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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進一步組織實施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的通知 發文機關: 國家能源局
發文字號: 國能綜通新能〔2025〕44號   源: 國家能源局網站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 標       題: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進一步組織實施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的通知
  • 發文機關:國家能源局
  • 發文字號:國能綜通新能〔2025〕44號
  • 來       源:國家能源局網站
  • 主題分類: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4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進一步組織實施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的通知
國能綜通新能〔2025〕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整縣(市、區)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以來,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各試點地區優化政策和營商環境,提升電網支撐和服務能力,積極推進各類屋頂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試點工作取得預期效果,56個縣(市、區)全面實現試點工作目標(名單附後)。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紮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中發〔2025〕1號)精神,進一步推進農村分佈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現就進一步組織實施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農村分佈式光伏發電對推進農村能源革命、促進農民增收、助力鄉村振興的重要意義,認真總結推廣整縣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試點的好經驗、好做法,調動各類投資主體積極性,創新開發利用場景、投資建設模式和收益共享機制,在已有工作基礎上,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結合“千家萬戶沐光行動”,認真落實《分佈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一步因地制宜細化規範農村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建設、接網程序,指導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做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與能源、電力等發展規劃的銜接,統籌平衡各類新能源發展需求,根據電網承載力,引導農村分佈式光伏科學佈局、有序開發、就近接入、就地消納,並組織電網企業及有關方面根據實際需要加強配套電網改造升級及其他提升消納能力的措施,保障農村地區分佈式光伏健康可持續發展。電網企業要優化內部工作流程,建立綠色通道,提供“一站式”辦理服務,加強農村電網投資建設和提升改造,提高電網對分佈式光伏發電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

三、各地在“千家萬戶沐光行動”組織實施中,要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不折不扣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營造分佈式光伏發電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不得指定經營主體,不得強制要求配套産業,不得以特許經營等方式搞壟斷開發,不得侵害農戶利益,促進分佈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會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加強對“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實施情況的監管,及時受理相關投訴和反映,有效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四、各地能源主管部門要將“千家萬戶沐光行動”與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有機結合,加強農村分佈式光伏開發利用建設與鄉村建設相關工作銜接,系統開展屋頂資源普查,建立健全標準規範,形成針對本地農村地區分佈式光伏建設的典型設計方案,使分佈式光伏成為提升村容村貌的新元素、新風景。

五、各地在“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實施過程中,要高度重視農村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運行維護工作。鼓勵各地充分利用電網企業和新能源開發企業的專業力量,以社會化、市場化方式,設立村、鎮等多層次的能源服務站,提供專業化服務,做好自然人戶用光伏運行維護。要採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強對農村地區和農民群眾電力安全生産知識、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方面共同做好農村分佈式光伏開發建設的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指導,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報告,並於2026年1月底將本省“千家萬戶沐光行動”開展情況形成總結材料報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聯絡方式:010-81929522

附件:全面實現試點工作目標的縣(市、區)名單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3月14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進一步組織實施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的通知
國能綜通新能〔2025〕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1年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整縣(市、區)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以來,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各試點地區優化政策和營商環境,提升電網支撐和服務能力,積極推進各類屋頂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試點工作取得預期效果,56個縣(市、區)全面實現試點工作目標(名單附後)。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 紮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中發〔2025〕1號)精神,進一步推進農村分佈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現就進一步組織實施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農村分佈式光伏發電對推進農村能源革命、促進農民增收、助力鄉村振興的重要意義,認真總結推廣整縣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試點的好經驗、好做法,調動各類投資主體積極性,創新開發利用場景、投資建設模式和收益共享機制,在已有工作基礎上,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結合“千家萬戶沐光行動”,認真落實《分佈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一步因地制宜細化規範農村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建設、接網程序,指導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做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與能源、電力等發展規劃的銜接,統籌平衡各類新能源發展需求,根據電網承載力,引導農村分佈式光伏科學佈局、有序開發、就近接入、就地消納,並組織電網企業及有關方面根據實際需要加強配套電網改造升級及其他提升消納能力的措施,保障農村地區分佈式光伏健康可持續發展。電網企業要優化內部工作流程,建立綠色通道,提供“一站式”辦理服務,加強農村電網投資建設和提升改造,提高電網對分佈式光伏發電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

三、各地在“千家萬戶沐光行動”組織實施中,要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不折不扣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營造分佈式光伏發電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不得指定經營主體,不得強制要求配套産業,不得以特許經營等方式搞壟斷開發,不得侵害農戶利益,促進分佈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會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加強對“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實施情況的監管,及時受理相關投訴和反映,有效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四、各地能源主管部門要將“千家萬戶沐光行動”與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有機結合,加強農村分佈式光伏開發利用建設與鄉村建設相關工作銜接,系統開展屋頂資源普查,建立健全標準規範,形成針對本地農村地區分佈式光伏建設的典型設計方案,使分佈式光伏成為提升村容村貌的新元素、新風景。

五、各地在“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實施過程中,要高度重視農村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運行維護工作。鼓勵各地充分利用電網企業和新能源開發企業的專業力量,以社會化、市場化方式,設立村、鎮等多層次的能源服務站,提供專業化服務,做好自然人戶用光伏運行維護。要採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強對農村地區和農民群眾電力安全生産知識、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方面共同做好農村分佈式光伏開發建設的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指導,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及時報告,並於2026年1月底將本省“千家萬戶沐光行動”開展情況形成總結材料報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聯絡方式:010-81929522

附件:全面實現試點工作目標的縣(市、區)名單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