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7日電(記者朱建軍、王勉)有效控制和化解我國金融風險,保持金融穩定,是確保我國改革開放與經濟正常運行的關鍵所在,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商銀行甘肅省分行行長趙鵬説,造成金融風險的原因既有金融部門自身的原因,如治理結構不合理、內部管理不完善、風險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等,也有金融監管不力乃至不當等外部原因。他建議我國應當建立金融生態環境評價報告制度。
趙鵬代表説,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最重要的應強調加強金融部門的自身建設,同時也要重視和改善構成其生存條件的各類環境因素。金融運行環境如果不能得到重視和有效改善,就無法保證實現金融改革的預期目標,就很有可能斷送已經付出的巨大改革成本。
他認為一個健康而有活力的金融生態,無論對於金融業的發展,還是對經濟社會的發展,無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引導全社會高度關注金融風險産生的外部原因,努力改善金融發展環境,目前十分必要和迫切。
據介紹,為重視和加強對金融發展環境的關注和研究,我國理論界提出了“金融生態”這一概念,並於去年11月,公佈了由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專門課題組完成的“中國城市金融生態環境評價報告”。這有利於引導各級黨委、政府和全社會認識各自的差距,認真研究和努力改善影響金融發展的因素,努力提高區域經濟競爭實力,從而促進經濟金融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我呼籲能夠繼續對金融生態環境問題給予充分重視,建議建立金融生態環境評價報告制度”,趙鵬代表説,“每年定期組織一次對全國重點大中城市金融生態環境評價,動態跟蹤反映各地金融生態的改善和變化情況;繼續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委託權威科研機構對金融生態環境進行評價,向全國人大財政經濟、法律等有關專門委員會報告評價結果,向全社會公佈。”
他説,對“金融生態環境”問題應該進行進一步的深入研究,科學合理地設定評價指標,制定評價方法,準確取值,確保評價方法先進、評價結果客觀正確。各地政府在實施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時應將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完)
中國政府網2006年“兩會”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