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安徽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2017-04-24 17:31 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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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安徽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皖政辦〔2017〕1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安徽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要求,進一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擴大公眾參與、公開平臺建設等工作,全面推進我省政務公開工作邁上新的臺階,為“五大發展”美好安徽建設營造更加優良的政務環境,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紮實推進“五公開”,致力打造“陽光政府”

(一)在公文辦理程序中落實“五公開”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在本單位公文流轉程序(含電子辦公系統)中增加公開屬性審查環節,並提出具體操作規定,擬制公文時要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隨公文一併報批,擬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説明理由。對擬不公開的政策性文件,報批前應先送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審查。部門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擬稿時,應對公開屬性提出明確建議並説明理由;部門上報的發文請示件沒有明確的公開屬性建議的,或者沒有依法依規説明不公開理由的,本級政府辦公廳(室)可按規定予以退文。通過審核的文件,要在文件末頁標注公開屬性字樣,其中,屬於依申請公開的,要編入依申請公開目錄。

(二)在會議辦理程序中落實“五公開”要求。省政府于2017年上半年建立健全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法律顧問等列席省政府有關會議的制度,各地、各部門要在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該項制度,增強決策透明度。凡提交各級政府常務會議和各部門集體審議的重大行政決策,除依法不得公開的外,文件起草部門應在決策前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凡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應積極採取廣播電視、網絡和新媒體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凡涉及重大民生事項的會議議題,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市縣兩級政府制定會議方案時,議題提出部門要確定是否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會議、是否公開以及公開方式的意見,隨會議方案一同報批;之前已公開徵求意見的,應一併附上意見收集和採納情況的説明。

(三)在主動公開目錄中落實“五公開”要求。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內容基本規範》(2016年版)要求,大力推進省、市、縣、鄉四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體系建設,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進一步明確各領域“五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省政務公開辦根據政務公開工作重點,定期組織修訂全省政務公開目錄內容基本規範。省政府各部門要根據國家主管部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和全省基本目錄規範,制定本部門本系統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政府要根據本地工作實際,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不斷提升全省主動公開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四)在公開內容拓展和審查中落實“五公開”要求。各地、各部門每年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眾關切,結合本地、本部門年度中心工作明確政務公開年度工作重點,把握好公開的力度和節奏,穩步有序拓展“五公開”範圍、內容、重點。各級行政機關要對照“五公開”要求,每年11月份對本單位不予公開的信息以及依申請公開較為集中的信息進行全面自查,發現應公開未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可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自查整改情況應及時報送本級政府辦公廳(室)。各級政府辦公廳(室)每年底要抽查一次,對發現的應公開未公開等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格落實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國家秘密的關係。

(五)在基層公開試點中落實“五公開”要求。鼓勵政務公開基礎工作紮實的縣(市、區)積極申報全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重點圍繞基層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稅費收繳、徵地補償、拆遷安置、環境治理、公共事業投入、公共文化服務、扶貧救災等群眾關切信息,以及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戶籍管理、宅基地審批、涉農補貼、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政務服務事項,開展“五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大力構建全省“五公開”標準化規範化體系,在全省選取12家單位(含國家試點單位)開展試點,按照全國試點部署,結合全省推進政務公開示範點創建做法,探索適合我省特色的公開方式,通過兩年時間形成政務公開標準規範,總結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切實優化政務服務,提升政府效能。

二、強化政策解讀,助推政策文件落地生效

按照“歸口解讀”和“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落實解讀主體。繼續推行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文件學習會制度,省政府相關部門要領學國家部委解讀文件的出臺背景、新精神新部署,提出貫徹意見建議;省政府發佈的規劃方案、省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事項等,省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進行權威解讀;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出臺的重大決策和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門要做好解讀工作。省政府部門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制發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部門聯合發文的,牽頭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其他聯合發文部門配合。各級政府和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要帶頭解讀重大政策文件,特別是遇有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等時,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採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與宏觀經濟和民生關係密切以及社會關注事項較多的省相關職能部門,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新聞發佈會,主要負責人原則上每年應出席一次新聞發佈會。

創新解讀方式方法。要通過在主流媒體開設宣傳專欄、發表講話、撰寫文章、接受訪談、參加發佈會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進行政策解讀。省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組建由政策參與制定者和掌握相關政策、熟悉有關領域業務專家學者為主的政策解讀專業隊伍,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闡釋政策,特別是對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政策,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多舉實例,多講故事,著力提升解讀的權威性、針對性和有效性,讓人民群眾“聽得懂”“信得過”。解讀政策時,著重解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範圍、執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明晰政策內涵,避免誤解誤讀,積極引導社會輿論、管理社會預期。

堅持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解讀方案一般包括解讀提綱、解讀形式、解讀途徑、解讀時間等;解讀材料要內容翔實,形式新穎,注重效果,其中政府規章的解讀材料報批前要先送省政府法制辦審查。對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牽頭起草部門上報代擬稿時應將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的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一併報送,上報材料不齊全的,省政府辦公廳按規定予以退文。以省政府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報批時應當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一併報部門負責人審簽。文件公佈前,職能部門要做好政策吹風解讀和預期引導;文件公佈時,相關解讀材料應與文件同步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佈;文件執行過程中,要安排專人密切跟蹤輿情,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及時解疑釋惑。

建立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制度,作為解讀重大政策的重要平臺。凡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政策文件,政策文件起草部門應舉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政策例行吹風會召開時間和與會媒體報省政府新聞辦備案,省政府新聞辦給予指導。省政府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負責人要積極參加,圍繞吹風會議題,精心準備,加強銜接協調,做到精準吹風。對社會輿論重要關切事項,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面向省級主流媒體,通過集體採訪、獨家訪談等多種形式,深入闡釋回應,進一步提升吹風會實效。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重要社會關切,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及時主動參加吹風會,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的情況要定期通報。

統籌運用新聞發言人、新聞媒體及所屬網站、“兩微一端”等做好省政府政策解讀工作,發揮主流媒體“定向定調”作用,正確引導輿論。注重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商業網站以及都市類、專業類媒體,做好分眾化對象化傳播,擴大政策解讀的受眾面。新聞宣傳、網信部門要加強指導協調,組織開展政策解讀典型案例分析和效果評估,不斷總結經驗做法,督促問題整改,切實增強政策解讀的傳播力和影響力。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重要政策,省政府各部門要善於運用媒體,實事求是、有的放矢開展政策解讀,做好政府與市場、與社會的溝通工作,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要重視收集反饋的信息,針對市場和社會關切事項,更詳細、更及時地做好政策解讀,減少誤解猜疑,穩定預期。

各地、各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對解讀責任單位、責任人、解讀方式、解讀程序、解讀載體、媒體宣傳等提出具體要求,著力做好本地、本部門的政策解讀工作。

三、積極回應關切,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落實回應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政務輿情回應責任主體。對涉及省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的政務輿情,省政府相關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省政府辦公廳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涉及市、縣(市、區)的政務輿情,市、縣(市、區)政府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涉事責任部門實行垂直管理的,上級部門辦公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涉及多個地方的政務輿情,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是輿情回應的第一責任主體,相關地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回應。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務輿情,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回應工作,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必要時可確定牽頭部門;對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本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輿情回應工作。

(二)加強重點輿情監測與收集。各地、各部門需要重點監測與收集的政務輿情信息是:涉及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政府常務會議和國務院部門部務會議議定事項的政務輿情信息,涉及省委省政府重要決策部署、政府常務會議和省政府部門會議議定事項的政務輿情信息,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可能産生較大影響的媒體報道,引發媒體和公眾關切、可能影響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輿情信息,涉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輿情信息,嚴重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民生輿情信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實信息等。要安排人員和力量對主要門戶網站、用戶活躍論壇、博客、微博、新聞跟帖,以及傳統媒體等進行日常監測和突發事件監測,形成“全覆蓋、全方位、全天候”的輿情監測體系,及時掌握了解輿情動態,收集重要政務輿情信息。建立輿情信息共享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將監測收集的重要政務輿情信息及時報送同級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快速研判處置。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對收集到的輿情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對重大敏感政務輿情,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組織涉事單位、主管部門和相關方面會商研判,對事件的性質、輿情走勢、可能出現的風險等進行及時準確的評估,提出預控處置意見。涉及省政府的重大政務輿情,涉事省直單位是回應主體,必要時報省政府處置。對輿情反映的建設性意見建議,吸收採納情況要對外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研究解決的情況要對外公佈。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調查處置情況要及時發佈。對公眾不了解情況、存在模糊認識的,要主動發佈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對錯誤看法,要及時發佈信息進行引導和糾正。重點圍繞省“兩會”、經濟形勢、重大改革舉措、重大督查活動、重大突發事件等做好專項回應引導工作。

(四)提升回應實效。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要及時發佈信息。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信息,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回應內容應圍繞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關鍵問題,實事求是、言之有據、有的放矢,力求表達準確、親切、自然,避免自説自話。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或吹風會進行回應的,應安排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新聞發言人出席。針對重大政務輿情,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和網站的溝通聯絡,著力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通過購買服務、完善大數據技術支撐等方式,用好專業力量,提高輿情分析處置的信息化水平。

四、加強平臺建設,進一步增強公開實效

(一)提高網站建設管理水平。按照“屬地管理、主管主辦”原則,各級政府辦公室是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負責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建設以及對本地區政府網站的監督和管理。要加強與網信、編制、通信管理、公安、保密等部門的協作,對政府網站的開辦、建設、定級、備案、運維、等級保護測評、服務、互動、安全和關停等進行監管。各級政府要進一步理順網站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加大經費投入力度,為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提供有力保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編制的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省政府辦公廳牽頭制定政府網站工作規程,完善技術標準規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建好管好全省統一政府網站技術平臺,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各市、縣政府要梯次推進已建成的政府網站在2018年底前遷移到全省平臺,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完善政府網站佈局。

(二)加強網站信息內容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將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建立由辦公室牽頭負責、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網站信息內容建設協調機制,做好網上網下和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協調工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或其他專門工作機構承擔日常具體協調工作。要加強協調聯動,國務院、省政府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發佈的對全局工作有指導意義、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信息,各級政府網站應及時轉載、鏈結;發佈某個行業或地區的政策信息,涉及的部門和下級政府網站應及時轉載、鏈結。轉載、鏈結力爭在1小時內完成,不得滯後1個工作日。省政府辦公廳對各地、各部門政府網站信息內容更新情況實行動態監測,並將轉載、鏈結情況納入監測範圍;各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對本地區政府網站進行監測;垂直管理或以行業管理為主的部門負責對本系統政府網站進行監測。監測情況及時通報,發現問題限期整改。

(三)構建高效政務服務網絡。打通政府網站“信息孤島”,加強開放共享,提升集群效應,形成一體化的政務服務網絡。加強“互聯網+政務服務”頂層設計,推動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2020年底建成省、市兩級(市以下使用市級)標準統一、資源共享、業務協同的政府權力清單網上運行平臺,實行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在線諮詢、網上辦理、電子監察。積極推動政府網站功能向移動端拓展,充分利用政務微博微信、政務客戶端等新平臺,擴大信息傳播,開展在線服務,增強用戶體驗。對公眾通過互聯網、新媒體等提出的有價值、有意義的意見建議,應在7個工作日內通過原有平臺或其他方式反饋處理意見,情況複雜的可延長至15個工作日;對諮詢投訴、反映問題等,要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研判處置,並在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無法辦理的應予以解釋説明,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四)充分用好新聞媒體平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在立足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政務客戶端等政務公開自有平臺的基礎上,加強與宣傳、網信等部門以及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絡,充分運用新聞媒體資源,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對於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決策部署,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重要動態,涉及本地、本部門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事件等,相關部門要負責制定新聞媒體宣傳方案,並及時報本級政府新聞工作機構審批。要著力豐富新聞媒體採訪方式,可採取主動向媒體提供素材,召開媒體通氣會,推薦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接受媒體訪談,與主要新聞媒體、新聞網站、商業網站合辦專欄專版,安排中央與地方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負責人列席有關會議等方式,更好發揮新聞媒體公開平臺作用,進一步擴大政務公開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五)繼續發揮政府公報作用。各地要結合實際,健全完善政府公報工作責任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府公報工作規範化水平,更好發揮政府公報重要作用。各級政府要結合實際,修訂出臺政府公報內容目錄體系,做到及時準確、應登盡登。大力推進歷史公報數字化工作,確保在2020年底,建立覆蓋創刊以來本級政府公報刊登內容數據庫。要在訂閱贈閱基礎上,大力推行在機場、火車站、地鐵站、新華書店以及報刊零售點等公共場所以及本級政府網站提供省政府及本級政府公報免費查閱服務,方便公眾查閱。

五、擴大公眾參與,努力增進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一)科學界定公眾參與事項範圍。省政府2017年6月前建立公眾參與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制度。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細化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公眾參與事項的範圍,重點圍繞市場監管、經濟社會發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執行落地,著力加強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的參與。各地、各部門要及時公開公眾參與重要決策範圍、程序,提高公眾參與意識,引導好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並將公眾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

(二)依法規範公眾參與方式。省政府辦公廳負責建立健全公眾參與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序規定,規範公眾參與方式和程序,進一步完善民意匯集機制,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激發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和參與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要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須通過徵求意見、聽證座談、諮詢協商、列席會議、媒體吹風等方式擴大公眾參與。各地、各部門要發揮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積極、規範運用第三方評估等方式,科學制定評估指標體系,完善機制,加強對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評估和監督。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重大決策聽證制度,擴大聽證範圍,規範聽證程序,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的透明度和認可度。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承辦單位要及時研究處理。決策結果公佈後,承辦單位要對公開徵求意見採納情況予以反饋,相對集中的意見建議不予採納的,公佈時要説明理由。

(三)進一步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各地、各部門要積極完善公眾有效參與的信息交互平臺,不斷完善政府網站信息公開、領導信箱、熱線電話、網民留言辦理、民意徵集等政民互動板塊欄目功能,接受公眾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要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及其互動功能,搭建新型公眾參與平臺,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各地、各部門在每年人代會期間安排一次“政府開放日”,邀請公眾做客政府辦公地,聽取公眾意見,接受公眾監督,展示政府的良好風采、形象和親民、為民、務實、高效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廣播電視問政機制,分批次、分階段對政府部門開展問政,圍繞群眾關注和反映的熱點問題,每期安排一個單位,每次安排一個專題,擴大公眾參與渠道和範圍,全力打造“公眾參與、媒體監督、幹群互動、反映民聲”的問政平臺。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公眾訴求,積極探索公共參與新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響應速度,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六、強化組織保障,著力夯實政務公開工作基礎

(一)壓實各級政府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互聯網環境下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重大意義,轉變理念,提高認識,將政務公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親自抓,明確一位分管負責人具體抓,推動本地、本部門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等工作。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彙報,研究推動工作,有關情況和分管負責人工作分工應及時對外公佈。省政務公開辦負責制定全省“五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實施方案,全省聯動,分批、分級組織實施好試點及推廣工作,推動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二)健全政務公開工作機制。結合互聯網環境實際,及時調整全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增強協調處理政務公開頂層設計和重大問題、部署推進工作的能力。各市、縣(市、區)政府也要理順、健全政務公開協調機制。各級協調機製成員單位由政府相關部門、宣傳部門、網信部門參加。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明確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的機構及其職能,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各地、各部門政務公開機構要切實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好本地、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做好本地、本部門信息公開、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工作。在政務公開協調機制下,各地、各部門要與宣傳部門、網信部門緊密協作,指導協調主要媒體、重點新聞網站和主要商業網站,充分利用各媒體平臺、運用全媒體手段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完善信息發佈協調機制,通過大數據平臺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對涉及其他地方和部門的政府信息,應當與有關單位溝通確認,確保發佈的信息準確一致。

(三)完善政務公開培訓機制。各地、各部門要聯合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教育培訓機構,將政務公開作為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按照2018年底前對工作人員輪訓一遍要求細化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各地、各部門要學習省內外先進工作經驗,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各類研討交流活動。建立健全教育培訓機制,通過會議培訓、論壇講座、集中學習、網絡問政等方式,強化各級領導幹部在互聯網環境下的政務公開理念,提高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務公開人員要通過培訓、學習教育等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增強專業素養。

(四)強化政務公開考核問責機制。省政府辦公廳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有效的量化評估指標體系,規範第三方評估、民意調查等方式,定期開展對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媒體參與等方面的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不斷調整優化政務公開的方式方法。評估結果要作為政務公開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各地、各部門2017年起將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媒體參與等方面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體系,並結合實際設置考核細則,政務公開工作分值權重不應低於4%。省政府辦公廳負責進一步完善常態化督查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每年分組、分階段對各市及省直部門開展工作督查,並加大問題整改定期通報力度。同時,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問責機制,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對重要信息不發佈、重大政策不解讀、熱點回應不及時的,要嚴肅批評、公開通報;對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欺騙公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政務公開工作推動有力、積極參與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大表彰力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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