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話題,成為“兩會”代表委員討論的熱點之一。
代表委員們認為,民族文化是一個民族精神情感的載體、民族特徵的直接表現、民族凝聚力之所在。而在經濟發展的進程中,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很多文化遺産在人們經意或不經意間消失了。由於文化遺産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加強文化遺産的保護已經刻不容緩。
“我們是在和時間賽跑”
直到上飛機前,李葵南代表還在拿著自己準備的議案在團裏尋求籤名。她的想法得到了上海代表團很多代表的支持,簽名附議的代表已經達到了30人。
一直關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李葵南代表認為,這些年來隨著全球化的加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迫在眉睫。“如果我們不趕快把這一問題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的話,有很多的文化遺産就留存不下來了,真的很可惜。”她有些擔心。
來自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劉焯華代表説,傳統文化中的精華,應該保留和繼承的,一定要保留下來。文化遺産面臨隨時都可能消亡的危險。許多代表委員表示:“保護文化遺産,我們是在和時間賽跑。”
關鍵是保證代代有傳人
全國政協常委馮驥才呼籲,要對各民族傑出傳承人儘快普查、摸底與認定。民間文化的活態保護,主要靠傳承人的口頭傳授。如果傳承人消失,就意味著文化的消亡。故而,對傳承人的保護的關鍵,是要保證代代有傳人。
加快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立法
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專家委員會副主任資華筠委員認為,相比較于物質文化遺産,非物質文化遺産因其呈現方式、傳承手段的多樣性、複雜性、動態性,面臨更多的問題和困難。如今形勢喜人然而又催人逼人,更需呼喚立法,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界定、價值判斷、保護政策、科學方法以及政府的職能、義務等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規範和實施,以喚起全民的文化保護意識。(記者 趙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