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一律”是我國東北吉林、黑龍江上本著“寧嚴勿寬”的要求,決定從1989年秋季森林防火期起,執行的一下控制火源規定。其內容是:在野外吸煙的,非公職人員一律從重經濟處罰或拘留;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在場不加制止的領導幹部一律撤職;野外吸煙引起火災的一律法辦,凡不經批准在野外弄火者一律拘審嚴處。在法律、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賴什麼人違反都要嚴懲。不搞下不為例,凡是説情、炭和、不辦者一律同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