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
第 11 號
經2007年12月10日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人口計生委決定廢止《計劃生育系統宣傳品管理辦法》(國家計生委第4號令),自即日起停止執行。 主 任 張維慶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