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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制定《證人保護法》保護舉報人安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周立民、劉錚)“一定要最大限度保護舉報人的安全、全力杜絕打擊報復證人現象,不能讓舉報人流汗又流淚。” 曾獲“全國十大優秀檢察官”稱號的全國人大代表童海保頗為動情地説,他向大會提出議案建議制定、出臺《證人保護法》。

    童海保現任安徽省馬鞍山市金家莊區檢察院檢察長。他告訴記者,目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現象較為嚴重。“東北一位廳級幹部舉報當地一位高官,橫遭打擊報復,飽受折磨後含恨去世;還有一位舉報人連續8年檢舉一位當地領導幹部,被構陷入獄,現在被舉報對象落網了,但他還得時刻提防其外逃同夥的報復。”

    童海保認為,導致舉報人“流汗”又“流淚”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國還沒有專門的保護舉報人的法律規定,政策性規定又顯得軟弱無力,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犯罪分子都只能進行事後懲罰,起不到事先保護舉報人安全的作用。對舉報人保護的規定適用範圍也嫌狹小,僅限定為本人而不包括舉報人的近親屬,為舉報人保密制度存在缺陷,泄密事件不斷發生,也沒有建立舉報人特殊保障制度。

    據他介紹,美國、德國、新加坡等國家都有單獨的證人保護法,甚至還有專門的證人保護機構。“近30多年來,香港民眾實名舉報的比例從33%上升到71%,主要原因是香港廉政公署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證人保護條例,取得了民眾對法治和廉署的信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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