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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公告〔2025〕第8號 發文機關: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
發文字號: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公告〔2025〕第8號   源: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公文種類: 公告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6日
  • 標       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公告〔2025〕第8號
  • 發文機關: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
  • 發文字號: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公告〔2025〕第8號
  • 來       源: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 公文種類:公告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06日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公告〔2025〕第8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多層次債券市場發展,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現就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豐富科技創新債券産品體系,加快構建多層次債券市場

(一)金融機構、科技型企業、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機構)等三類機構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於支持科技創新領域投融資。

(二)商業銀行、證券公司、金融資産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聚焦主責主業,發揮投融資服務專業優勢,依法運用募集資金通過貸款,股權、債券、基金投資,資本仲介服務等多種途徑,專項支持科技創新領域業務。

(三)科技型企業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科技創新領域的産品設計、研發投入、項目建設、運營、並購等。

(四)具有豐富投資經驗、出色管理業績、優秀管理團隊的股權投資機構,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擴募等。

(五)發行人可靈活選擇發行方式和融資期限,創新設置債券條款,包括含權結構、發行繳款、還本付息等安排,更好匹配資金使用特點及融資需求。

二、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配套支持機制,為科技創新債券融資提供便利

(六)優化科技創新債券發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資效率,支持發行人根據資金使用特點,靈活分期發行。簡化科技創新債券信息披露規則,發行人可與投資人約定豁免相關披露信息。金融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可採用餘額管理方式。

(七)創新科技創新債券信用評級體系,信用評級機構可根據股權投資機構、科技型企業及科技創新業務的特點,打破傳統以資産、規模為重心的評級思路,合理設計專門的評級方法和評級符號,提高評級的前瞻性和區分度。

(八)建立科技創新債券專項承銷評價體系和做市機制,組織做市商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專門做市報價服務,建立承銷、做市聯動機制。提高科技創新債券承銷、做市在承銷商、做市商評價體系中的權重。

(九)各類金融機構、資管機構和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保險資金、養老金等可投資科技創新債券。鼓勵創設科技創新債券指數以及與相關指數挂鉤的産品。

(十)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散分擔機制,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和專業信用增進機構、擔保機構等可根據自身風險定價能力和管理水平,通過開展信用保護工具、信用風險緩釋憑證、信用違約互換合約、擔保等業務,支持科技創新債券發行和投資交易。

(十一)有條件的地方可依託自身財力,設立風險補償基金或者出臺其他優惠政策措施,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貼息、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支持措施。

(十二)加強科技創新債券的事中事後管理,確保募集資金用於支持科技創新領域發展。將科技創新債券納入金融機構科技金融服務質效評估。

(十三)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自律組織要加快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配套規則,相關市場基礎設施機構可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專門的發行、交易、登記託管、清算結算等服務,適當減免相關服務費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
2025年5月6日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公告〔2025〕第8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多層次債券市場發展,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現就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豐富科技創新債券産品體系,加快構建多層次債券市場

(一)金融機構、科技型企業、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以下簡稱股權投資機構)等三類機構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於支持科技創新領域投融資。

(二)商業銀行、證券公司、金融資産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聚焦主責主業,發揮投融資服務專業優勢,依法運用募集資金通過貸款,股權、債券、基金投資,資本仲介服務等多種途徑,專項支持科技創新領域業務。

(三)科技型企業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科技創新領域的産品設計、研發投入、項目建設、運營、並購等。

(四)具有豐富投資經驗、出色管理業績、優秀管理團隊的股權投資機構,可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擴募等。

(五)發行人可靈活選擇發行方式和融資期限,創新設置債券條款,包括含權結構、發行繳款、還本付息等安排,更好匹配資金使用特點及融資需求。

二、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配套支持機制,為科技創新債券融資提供便利

(六)優化科技創新債券發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資效率,支持發行人根據資金使用特點,靈活分期發行。簡化科技創新債券信息披露規則,發行人可與投資人約定豁免相關披露信息。金融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可採用餘額管理方式。

(七)創新科技創新債券信用評級體系,信用評級機構可根據股權投資機構、科技型企業及科技創新業務的特點,打破傳統以資産、規模為重心的評級思路,合理設計專門的評級方法和評級符號,提高評級的前瞻性和區分度。

(八)建立科技創新債券專項承銷評價體系和做市機制,組織做市商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專門做市報價服務,建立承銷、做市聯動機制。提高科技創新債券承銷、做市在承銷商、做市商評價體系中的權重。

(九)各類金融機構、資管機構和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保險資金、養老金等可投資科技創新債券。鼓勵創設科技創新債券指數以及與相關指數挂鉤的産品。

(十)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風險分散分擔機制,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和專業信用增進機構、擔保機構等可根據自身風險定價能力和管理水平,通過開展信用保護工具、信用風險緩釋憑證、信用違約互換合約、擔保等業務,支持科技創新債券發行和投資交易。

(十一)有條件的地方可依託自身財力,設立風險補償基金或者出臺其他優惠政策措施,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貼息、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支持措施。

(十二)加強科技創新債券的事中事後管理,確保募集資金用於支持科技創新領域發展。將科技創新債券納入金融機構科技金融服務質效評估。

(十三)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自律組織要加快完善科技創新債券配套規則,相關市場基礎設施機構可為科技創新債券提供專門的發行、交易、登記託管、清算結算等服務,適當減免相關服務費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證監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