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力滅火機適用撲打幼林或次生林火災,草原火災,荒山草坡火災。適用風力滅火機,單機撲火作用不大,雙機或三機配合可取得較好的效果。
以下情況不宜使用風力滅火機
(1) 火焰高度超過2.5米的火;
(2) 灌叢高度在1.5米以上,草科植物高度超過1米地區的火。這是因為草灌高超過1米時,由於視線不清,一旦著火,極其易燃,蔓延迅速,撲火人員撤離不及,容易發生人員傷害事故。
(3) 火焰高度超過1.5米以上的迎面火;
(4) 林中有大量的倒木、雜亂物;
(5) 風力滅火機只能滅明火,不能滅暗火。
風力滅火機使用的燃油為機油和汽油混合而成的混合油,嚴禁使用純汽油,禁止在火燒跡地加油。加油時,必須離火場10米以上。10米以內,火的輻射作用較大,容易被火的高溫引燃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