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水利部按照《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的有關要求,加強水資源管理,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積極推進水資源管理制度變革,實現水資源的有償使用
按照國務院批復的分水方案,在黃河、黑河等流域實行了取水總量控制。全國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佈了用水定額,實行計劃用水。全國各地出臺了一批節水法規,建立了建設項目取水、用水實行水資源論證制度,強化取水許可審批,從源頭上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積極探索水權制度改革。水利部出臺了推進水權轉換工作的指導意見,組織開展了遼河流域大淩河初始水權試點工作。國務院下發了《關於推進水價改革促進節約用水保護水資源的通知》,頒布實施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完善了水價的形成機制和管理手段。2003年全國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達到每立方米3.3分,比1991年提高2.3倍,促進了節約用水,供水成本得到一定補償。城市供水初步實現由福利型向商品型轉變。目前全國已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徵水資源費,60多個城市實行階梯式水價,300多個城市開徵污水處理費。
二、加強農業節水技術改造和節水管理,積極推進工業和城市節水
1998年以來,各級財政投入資金200多億元,重點開展灌區節水改造,發展節水農業。全國建設600個節水增産重點縣和1000多個節水示範項目,節水灌溉面積已達到3.2億畝,形成300多億立方米的年節水能力,新增糧食綜合生産能力400多億公斤,建立了近300個旱作節水農業示範基地,在近3億畝農田中推廣非工程節水技術措施。全國農田灌溉面積畝均用水量從1993年的529立方米降至2004年的450立方米。
先後制定出臺《關於加強工業節水工作的意見》、《中國節水技術政策大綱》、《節水型産品技術條件與管理通則》等政策規定;發佈了兩批《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節水技術、設備(産品)目錄》,禁止引進高耗水、高污染工業項目,鼓勵發展節水高效、高新技術産業,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産品升級換代。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由1998年的55%提高到2002年的62%。
全國各城市加快了城鎮供水管網改造,積極推廣使用節水器具,開展了各類節水示範區建設,城市年節水量約38億立方米。
三、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
水利部在甘肅張掖、四川綿陽、遼寧大連、陜西西安開展了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共開展了94個省級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張掖市通過積極探索,形成了“總量控制、定額管理、以水定産(地)、配水到戶、公眾參與、水量交易、水票流轉、城鄉一體”的節水型社會建設運行機制和體制,通過調整産業結構和推廣各項節水技術,提高了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度削減了用水量,完成了黑河分水任務,實現了當地經濟增長和促進下游生態修復的雙贏。(水利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