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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召開規範教育收費會議 周濟強調從嚴治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5日   來源:教育部

    周濟在教育部召開的規範教育收費視頻會議上強調 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必須從嚴治教 規範管理

  新學年開學在即。日前,教育部召開規範教育收費視頻會議。教育部部長周濟在會上強調,辦讓人民滿意的教育,就必須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從嚴治教、規範管理,就必須顧大局、講政治,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教育亂收費問題,認真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

  周濟在講話時指出:從總體上看,今年規範學校收費管理、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發展勢頭不錯,呈現出以下四個特點:一是教育均衡發展和素質教育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並寫入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為我國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二是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則,進一步明確政府優先發展教育的責任,為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從根本上治理教育亂收費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三是治理教育亂收費已由標本兼治階段向更加注重治本階段發展,中央和各地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治本的制度、政策和措施,正在逐步解決教育發展中深層次問題;四是治理教育亂收費已由行政干預的高壓態勢向規範學校收費管理、依法治理亂收費轉變,正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軌道。

  周濟強調,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治理教育亂收費與中央的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很大差距,治理成果還不鞏固、還很脆弱,稍一放鬆就可能反彈。目前,雖然治理工作的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但産生教育亂收費的土壤和條件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學校亂收費現象依然存在,有的地方還很嚴重。對此,社會輿論和廣大人民群眾依然十分關注,反映依然強烈,必須引起我們各級教育部門的高度重視,並認真加以整改。

  周濟要求,新學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認真執行《義務教育法》和有關制度規定,嚴格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和收費行為;二是確保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全部落實到位,開始啟動中部地區建立新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為明年全面順利實施新機制奠定良好基礎;三是完善和堅持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進一步規範學校的招生管理和收費行為;四是落實國家三部委文件規定,進一步嚴格規範高校收費管理;五是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要通過當地政府網站或其他方式公佈,主動接受社會輿論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教育部黨組成員、中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田淑蘭在主持會議時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工作,特別是針對本地區、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認真加以解決。要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保持治理工作高壓態勢。教育部副部長陳小婭、部長助理郭向遠出席會議。四川、天津、河北、福建等地教育部門負責同志在會上作了典型發言。教育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負責同志,及財務、基礎教育、督導、監察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在北京主會場和各地分會場參加了視頻會議。

從嚴治教 規範管理 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

(教育部部長周濟在教育部規範教育收費視頻會議上的講話)

2006-08-28  

    新學期馬上就要開學了。今天,我們召開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的視頻工作會議。目的是:總結交流今年上半年治理工作的進展情況,研究部署學校秋季開學後的幾項重點工作。剛才,四川、天津、河北、福建四省市教育部門介紹了他們的體會和作法,工作很紮實,效果非常好,值得各地學習借鑒。

  今年以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嚴格有效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治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主要表現在:一是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進展情況良好,惠及4880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使他們真正享受到免費義務教育;二是改制學校清理整頓工作全面展開,31個省市全部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部分省市對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整頓已提出可行的方案並逐步推進;三是公辦高中執行“三限”政策情況較好,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得到嚴格控制,擇校收費進一步得到規範;四是清理和規範高等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工作基本完成,教育收費透明度不斷增強,學校收費管理進一步規範;五是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基本遏制了違規招生、違規收費現象,保證了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六是創建教育收費示範縣活動成效顯著,樹立和宣傳了一批勤儉辦學、教育收費規範的正面典型,教育行風建設進一步得到加強;七是加大治理工作宣傳力度,介紹治理教育亂收費進展情況,得到社會對教育工作的廣泛理解和支持;八是繼續加大對違規收費案件的查處力度,據有關部門統計,今年上半年全國各地共查處違規案件2901件,通報批評848人,在社會上引起較大反響。

  從總體上看,今年治理亂收費工作發展勢頭不錯,呈現出四個特點:一是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素質教育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並寫入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為我國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二是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則,進一步明確政府優先發展教育的責任,為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從根本上治理教育亂收費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三是治理教育亂收費已由標本兼治、重在遏制亂收費蔓延的勢頭向更加注重治本階段發展,中央和各地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治本的制度、政策和措施,正在逐步解決教育發展中深層次問題;四是治理教育亂收費已由行政主導的高壓態勢向規範學校收費管理、依法治理亂收費轉變,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軌道。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與中央的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很大差距,治理成果還不鞏固、還很脆弱,稍一放鬆就可能反彈。目前雖然治理工作的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但産生教育亂收費的土壤和條件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學校亂收費現象依然存在,部分省市問題還很嚴重,對教育亂收費的舉報仍居高不下。這充分説明,治理教育亂收費任重道遠,我們必須予以高度重視,並認真加以解決。

  治理教育亂收費,關係到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大問題,關係到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大問題。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就必須顧大局、講政治,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端正辦學思想,從嚴治教、規範管理,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教育亂收費問題。發生教育亂收費,不僅我們的幹部要受到紀律處分,也會對教育工作形象産生惡劣影響,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更糟糕的是,不利於孩子們的誠信教育,會傷害孩子們的心靈。因而,對教育亂收費,我們教育系統深惡痛絕,一定要堅決治理。今天會後,要緊緊抓住九月開學這個關口,著重抓好二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把教育收費政策在教育系統內部廣泛宣傳,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同時要爭取社會和廣大群眾對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二是從嚴治教,強化管理,要反復強調,亂收費就是一道“高壓線”,即不能碰、也不準碰。學校有了經費保障不能亂收費,經費不足則要通過正常渠道去解決,也不能亂收費。在這裡,要再次重申:學校亂收費,校長要撤職。如學校發生亂收費,其上級主管部門一經發現,立即責令學校主要負責人停職檢查,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組織處理。

  下面,結合秋季開學前後學校收費管理工作談幾點意見:

  一是認真執行《義務教育法》和有關制度規定,嚴格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將在今年9月1日起施行。當前做好這部法律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是教育系統的一項重要工作。近期,教育部已經下發《關於貫徹<義務教育法> 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提出: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辦學”的法制觀念,用“七個依法”的思路,把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和收費行為全面納入法制軌道。一要依法加強省級統籌職能,落實縣級政府規範辦學行為的責任。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據《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有關規定,明確政策界限,把握政策尺度,指導和督促地(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負有規範本行政區域內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行為的直接管理責任,要牢固樹立法制意識,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時糾正各種違法的辦學行為。二要依法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嚴格規範公辦學校收費行為。各地要切實落實政府舉辦義務教育的責任,進一步鞏固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把維持學校運轉的日常經費和事業發展的建設經費全面納入財政預算,不留缺口。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立之後,公辦學校按照國家規定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和合理的辦學支出要從公用經費中開支,不得自行以各種形式向學生和家長收費。三要依法規範公辦改制學校,切實維護公共教育資源。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停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改制的審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財政、國有資産管理等部門對本地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進行全面清理,並在明晰學校資産屬性、學校辦學性質、確保公共教育資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廣泛聽取當地人民群眾的意見,提出解決現有改制學校問題的政策措施,並依法加以規範。四要依法規範公共教育資源配置,不得舉辦各種名目的重點學校、重點班。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抓緊制訂或完善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基本標準,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資源,切實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支持力度,加快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學校要均衡編班,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不能以各種名義在校內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的各類實驗班進行全面清理,進一步明確審批權限和程序。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在學校舉辦實驗班。確因教育教學改革需要舉辦的,要嚴格控制數量和規模,開展實驗所需經費由審批部門統籌解決,不得向學生加收費用。五要依法規範教育教學秩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提出中小學學期、寒暑假和學校作息時間安排的指導意見,嚴格控制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學校和教師不得佔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學生上課和集體補課。六要依法規範教師職業行為,切實加強教師管理。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意見》,強化師德教育和考核,引導廣大教師熱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堅決糾正一些教師把主要精力用於校外補課的錯誤做法。七要依法加強督導檢查,完善獎懲機制。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把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為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督導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佈。教育部將運用督導檢查和通報機制,督促各地及時查處、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辦學行為。

  二是嚴格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機制改革落實到位。從今年春季開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首先在西部地區推行。由於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改革進展順利,開局良好,為全面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農村義務教育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是,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既要看到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時更要充分認識到實施新機制改革的艱巨性和複雜性,絕不能讓中央的惠民政策打折扣,堅決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現象發生。

  為此,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於今年7月下發了《關於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中堅決制止學校亂收費的通知》,明確規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只允許按照“一費制”標準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寄宿學生交納住宿費和可以向自願在學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四項費用;除以上規定的費用外,學校其他各項代收費,包括教輔材料費、學具費、校服費、保險費、體檢防疫費、補課費等費用一律取消。這個文件,既把允許學校收費的項目講得明明白白,也把不允許學校收費的項目規定得清清楚楚,政策界限清晰,要求具體明確,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更便於社會和廣大群眾監督。

  8月24日,國務院召開推進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電視電話會議,並作出全面部署。陳至立國務委員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性、艱巨性和複雜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確保今年西部地區改革順利推進,切實做好中部地區的改革試點工作和明年春季推進全國農村改革的準備工作。教育系統一定要把新機制改革作為當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領會和全面把握改革的政策內涵,高度重視並穩妥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不折不扣地把這件好事辦好,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使其真正成為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民心工程”與“放心工程”。

  三是完善和堅持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近幾年來,各地認真貫徹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進一步規範了招生收費管理,得到了社會的普遍支持和好評。但一些地方和學校在貫徹執行中出現了偏差:一是個別學校招收擇校生比例過大;二是在規定收費標準外,仍在收取與錄取學生挂鉤的亂收費;三是降低錄取條件,有的錄取分數過低。今年初,國務院七部委下發的《2006年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對高中招收擇校生作出了嚴格規定。全國所有公辦高中必須嚴格執行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一是嚴格限制擇校生比例和收費標準;二是把擇校生納入當地統一招生計劃並及時向社會公示;三是招收擇校生要以學校為單位,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30%;四是不得在擇校生之外以非計劃生、自費生、旁聽生等其他任何名義招收學生。

  四是進一步嚴格規範高校收費管理。今年5月份,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對嚴格規範高校收費管理提出了具體明確要求。7月初,我部又召開了視頻會議,要求各地各高校認真學習貫徹,因地制宜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進一步規範高校收費管理。

  這裡再次強調:一是高校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學費、住宿費和考試費三類。高校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收費標準按屬地化原則進行管理。二是高校服務性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即時發生即時收取,不得與學費合併統一收取。嚴禁高校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三是高校代收費管理。代收費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及時據實結算、多退少補,不得在代收費中額外加收任何費用。高校為方便學生學習和生活,在自願前提下,可以替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相關費用。但不能強行統一收取代收費,也不得在學生繳納學費時合併收取。

  五是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今年初,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會議上強調“今年要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規範。清理規範後保留的收費項目,要在當地政府門戶網站或通過其他方式予以公佈,方便群眾查詢和監督。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要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直至撤銷職務。”

  有關清理和公示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今年初教育部會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已作出具體部署。8月15日,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必須于秋季開學前在當地政府網站或其他方式公佈清理後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截至8月27日,大多數省區市已通過當地政府網站等方式向社會進行了公示,一些省市也正在積極準備進行公示,希望還沒有完全做到公示的省份,務必抓緊落實,在9月1日前向社會進行公示。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規範教育收費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公開。在過去的二年中,我們用“陽光工程”的辦法,成功地治理了高校招生中的不規範行為。成功解決與招生相關的亂收費行為的關鍵,就是“陽光”,就是公開。為此,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僅在當地政府門戶網站公佈,還要更加普遍地向廣大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輿論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