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會議決定,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重點是投資、生産經營活動項目。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會議決定,在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基礎上,再取消和下放62項行政審批事項,並依法依規及時公佈。
國發〔2013〕19號 1.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計91項) 2.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目錄(共計10項) 3.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共計3項)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通過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三定”規定,至此,本次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的新組建部門“三定”已全部完成。在這些部門“三定”中,又取消和下放了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包括取消能源企業發展建設規劃審批、鐵路客貨直通運輸審批、出版單位變更登記等,下放電力業務許可、港澳臺在內地設立獨資醫院審批等。
國發〔2013〕27 號 1.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計29項) 2.國務院決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計13項) 3.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評比、達標項目目錄(共計3項)
國發〔2013〕34號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一批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共計76項。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為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持續釋放改革紅利,會議決定再取消和下放75項行政審批事項。至此,新一屆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已達221項,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的成效正在顯現。
國發〔2013〕44 號 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計82項)
國發〔2014〕5號 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項目和18個子項。另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核準”,“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服務型、商貿企業和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稅審批”等關係投資創業的34項審批事項,有利於減少中間不必要環節,讓優惠政策落地,釋放市場活力。
國發〔2014〕27號 1.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計53項) 2.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11項) 3.國務院決定改為後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共計31項)
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在各部門曬出權力清單、開展社會評議的基礎上,順應群眾期盼,有針對性地推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措施。便利企業投資經營,再取消和下放87項“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其中取消68項,做到能取消的儘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遺留尾巴。同時儘快徹底廢止非行政許可審批。
國務院常務會再取消和下放108項主要涉及投資、經營、就業等的審批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