、1種蔬菜和1種谷薯類食物的,評估為“進食種類適宜”。

幼兒每日進食食物種類少於4類,或每日進食食物種類達到或超過4類,但未同時包括富鐵動物性食物、蔬菜和谷薯類食物,或飲奶量不夠的,評估為“進食種類不適宜”。

②進餐頻次評估。

幼兒每日早、中、晚三餐正餐達到3次,且期間加餐2次的,評估為“進餐次數適宜”。

幼兒每日早、中、晚三餐正餐少於3次,或期間加餐少於2次的,評估為“進餐次數不適宜”。

③飲食行為評估。

幼兒能獨立進食且每餐進餐時間不超過30分鐘,評估為“飲食行為良好”。

幼兒不能獨立進食或每餐進餐時間超過30分鐘,評估為“飲食行為不良”。

(3)營養狀況評價

針對30月齡、36月齡幼兒,測量身高、體重、血紅蛋白等,評估幼兒營養狀況。

①評價方法。同嬰幼兒滿6月齡前。

個體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包括正常、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超重、肥胖等。

②評價標準。同嬰幼兒滿6月齡前。

③血紅蛋白檢測。嬰幼兒滿30月齡時開展一次血紅蛋白(Hb)檢測。

貧血評價標準同滿6月齡至滿24月齡。

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完成後,將評價結果記錄在《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表》(附件表1~表4)中,填寫嬰幼兒基本信息,形成3歲以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檔案,做到一人一檔。結合嬰幼兒健康檢查、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及時發現存在喂養行為問題的養育人,以及存在營養問題的嬰幼兒,給予針對性諮詢指導和干預。對於患有營養性疾病的嬰幼兒,必要時轉診至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或其他專業醫療機構。

(二)諮詢指導

1.喂養行為諮詢指導

針對喂養行為評價中發現的問題,給予養育人針對性諮詢指導。幫助養育人充分認識母乳喂養、輔食添加、合理膳食及飲食行為培養的重要性,了解自身在日常喂養中存在的問題,糾正錯誤喂養行為,建立正確喂養方式。

(1)嬰兒滿6月齡前

針對未純母乳喂養者,了解未純母乳喂養的原因,給予針對性指導,強調母乳喂養的益處及優勢,鼓勵倡導純母乳喂養。

針對哺乳次數不足、不能按需哺乳者,加強回應性喂養指導。回應性喂養強調喂養時長和頻次由嬰兒進食意願和需求決定,包括按需哺乳和逐漸形成規律的喂養方式,核心是及時識別嬰幼兒發出的進食需求並迅速做出喂養回應。嬰兒的進食需求若不能得到及時回應,會導致嬰兒進食量和進食時間不穩定,影響營養攝入和吸收,也會導致嬰兒情緒不穩定、易怒、焦慮等。長期不能按需哺乳,會導致嬰兒營養不良、生長髮育遲緩。告知養育人在3月齡前都應按需喂養,只要嬰兒有哺喂需求,母親即可哺乳,此後逐漸規律喂養。

針對喂奶量不適宜的混合喂養和人工喂養者,強調應根據嬰幼兒生長髮育情況調整喂奶量,防止喂養不足或喂養過度。允許每次喂奶量有波動,避免採取不當方法刻板要求每次嬰兒攝入固定的奶量,但每日喂奶總量要達到要求。

(2)滿6月齡至滿24月齡

針對輔食添加種類、頻次不適宜的養育人,強調輔食添加對嬰幼兒生長髮育的重要影響,告知恰當的添加種類及添加頻次,指導建立正確的輔食添加行為。

針對每日添加的輔食或食物中未含富鐵的動物性食物的情形,告知養育人這可能導致兒童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強調每日要給嬰幼兒添加富鐵動物性食物。對於以添加蛋黃給嬰幼兒補充鐵的情形,要告知養育人蛋黃的鐵含量相對肉類來説較低,僅添加蛋黃而不添加肉類,對鐵的補充量不足。

告知養育人添加輔食應當由少量到多量、由一種到多種,引導嬰兒逐步適應。添加輔食應從每日一次開始,嘗試在一餐中以輔食替代部分母乳,逐步過渡到以單獨一餐輔食替代一次母乳。添加輔食還應當從單一食物開始,每次只添加一種新食物,逐次引入。開始可選擇含鐵豐富的泥糊狀食物,每次喂食1小勺,逐漸加量。待嬰兒2~3日習慣一種新食物口味後,再添加另外一種,逐步刺激味覺發育。引入新食物1~2日內,嬰兒若出現皮疹、腹瀉、嘔吐等輕微不適,應當暫停添加,待症狀好轉後再次嘗試小量喂食。若仍出現不適或症狀嚴重,應當及時就醫。

針對哺喂奶量不適宜的養育人,強調應根據嬰幼兒生長髮育情況調整飲奶量,防止喂養不足或喂養過度。

(3)24月齡至36月齡

針對膳食不均衡、幼兒進食食物種類不適宜的情形,告知養育人膳食多樣性的重要意義,告知恰當的進食食物種類。

針對進餐次數不適宜的情形,指導養育人為幼兒提供每天三次正餐和兩次加餐。兩正餐之間間隔4~5小時,加餐與正餐之間間隔1.5~2小時,加餐分別安排在上、下午各一次。加餐以奶類、水果為主,配以少量鬆軟面點。

針對幼兒飲食行為不良的情形,告知養育人幼兒專注進食和自主進食的重要性,引導幼兒定時定位就餐,避免進餐時觀看電視、電腦、手機等電子産品,逐步養成良好的飲食行為。

2.營養狀況諮詢指導

(1)針對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等營養不良。指導養育人改變不良喂養行為。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指導養育人及時監測嬰幼兒身長(身高)、體重等指標,開展自我評估,評價嬰幼兒營養狀況是否好轉。如仍無明顯改善,及時就醫。同時,了解嬰幼兒是否存在腹瀉、消化道畸形、內分泌及遺傳代謝性疾病,以及影響生長髮育的其他慢性疾病。如存在上述疾病,應告知養育人會影響嬰幼兒營養狀況,並指導養育人儘快帶嬰幼兒接受治療。

(2)針對超重肥胖。在及時糾正不良喂養行為的基礎上,重點強調均衡膳食,限制嬰幼兒攝入高糖、高鹽和高脂肪的加工食品以及含糖飲料。指導養育人監測嬰幼兒身長(身高)、體重、體質指數的增長趨勢和水平,根據身長(身高)、體重增長情況調整喂養量和飲食結構,鼓勵嬰幼兒進行適量的身體活動,如爬行、走路、跑步和玩耍,促進吃動平衡,保持適宜體重。

(3)針對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強調缺鐵性貧血對嬰幼兒的危害,糾正養育人不良喂養行為,指導養育人每日為嬰幼兒添加富含鐵的動物性食物。同時,應了解是否存在導致嬰幼兒鐵缺乏的其他風險因素。如雙胎、早産等造成嬰幼兒從母體獲得鐵儲備不足的情況,胃腸疾病、牛奶蛋白過敏等影響鐵吸收的情況。告知養育人缺鐵性貧血的嬰幼兒需規範接受鐵劑治療和隨訪,嬰幼兒經2次治療隨訪無明顯改善,應及時轉診。

四、服務機構和人員

(一)服務機構要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應當設置獨立的空間,保障環境相對安全安靜,配備必要的測查桌椅和測查床、兒童體格測量設施設備、血紅蛋白檢測儀等實驗室設備、營養喂養諮詢指導工具,用於開展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鼓勵依託信息技術,推進信息互聯共享,從0~6歲兒童健康管理信息中導入嬰幼兒及家庭基本信息,減少信息重復錄入。

(二)人員要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至少配備1名接受過專業技術培訓併合格的兒童保健人員,從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

五、服務分工

(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1.開展社會宣傳,普及嬰幼兒營養喂養科學知識和技能。

2.開展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

3.結合嬰幼兒健康檢查、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及時發現存在喂養行為問題的養育人及存在營養問題的嬰幼兒,給予針對性諮詢指導和干預。針對患有營養性疾病的嬰幼兒,必要時轉診至縣級婦幼保健機構。

(二)縣級婦幼保健機構

1.開展社會宣傳,普及嬰幼兒營養喂養科學知識和技能。

2.開展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

3.結合嬰幼兒健康檢查、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及時發現存在喂養行為問題的養育人及存在營養問題的嬰幼兒,給予針對性諮詢指導和干預。針對患有營養性疾病的嬰幼兒,必要時轉診至上級醫療機構。

4.接受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診的患營養性疾病的嬰幼兒。

5.針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推動優質資源下沉,提供專業人力支持,開展人員培訓、幫扶帶教、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

六、服務指標

(一)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率: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系統接受營養喂養評估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數×100%。

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系統接受營養喂養評估人數”指3歲以下嬰幼兒按年齡要求0~1歲接受5次、1~2歲接受2次、2~3歲接受2次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的人數之和。

(二)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種類合格率:統計期限內轄區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種類合格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接受過調查的6~24月齡嬰幼兒數×100%。

其中,“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種類合格人數”指6~24月齡嬰幼兒在過去24小時內輔食添加種類達到谷薯類、豆類和堅果類、動物性食物、蛋類、含維生素A豐富的蔬果、其他淺色蔬果、奶類及奶製品等7類食物中4種以上,且至少包括1種富鐵動物性食物、1種蔬果和1種谷薯類食物的人數。

(三)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頻次合格率:統計期限內轄區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頻次合格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接受過調查的6~24月齡嬰幼兒數×100%。

其中,“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頻次合格人數”指6~8月齡嬰兒在過去24小時內輔食添加1~2次的人數、9~24月齡嬰幼兒在過去24小時內輔食添加2~3次的人數之和。

(四)6~24月齡嬰幼兒貧血率:統計期限內轄區6~24月齡嬰幼兒貧血患病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接受過血紅蛋白檢測的6~24月齡嬰幼兒數×100%。

其中“6~24月齡嬰幼兒貧血患病人數”指血紅蛋白小于110g/L的嬰幼兒數。

(五)3歲以下嬰幼兒生長遲緩率: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生長遲緩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數×100%。

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生長遲緩人數”指對照WHO標準的身長(身高)參考值,至少有一次測量身長(身高)低於同年齡標準人群身長(身高)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的嬰幼兒人數。

(六)3歲以下嬰幼兒超重率: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超重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數×100%。

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超重人數”指對照WHO標準的身長(身高)別體重參考值,至少有一次測量身長(身高)別體重大於或等於同年齡標準人群身長(身高)別體重中位數加1個標準差且小于同年齡標準人群身長(身高)別體重中位數加2個標準差的嬰幼兒人數。

(七)3歲以下嬰幼兒肥胖率: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肥胖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數×100%。

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肥胖人數”指對照WHO標準的身長(身高)別體重參考值,至少有一次測量身長(身高)別體重大於或等於同年齡標準人群身長(身高)別體重中位數加2個標準差的嬰幼兒人數。

附件:

1.3歲以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檔案

2.3歲以下嬰幼兒年齡別體重標準差數值表

3.3歲以下嬰幼兒年齡別身長(身高)標準差數值表

4.3歲以下嬰幼兒身長(身高)別體重標準差數值表

5.3歲以下嬰幼兒年齡別體質指數(BMI)標準差數值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國衛辦婦幼函〔2024〕4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加強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提高服務可及性和規範性,提升兒童營養和健康狀況,降低貧血率、生長遲緩率,減少超重肥胖的發生,努力實現《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相關目標,我委組織編寫了《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供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4年11月2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指南(試行)

嬰幼兒期(0~3歲)是兒童生長髮育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大腦和身體快速發育,良好的營養和科學的喂養是促進嬰幼兒體格生長、機體功能成熟及大腦功能形成的重要保障。在這一時期加強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指導養育人掌握營養喂養科學知識和技能,保障嬰幼兒生長髮育所需營養物質攝入,保障營養狀況良好,有利於預防和減少疾病,促進兒童健康成長,為一生發展打下堅實的健康基礎。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提高可及性和規範性,提升兒童營養和健康狀況,降低貧血率、生長遲緩率,減少超重肥胖的發生,制定本指南。

一、服務對象

轄區內常住的0~3歲嬰幼兒及其養育人。

二、服務時間及頻次

根據不同年齡段嬰幼兒營養喂養特點,結合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時間和頻次,在嬰幼兒滿1、3、6、8、12、18、24、30、36月齡時,共進行9次營養喂養評估。其中,滿6月齡前2次,分別在滿月和3月齡時;滿6月齡至滿24月齡5次,分別在6、8、12、18、24月齡時;24月齡至36月齡2次,分別在30、36月齡時。

三、服務內容

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提供,有利於提高目標人群覆蓋率。服務內容包括健康教育、喂養行為評價、營養狀況評價和諮詢指導。

(一)健康教育與喂養行為評價、營養狀況評價

針對0~3歲嬰幼兒養育人,開展營養喂養科普宣傳,講解知識、傳授技能。

圍繞0~3歲期間母乳喂養、輔食添加、合理膳食、飲食行為培養等內容,應用《3歲以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表》(附件1表2~表4),評價養育人喂養行為。重點詢問養育人各個關鍵月齡喂養情況,分析養育人存在的喂養問題,結合嬰幼兒生長髮育情況,給予喂養行為評價。詢問養育人過去24小時喂養情況,以此反映每日喂養情形。由於嬰幼兒存在個體差異,服務提供者應根據嬰幼兒健康檢查、喂養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得出喂養行為評估結果。

針對0~3歲嬰幼兒,應用《3歲以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表》(附件1表2~表4)及相關評價方法和標準,開展營養狀況評價,評估嬰幼兒是否存在貧血、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超重、肥胖等異常情況或相關風險。

1.滿6月齡前(滿月、3月齡)

(1)健康教育

母乳是嬰兒最理想的天然食物,0~6月齡嬰兒提倡純母乳喂養。母乳含有豐富的營養素、免疫活性物質和水分,能夠滿足0~6個月嬰兒生長髮育所需全部營養,不需要添加水和其他食物。母乳喂養經濟、方便、省時、衛生,有助於嬰兒達到最佳的生長髮育及健康狀態。母乳喂養可以降低嬰兒患感冒、腹瀉、肺炎等疾病的風險,減少成年後肥胖、糖尿病和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發生,促進大腦發育,增進親子關係。母乳喂養還可減少母親産後出血、乳腺癌、卵巢癌的發生風險。

養育人喂養知識缺乏、喂養方式不恰當易引發嬰幼兒營養不良。喂養不足將導致低體重、生長遲緩和消瘦。這些嬰幼兒早期常表現為體重不增長,繼而出現體重逐漸下降,身高開始時影響不明顯,如得不到有效干預,嬰幼兒生長將進一步減慢,身高逐漸低於正常。喂養不足導致的長期營養不良,將累及嬰幼兒全身各個系統發育,出現精神萎靡、食欲減退、免疫力下降、反復感染等問題。

如過度喂養、身體活動減少易引發嬰幼兒超重肥胖,有延續至兒童期、成年期的可能,引起成人期冠心病、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風險增加。

(2)喂養行為評價

針對滿月、3月齡嬰兒,重點詢問養育人是否純母乳喂養。對於純母乳喂養者,評估每日哺乳次數;對於混合喂養和人工喂養者,評估喂奶量。

①純母乳喂養情況評估。在哺乳次數上,應做到按需喂養,3月齡內嬰兒每日母乳喂養8~10次或以上。

對於純母乳喂養者,能夠做到不添加水和其他食物,且3月齡內嬰兒每日母乳喂養次數達8次及以上,評估為“母乳喂養合理”。

對於添加水和其他食物的,或者3月齡內嬰兒每日母乳喂養次數低於8次的,評估為“母乳喂養不合理”。

②混合喂養和人工喂養情況評估。對於未純母乳喂養的母親,了解具體原因及嬰兒體格生長髮育情況,詢問每日母乳喂養次數,以及哺喂配方奶的量,並鼓勵純母乳喂養。

對於混合喂養和人工喂養者,滿月時每日喂奶約600~700ml,3月齡時每日喂奶約800~900ml,評估為“喂奶量適宜”。

滿月、3月齡時未達到或超過上述喂奶量,存在喂養不足或喂養過度風險,評估為“喂奶量不適宜”。

(3)營養狀況評價

針對滿月、3月齡嬰兒,測量身長(身高)、體重,評價嬰幼兒營養狀況。

①評價方法。通過測量嬰幼兒身長(身高)、體重等數值,使用標準差法、百分位數法等評價方法,參考WHO兒童生長標準,結合嬰幼兒同月齡標準人群年齡別體重中位數(見附件2)、標準人群年齡別身長(身高)中位數(見附件3)、標準人群身長(身高)別體重中位數(見附件4)、標準人群年齡別體質指數(體重/身高2,BMI)中位數(見附件5)等評價指標,對嬰幼兒個體營養狀況作出評價。

個體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包括正常、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超重、肥胖等。

②評價標準。

1)低體重:嬰幼兒年齡別體重低於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或第3百分位數值時,評估為“低體重”。

2)生長遲緩:嬰幼兒年齡別身長(身高)低於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或第3百分位數值時,評估為“生長遲緩”。

3)消瘦:嬰幼兒身長(身高)別體重或年齡別體質指數,低於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或第3百分位數值時,評估為“消瘦”。

4)超重:嬰幼兒身長(身高)別體重或年齡別體質指數,處於中位數加1個標準差和加2個標準差之間,或第85百分位數和第97百分位數之間時,評估為“超重”。

5)肥胖:嬰幼兒身長(身高)別體重或年齡別體質指數,高於中位數加2個標準差或第97百分位數時,評估為“肥胖”。

2.滿6月齡至滿24月齡(6、8、12、18、24月齡)

(1)健康教育

6月齡後母乳喂養已不能完全滿足嬰幼兒生長髮育需求,應當在繼續母乳喂養基礎上添加輔食。嬰幼兒輔食添加種類、頻次不足,將明顯影響生長髮育,導致貧血、低體重、生長髮育遲緩、智力發育落後等健康問題。6~8月齡嬰兒,每日需要添加輔食1~2次;9~12月齡嬰兒,每日添加輔食增為2~3次。1~2歲幼兒鼓勵每日與家庭成員共同進食3餐,期間加餐2次,每日3餐食用的輔食單獨製作。製作輔食的食物包括谷薯類、豆類和堅果類、動物性食物(魚、禽、肉及內臟)、蛋類、含維生素A豐富的深色蔬果、其他淺色蔬果、奶類及奶製品等7類。養育人每日給嬰幼兒添加輔食種類應不少於4類,且至少包含1種富鐵動物性食物、1種蔬菜和1種谷薯類食物,保障輔食的多樣化,保障每日必需營養素的攝入。

6個月到2歲嬰幼兒每日添加的輔食中若未含有富鐵動物性食物,特別容易出現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這與兒童生長髮育特點密切相關。嬰兒出生時體內有來自母體的儲備鐵,可以滿足前6個月生長髮育需要。6月齡之後,嬰兒體內的鐵儲備耗盡,此時母乳喂養只能為嬰兒提供大約5%的鐵需要量,還有95%的鐵需要量要通過進食輔食獲得。所以每日的輔食中一定要有含鐵豐富的動物性食物,以此滿足嬰幼兒生長髮育所需要的鐵。如果嬰兒6月齡後養育人未及時添加含鐵豐富的輔食,兒童就容易發生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嬰幼兒期的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會影響兒童的大腦發育,導致智力發育受損,影響認知發展,也會影響兒童神經、消化、心血管、骨骼、免疫等多個系統的生長髮育,危害兒童健康。

6~24月齡嬰幼兒生長髮育迅速,營養和能量要求高,養育人依然要高度關注其營養狀況,包括是否出現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超重、肥胖等情況。如喂奶量、輔食添加頻次不足,可能導致能量攝入不足,進而出現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等問題。如過量喂養,可能引發超重、肥胖風險。如輔食添加種類不合格,特別是未攝入富鐵動物性食物,可能導致嬰幼兒缺鐵性貧血。養育人要有正確的喂養行為和方式,保證嬰幼兒營養攝入均衡,避免出現貧血、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超重、肥胖等問題。

(2)喂養行為評價

針對6月齡、8月齡、12月齡嬰幼兒,重點詢問養育人給嬰幼兒添加輔食的種類和頻次,嬰幼兒是否進食富鐵的動物性食物(魚、禽、肉及內臟),並詢問嬰幼兒飲奶量。

針對18月齡、24月齡幼兒,重點詢問養育人給幼兒添加輔食的種類,幼兒正餐和加餐次數,是否吃富鐵動物性食物,同時應詢問幼兒飲奶量。

①輔食添加種類評估。養育人每日從谷薯類、豆類和堅果類、動物性食物、蛋類、含維生素A豐富的蔬果、其他淺色蔬果、奶類及奶製品等7類食物中選材給嬰幼兒製作輔食,每日添加的輔食種類不少於4類,且至少包括1種富鐵動物性食物、1種蔬果和1種谷薯類食物的,評估為“輔食添加種類適宜”。

養育人每日給嬰幼兒添加輔食種類少於4類,或每日添加輔食種類達到或超過4類,但未同時包括富鐵動物性食物、蔬菜和谷薯類食物的,評估為“輔食添加種類不適宜”。

尤其要注意評估每日添加的輔食中是否包含魚、禽、肉、肝臟等富含鐵的動物性食物。

②輔食添加頻次評估。由於嬰幼兒胃容量比較小,每次進食量較少,如輔食添加頻次不足,易導致嬰幼兒營養總量攝入不足。

1)對於6月齡、8月齡嬰兒,養育人每日給嬰兒添加輔食次數達到1~2次的,評估為“輔食添加頻次適宜”。

養育人尚未每日給嬰兒添加輔食的,評估為“輔食添加頻次不適宜”。

2)對於12月齡嬰幼兒,養育人每日添加輔食次數達到2~3次的,評估為“輔食添加頻次適宜”。

養育人每日添加輔食次數少於2次的,評估為“輔食添加頻次不適宜”。

3)對於18月齡、24月齡幼兒,每日早、中、晚三餐正餐達到3次,輔食單獨製作,正餐期間加餐2次的,評估為“進餐次數適宜”。

每日正餐少於3次,或期間加餐少於2次的,評估為“進餐次數不適宜”。

(3)奶類哺喂情況評估

6月齡~24月齡嬰幼兒每日仍需哺喂或飲奶。6月齡嬰兒每日哺喂奶類5~6次,奶量800~1000ml;8月齡嬰兒每日哺喂奶類4~5次,奶量700~800ml;12月齡嬰幼兒每日哺喂奶類2~3次,奶量600~700ml;18月齡、24月齡嬰幼兒每日飲奶2~3次,奶量400~600ml。每日飲奶量達到上述要求的,評估為“飲奶量適宜”;每日飲奶量達不到或超過上述量的,評估為“飲奶量不適宜”。

(4)營養狀況評價

針對6月齡、8月齡、12月齡、18月齡、24月齡嬰幼兒,測量身長(身高)、體重,檢測血紅蛋白,評價嬰幼兒個體營養狀況。

①評價方法。同嬰幼兒滿6月齡前。

個體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包括正常、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超重、肥胖等。

②評價標準。同嬰幼兒滿6月齡前。

③血紅蛋白檢測。嬰幼兒滿6月齡或8月齡、滿18月齡時分別開展一次血紅蛋白(Hb)檢測。

正常:血紅蛋白(Hb)點110g/L。

貧血:血紅蛋白(Hb)<110g/L。

其中,輕度貧血:血紅蛋白(Hb)值為90~109g/L;

中度貧血:血紅蛋白(Hb)值為60~89g/L;

重度貧血:血紅蛋白(Hb)值<60g/L。

隨著海拔升高,空氣中含氧量下降,刺激人體造血功能提升,海拔每升高1000米,人體血紅蛋白(Hb)含量上升約4%。因此,高海拔地區的人體血紅蛋白(Hb)正常值、異常值應在上述標準基礎上相應上浮。

3.24月齡至36月齡(30、36月齡)

(1)健康教育

24~36月齡幼兒已開始逐步適應成人食物和飲食習慣,均衡營養、規律就餐是嬰幼兒獲得全面充足的食物、促進消化吸收和建立良好飲食行為的重要保障。引導幼兒食用家庭膳食,與家人一起進食3餐,期間加餐2次。養育人要選擇新鮮、營養豐富的食材,製作多樣化食物,保障家庭膳食營養均衡。24月齡後的幼兒,食用的家庭膳食應口味清淡,降低偏食挑食的風險;應少鹽少糖,控制糖、鹽攝入量,降低兒童期及成人期發生肥胖、糖尿病、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的風險。奶類是優質蛋白質和鈣的最佳食物來源,鼓勵幼兒每天飲奶。每日三餐引導幼兒獨立自主進食,進餐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幫助幼兒形成良好的飲食行為。

對於24月齡~36月齡幼兒,養育人應繼續關注幼兒營養狀況,包括是否出現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超重、肥胖等情況。如正餐和加餐量以及次數不足,可能導致能量攝入不足,進而出現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等問題。如喜食高能量食品、運動量不足,可能引發超重、肥胖風險。如未做到膳食均衡,存在挑食偏食,特別是未進食富鐵動物性食物,可能導致幼兒缺鐵性貧血。養育人要幫助幼兒改變不良的生活方式、飲食習慣和不合理的膳食結構,避免出現貧血、生長遲緩、低體重、消瘦、超重、肥胖等問題。

(2)喂養行為評價

針對30月齡、36月齡幼兒,應重點詢問幼兒膳食均衡性,評估家庭膳食是否多樣化;詢問幼兒能否獨立進餐等情況,評估飲食行為是否良好。

①進食種類評估。

幼兒每日進食食物種類不少於4類,且至少包括1種富鐵動物性食物、1種蔬菜和1種谷薯類食物的,評估為“進食種類適宜”。

幼兒每日進食食物種類少於4類,或每日進食食物種類達到或超過4類,但未同時包括富鐵動物性食物、蔬菜和谷薯類食物,或飲奶量不夠的,評估為“進食種類不適宜”。

②進餐頻次評估。

幼兒每日早、中、晚三餐正餐達到3次,且期間加餐2次的,評估為“進餐次數適宜”。

幼兒每日早、中、晚三餐正餐少於3次,或期間加餐少於2次的,評估為“進餐次數不適宜”。

③飲食行為評估。

幼兒能獨立進食且每餐進餐時間不超過30分鐘,評估為“飲食行為良好”。

幼兒不能獨立進食或每餐進餐時間超過30分鐘,評估為“飲食行為不良”。

(3)營養狀況評價

針對30月齡、36月齡幼兒,測量身高、體重、血紅蛋白等,評估幼兒營養狀況。

①評價方法。同嬰幼兒滿6月齡前。

個體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包括正常、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超重、肥胖等。

②評價標準。同嬰幼兒滿6月齡前。

③血紅蛋白檢測。嬰幼兒滿30月齡時開展一次血紅蛋白(Hb)檢測。

貧血評價標準同滿6月齡至滿24月齡。

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完成後,將評價結果記錄在《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表》(附件表1~表4)中,填寫嬰幼兒基本信息,形成3歲以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檔案,做到一人一檔。結合嬰幼兒健康檢查、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及時發現存在喂養行為問題的養育人,以及存在營養問題的嬰幼兒,給予針對性諮詢指導和干預。對於患有營養性疾病的嬰幼兒,必要時轉診至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或其他專業醫療機構。

(二)諮詢指導

1.喂養行為諮詢指導

針對喂養行為評價中發現的問題,給予養育人針對性諮詢指導。幫助養育人充分認識母乳喂養、輔食添加、合理膳食及飲食行為培養的重要性,了解自身在日常喂養中存在的問題,糾正錯誤喂養行為,建立正確喂養方式。

(1)嬰兒滿6月齡前

針對未純母乳喂養者,了解未純母乳喂養的原因,給予針對性指導,強調母乳喂養的益處及優勢,鼓勵倡導純母乳喂養。

針對哺乳次數不足、不能按需哺乳者,加強回應性喂養指導。回應性喂養強調喂養時長和頻次由嬰兒進食意願和需求決定,包括按需哺乳和逐漸形成規律的喂養方式,核心是及時識別嬰幼兒發出的進食需求並迅速做出喂養回應。嬰兒的進食需求若不能得到及時回應,會導致嬰兒進食量和進食時間不穩定,影響營養攝入和吸收,也會導致嬰兒情緒不穩定、易怒、焦慮等。長期不能按需哺乳,會導致嬰兒營養不良、生長髮育遲緩。告知養育人在3月齡前都應按需喂養,只要嬰兒有哺喂需求,母親即可哺乳,此後逐漸規律喂養。

針對喂奶量不適宜的混合喂養和人工喂養者,強調應根據嬰幼兒生長髮育情況調整喂奶量,防止喂養不足或喂養過度。允許每次喂奶量有波動,避免採取不當方法刻板要求每次嬰兒攝入固定的奶量,但每日喂奶總量要達到要求。

(2)滿6月齡至滿24月齡

針對輔食添加種類、頻次不適宜的養育人,強調輔食添加對嬰幼兒生長髮育的重要影響,告知恰當的添加種類及添加頻次,指導建立正確的輔食添加行為。

針對每日添加的輔食或食物中未含富鐵的動物性食物的情形,告知養育人這可能導致兒童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強調每日要給嬰幼兒添加富鐵動物性食物。對於以添加蛋黃給嬰幼兒補充鐵的情形,要告知養育人蛋黃的鐵含量相對肉類來説較低,僅添加蛋黃而不添加肉類,對鐵的補充量不足。

告知養育人添加輔食應當由少量到多量、由一種到多種,引導嬰兒逐步適應。添加輔食應從每日一次開始,嘗試在一餐中以輔食替代部分母乳,逐步過渡到以單獨一餐輔食替代一次母乳。添加輔食還應當從單一食物開始,每次只添加一種新食物,逐次引入。開始可選擇含鐵豐富的泥糊狀食物,每次喂食1小勺,逐漸加量。待嬰兒2~3日習慣一種新食物口味後,再添加另外一種,逐步刺激味覺發育。引入新食物1~2日內,嬰兒若出現皮疹、腹瀉、嘔吐等輕微不適,應當暫停添加,待症狀好轉後再次嘗試小量喂食。若仍出現不適或症狀嚴重,應當及時就醫。

針對哺喂奶量不適宜的養育人,強調應根據嬰幼兒生長髮育情況調整飲奶量,防止喂養不足或喂養過度。

(3)24月齡至36月齡

針對膳食不均衡、幼兒進食食物種類不適宜的情形,告知養育人膳食多樣性的重要意義,告知恰當的進食食物種類。

針對進餐次數不適宜的情形,指導養育人為幼兒提供每天三次正餐和兩次加餐。兩正餐之間間隔4~5小時,加餐與正餐之間間隔1.5~2小時,加餐分別安排在上、下午各一次。加餐以奶類、水果為主,配以少量鬆軟面點。

針對幼兒飲食行為不良的情形,告知養育人幼兒專注進食和自主進食的重要性,引導幼兒定時定位就餐,避免進餐時觀看電視、電腦、手機等電子産品,逐步養成良好的飲食行為。

2.營養狀況諮詢指導

(1)針對低體重、生長遲緩、消瘦等營養不良。指導養育人改變不良喂養行為。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指導養育人及時監測嬰幼兒身長(身高)、體重等指標,開展自我評估,評價嬰幼兒營養狀況是否好轉。如仍無明顯改善,及時就醫。同時,了解嬰幼兒是否存在腹瀉、消化道畸形、內分泌及遺傳代謝性疾病,以及影響生長髮育的其他慢性疾病。如存在上述疾病,應告知養育人會影響嬰幼兒營養狀況,並指導養育人儘快帶嬰幼兒接受治療。

(2)針對超重肥胖。在及時糾正不良喂養行為的基礎上,重點強調均衡膳食,限制嬰幼兒攝入高糖、高鹽和高脂肪的加工食品以及含糖飲料。指導養育人監測嬰幼兒身長(身高)、體重、體質指數的增長趨勢和水平,根據身長(身高)、體重增長情況調整喂養量和飲食結構,鼓勵嬰幼兒進行適量的身體活動,如爬行、走路、跑步和玩耍,促進吃動平衡,保持適宜體重。

(3)針對鐵缺乏和缺鐵性貧血。強調缺鐵性貧血對嬰幼兒的危害,糾正養育人不良喂養行為,指導養育人每日為嬰幼兒添加富含鐵的動物性食物。同時,應了解是否存在導致嬰幼兒鐵缺乏的其他風險因素。如雙胎、早産等造成嬰幼兒從母體獲得鐵儲備不足的情況,胃腸疾病、牛奶蛋白過敏等影響鐵吸收的情況。告知養育人缺鐵性貧血的嬰幼兒需規範接受鐵劑治療和隨訪,嬰幼兒經2次治療隨訪無明顯改善,應及時轉診。

四、服務機構和人員

(一)服務機構要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縣級婦幼保健機構應當設置獨立的空間,保障環境相對安全安靜,配備必要的測查桌椅和測查床、兒童體格測量設施設備、血紅蛋白檢測儀等實驗室設備、營養喂養諮詢指導工具,用於開展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鼓勵依託信息技術,推進信息互聯共享,從0~6歲兒童健康管理信息中導入嬰幼兒及家庭基本信息,減少信息重復錄入。

(二)人員要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至少配備1名接受過專業技術培訓併合格的兒童保健人員,從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

五、服務分工

(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1.開展社會宣傳,普及嬰幼兒營養喂養科學知識和技能。

2.開展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

3.結合嬰幼兒健康檢查、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及時發現存在喂養行為問題的養育人及存在營養問題的嬰幼兒,給予針對性諮詢指導和干預。針對患有營養性疾病的嬰幼兒,必要時轉診至縣級婦幼保健機構。

(二)縣級婦幼保健機構

1.開展社會宣傳,普及嬰幼兒營養喂養科學知識和技能。

2.開展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服務。

3.結合嬰幼兒健康檢查、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結果,及時發現存在喂養行為問題的養育人及存在營養問題的嬰幼兒,給予針對性諮詢指導和干預。針對患有營養性疾病的嬰幼兒,必要時轉診至上級醫療機構。

4.接受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診的患營養性疾病的嬰幼兒。

5.針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推動優質資源下沉,提供專業人力支持,開展人員培訓、幫扶帶教、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

六、服務指標

(一)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率: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系統接受營養喂養評估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數×100%。

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系統接受營養喂養評估人數”指3歲以下嬰幼兒按年齡要求0~1歲接受5次、1~2歲接受2次、2~3歲接受2次喂養行為評價及營養狀況評價的人數之和。

(二)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種類合格率:統計期限內轄區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種類合格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接受過調查的6~24月齡嬰幼兒數×100%。

其中,“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種類合格人數”指6~24月齡嬰幼兒在過去24小時內輔食添加種類達到谷薯類、豆類和堅果類、動物性食物、蛋類、含維生素A豐富的蔬果、其他淺色蔬果、奶類及奶製品等7類食物中4種以上,且至少包括1種富鐵動物性食物、1種蔬果和1種谷薯類食物的人數。

(三)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頻次合格率:統計期限內轄區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頻次合格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接受過調查的6~24月齡嬰幼兒數×100%。

其中,“6~24月齡嬰幼兒輔食添加頻次合格人數”指6~8月齡嬰兒在過去24小時內輔食添加1~2次的人數、9~24月齡嬰幼兒在過去24小時內輔食添加2~3次的人數之和。

(四)6~24月齡嬰幼兒貧血率:統計期限內轄區6~24月齡嬰幼兒貧血患病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接受過血紅蛋白檢測的6~24月齡嬰幼兒數×100%。

其中“6~24月齡嬰幼兒貧血患病人數”指血紅蛋白小于110g/L的嬰幼兒數。

(五)3歲以下嬰幼兒生長遲緩率: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生長遲緩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數×100%。

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生長遲緩人數”指對照WHO標準的身長(身高)參考值,至少有一次測量身長(身高)低於同年齡標準人群身長(身高)中位數減2個標準差的嬰幼兒人數。

(六)3歲以下嬰幼兒超重率: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超重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數×100%。

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超重人數”指對照WHO標準的身長(身高)別體重參考值,至少有一次測量身長(身高)別體重大於或等於同年齡標準人群身長(身高)別體重中位數加1個標準差且小于同年齡標準人群身長(身高)別體重中位數加2個標準差的嬰幼兒人數。

(七)3歲以下嬰幼兒肥胖率: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肥胖人數/統計期限內轄區3歲以下嬰幼兒數×100%。

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肥胖人數”指對照WHO標準的身長(身高)別體重參考值,至少有一次測量身長(身高)別體重大於或等於同年齡標準人群身長(身高)別體重中位數加2個標準差的嬰幼兒人數。

附件:

1.3歲以下嬰幼兒營養喂養評估檔案

2.3歲以下嬰幼兒年齡別體重標準差數值表

3.3歲以下嬰幼兒年齡別身長(身高)標準差數值表

4.3歲以下嬰幼兒身長(身高)別體重標準差數值表

5.3歲以下嬰幼兒年齡別體質指數(BMI)標準差數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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