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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證規範優質”行動的通知 發文機關: ​司法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   源: 司法部網站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公文種類: 通知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 標       題: 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證規範優質”行動的通知
  • 發文機關:​司法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來       源:司法部網站
  • 主題分類: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公文種類:通知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7日

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證規範優質”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司法局:

司法部部署開展“公證提質增效三年行動”(2023-2025年)以來,先後推出一系列“減證便民”“提速增效”舉措,取得明顯成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高效辦成一件事”部署要求,進一步提升公證服務質量和公信力,司法部決定,自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國公證行業開展“公證規範優質”行動,在“好”字上下功夫,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滿意度。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緊緊圍繞提升公證服務質量和公信力,著力在鞏固、規範、優質上下功夫,促進公證服務方式、業務領域、執業監管、素質作風持續優化,實現工作效能、供給能力、規範水平、隊伍形象不斷提升,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證法律服務的便捷、高效和優質。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服務方式,提升工作效能

1.鞏固拓展“減證”“提速”成效。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和公證協會要全面評估“減證”“提速”實施成效,進一步拓展優化公證減證便民提速服務措施,實現辦證材料能減盡減、辦理時限能快儘快。制定完善涉企公證服務清單,明確公證服務企業的事項、內容、標準。擴大“跨省通辦”公證事項範圍,自2025年5月1日起,新增居民身份證公證、營業執照公證“跨省通辦”事項。

2.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切實做好“身後一件事”中遺囑公證信息核查工作,公證機構要在審查遺囑人死亡事實和繼承人、遺産管理人身份後,及時通過全國公證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系統核查,並反饋《公證遺囑登記信息查詢單》。積極推廣在線公證服務,省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快全省統一公證業務系統建設,推動建立完善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實現與有關部門系統互聯互通,在更多領域更大範圍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

3.推進資源均衡配置。除涉及不動産和“跨省通辦”的公證事項外,年底前要實現公證執業區域全部放寬至省一級。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索整合縣區公證機構,著力打造高水平、規模化、品牌化公證機構。規範辦證點設置,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核準,公證機構可以在當地政務服務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不動産登記中心等公共服務場所設立辦證點。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以統籌引導發達地區公證機構通過對口援建、結對幫扶或者巡迴辦證、在線辦證等形式,滿足偏遠地區人民群眾辦證需求。

4.做優重點群體服務。做實做優老年人公證服務,高效辦理遺囑、繼承、意定監護等公證事項,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門辦證、預約辦證、在線辦證等服務,使老年人享受到更多優惠便利。對殘疾人、農民工等重點群體,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以及臺胞、僑胞僑眷等,主動開闢“綠色通道”,優先接待、優先辦理,支持出臺更多針對老年人、低收入等群體的價格減免政策,逐步擴大公益服務群體覆蓋面。

(二)優化業務領域,提升供給能力

5.培育拓展新型業務。圍繞服務高質量發展、發展新質生産力、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充分運用公證職能手段,積極探索服務新業態新領域。鼓勵公證機構參與破産清算、遺産管理等財産管理事務,遺囑監護、意定監護等領域的監督服務,民事信託、慈善信託等活動的法律服務。支持公證機構開展盡職調查、文書起草、代辦等與公證業務有關的法律事務。

6.深化公證參與輔助事務。進一步拓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積極為檢察機關、公安等部門提供輔助性公證法律服務,在不動産和機動車司法處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和司法救助金監管發放、社區矯正調查評估、行政文書送達等方面主動作為,提供有力公證法律支持。

7.積極參與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推動開展公證參與調解工作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公證機構設立調解組織或發起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事調解中心,構建調解、債權文書賦強、資金監管全鏈條解紛模式。推進公證服務進村(社區),支持公證員擔任鄉鎮(街道)、村(居)法律顧問,為基層群眾提供法律諮詢、糾紛調解、公證辦理等服務。

8.優化涉外公證服務。明確海外遠程視頻公證的範圍和程序,提升規範辦理水平。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為重點,探索建立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業務協作等機制,服務高水平開放合作。支持公證機構依託法務區、涉外法律服務中心、特色化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等,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一站式”涉外公證法律服務。

(三)優化執業監管,提升規範水平

9.規範公證執業秩序。各地要嚴格執行公證機構執業區域管理規定,採取在線方式辦理公證業務的,嚴禁任意擴大公證業務受理範圍;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和標準,嚴禁隨意壓價爭攬公證業務,嚴禁參與電商網絡平臺低價承攬業務。司法部將開展公證業務全流程監管試點,建立公證行業反洗錢管理制度,推動出臺涉外公證、在線公證等行業指導規則。

10.發揮協同監管合力。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公證協會和公證機構要認真做好投訴處理和公證復查工作,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公證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加大重大案件督辦和通報力度,促進公證機構和人員依法規範誠信執業。加強處罰懲戒工作數據統計分析,建立公證執業風險防範預警機制,對存在風險隱患的公證機構早提醒、早介入、早處置。

11.強化機構自我管理。嚴格執行公證登記簿制度,落實公證業務辦理全面登記、全程可控、全網留痕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公證執業過錯責任追償制度,認真組織開展年度考核,及時依法淘汰退出不合格公證從業人員。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主動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法官、檢察官等監督指導,暢通當事人、新聞媒體社會監督渠道。

(四)優化素質作風,提升隊伍形象

12.強化政治能力。完善公證行業黨建工作機制,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公證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組織開展公證行業黨建示範培訓,利用三年時間,實現公證機構黨組織書記、黨員公證員、全體從業人員培訓全覆蓋。開展黨建工作示範點建設,全面推行黨員公證員掛牌上崗制度,充分發揮黨員公證員先鋒模範作用。

13.提升業務素質。加大培訓力度,及時開展公證員職前培訓、涉外涉港澳臺培訓,組織開展縣域公證機構業務能力提升活動,鼓勵公證機構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業務學習交流,提高公證隊伍業務能力。加強人才培養,著力培養青年、骨幹公證員,開展業務專家評定,充分發揮業務專家在制度建設、管理決策、人員培養等方面的作用。

14.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規範公證機構窗口服務,加強反饋評價信息的收集和應用,不斷提升服務水平。通過開設值班窗口、節假日輪值、電話諮詢、在線預約等方式,開展延時服務,推行“週末不打烊”,全天候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紮實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引導公證人員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做實為民服務。

三、工作要求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組織實施好“公證規範優質”行動作為全年重點工作,研究細化工作舉措,加強督促指導,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行動取得實效。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公證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公證服務為民的典型事例,對行動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照規定予以表彰表揚,樹立公證行業良好社會形象。

司法部辦公廳
2025年3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證規範優質”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司法局:

司法部部署開展“公證提質增效三年行動”(2023-2025年)以來,先後推出一系列“減證便民”“提速增效”舉措,取得明顯成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高效辦成一件事”部署要求,進一步提升公證服務質量和公信力,司法部決定,自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國公證行業開展“公證規範優質”行動,在“好”字上下功夫,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滿意度。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緊緊圍繞提升公證服務質量和公信力,著力在鞏固、規範、優質上下功夫,促進公證服務方式、業務領域、執業監管、素質作風持續優化,實現工作效能、供給能力、規範水平、隊伍形象不斷提升,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證法律服務的便捷、高效和優質。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服務方式,提升工作效能

1.鞏固拓展“減證”“提速”成效。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和公證協會要全面評估“減證”“提速”實施成效,進一步拓展優化公證減證便民提速服務措施,實現辦證材料能減盡減、辦理時限能快儘快。制定完善涉企公證服務清單,明確公證服務企業的事項、內容、標準。擴大“跨省通辦”公證事項範圍,自2025年5月1日起,新增居民身份證公證、營業執照公證“跨省通辦”事項。

2.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切實做好“身後一件事”中遺囑公證信息核查工作,公證機構要在審查遺囑人死亡事實和繼承人、遺産管理人身份後,及時通過全國公證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系統核查,並反饋《公證遺囑登記信息查詢單》。積極推廣在線公證服務,省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快全省統一公證業務系統建設,推動建立完善信息查詢共享機制,實現與有關部門系統互聯互通,在更多領域更大範圍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

3.推進資源均衡配置。除涉及不動産和“跨省通辦”的公證事項外,年底前要實現公證執業區域全部放寬至省一級。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索整合縣區公證機構,著力打造高水平、規模化、品牌化公證機構。規範辦證點設置,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核準,公證機構可以在當地政務服務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不動産登記中心等公共服務場所設立辦證點。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以統籌引導發達地區公證機構通過對口援建、結對幫扶或者巡迴辦證、在線辦證等形式,滿足偏遠地區人民群眾辦證需求。

4.做優重點群體服務。做實做優老年人公證服務,高效辦理遺囑、繼承、意定監護等公證事項,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門辦證、預約辦證、在線辦證等服務,使老年人享受到更多優惠便利。對殘疾人、農民工等重點群體,軍人軍屬、退役軍人等優撫對象,以及臺胞、僑胞僑眷等,主動開闢“綠色通道”,優先接待、優先辦理,支持出臺更多針對老年人、低收入等群體的價格減免政策,逐步擴大公益服務群體覆蓋面。

(二)優化業務領域,提升供給能力

5.培育拓展新型業務。圍繞服務高質量發展、發展新質生産力、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充分運用公證職能手段,積極探索服務新業態新領域。鼓勵公證機構參與破産清算、遺産管理等財産管理事務,遺囑監護、意定監護等領域的監督服務,民事信託、慈善信託等活動的法律服務。支持公證機構開展盡職調查、文書起草、代辦等與公證業務有關的法律事務。

6.深化公證參與輔助事務。進一步拓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積極為檢察機關、公安等部門提供輔助性公證法律服務,在不動産和機動車司法處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和司法救助金監管發放、社區矯正調查評估、行政文書送達等方面主動作為,提供有力公證法律支持。

7.積極參與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推動開展公證參與調解工作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公證機構設立調解組織或發起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事調解中心,構建調解、債權文書賦強、資金監管全鏈條解紛模式。推進公證服務進村(社區),支持公證員擔任鄉鎮(街道)、村(居)法律顧問,為基層群眾提供法律諮詢、糾紛調解、公證辦理等服務。

8.優化涉外公證服務。明確海外遠程視頻公證的範圍和程序,提升規範辦理水平。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為重點,探索建立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業務協作等機制,服務高水平開放合作。支持公證機構依託法務區、涉外法律服務中心、特色化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等,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一站式”涉外公證法律服務。

(三)優化執業監管,提升規範水平

9.規範公證執業秩序。各地要嚴格執行公證機構執業區域管理規定,採取在線方式辦理公證業務的,嚴禁任意擴大公證業務受理範圍;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和標準,嚴禁隨意壓價爭攬公證業務,嚴禁參與電商網絡平臺低價承攬業務。司法部將開展公證業務全流程監管試點,建立公證行業反洗錢管理制度,推動出臺涉外公證、在線公證等行業指導規則。

10.發揮協同監管合力。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公證協會和公證機構要認真做好投訴處理和公證復查工作,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公證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加大重大案件督辦和通報力度,促進公證機構和人員依法規範誠信執業。加強處罰懲戒工作數據統計分析,建立公證執業風險防範預警機制,對存在風險隱患的公證機構早提醒、早介入、早處置。

11.強化機構自我管理。嚴格執行公證登記簿制度,落實公證業務辦理全面登記、全程可控、全網留痕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公證執業過錯責任追償制度,認真組織開展年度考核,及時依法淘汰退出不合格公證從業人員。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主動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法官、檢察官等監督指導,暢通當事人、新聞媒體社會監督渠道。

(四)優化素質作風,提升隊伍形象

12.強化政治能力。完善公證行業黨建工作機制,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公證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組織開展公證行業黨建示範培訓,利用三年時間,實現公證機構黨組織書記、黨員公證員、全體從業人員培訓全覆蓋。開展黨建工作示範點建設,全面推行黨員公證員掛牌上崗制度,充分發揮黨員公證員先鋒模範作用。

13.提升業務素質。加大培訓力度,及時開展公證員職前培訓、涉外涉港澳臺培訓,組織開展縣域公證機構業務能力提升活動,鼓勵公證機構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業務學習交流,提高公證隊伍業務能力。加強人才培養,著力培養青年、骨幹公證員,開展業務專家評定,充分發揮業務專家在制度建設、管理決策、人員培養等方面的作用。

14.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規範公證機構窗口服務,加強反饋評價信息的收集和應用,不斷提升服務水平。通過開設值班窗口、節假日輪值、電話諮詢、在線預約等方式,開展延時服務,推行“週末不打烊”,全天候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紮實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引導公證人員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工作效率,做實為民服務。

三、工作要求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組織實施好“公證規範優質”行動作為全年重點工作,研究細化工作舉措,加強督促指導,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行動取得實效。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公證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公證服務為民的典型事例,對行動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按照規定予以表彰表揚,樹立公證行業良好社會形象。

司法部辦公廳
2025年3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