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
2006年3月1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第二次會議通過
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對《綱要(草案)》進行初步審查的基礎上,根據各代表團和有關專門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又作了進一步審查。國務院根據審查意見對《綱要(草案)》作了修改。現將審查結果報告如下。
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綱要(草案)》全面體現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必須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必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必須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必須加強和諧社會建設、必須不斷深化改革開放的要求,提出了未來五年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原則、發展目標、戰略重點和主要任務,將成為“十一五”期間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行動綱領。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綱要(草案)》是積極可行的,經過努力是能夠實現的,建議批准國務院提出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
“十五”時期是不平凡的五年。面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形勢,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團結一致,銳意進取,經濟社會發展取得巨大成就,我國的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明顯增強,國際地位顯著提高。五年來,我們擺脫了亞洲金融危機帶來的衝擊,成功戰勝非典疫情和重大自然災害的挑戰,有效抑制經濟運行中出現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積極應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新變化,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農業基礎地位得到加強,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步伐加快,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對外貿易邁上新臺階,財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價格總水平保持基本穩定,城鄉人民生活進一步改善,各項社會事業取得新進步,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繼續加強。同時,我們也面臨著不少突出問題和嚴峻挑戰。財政經濟委員會認為,《綱要(草案)》對困難和問題的分析是實事求是的。對這些問題要高度重視,針對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十一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承前啟後的關鍵時期,也是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科學發展軌道的關鍵時期。面向未來,我們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提高發展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開創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新局面。
要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方略,按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進一步做好“三農”工作,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把擴大國內需求作為拉動經濟增長的基本立足點,特別要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推進工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綜合競爭能力。大力發展服務業,提高服務業的比重和水平。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促進東中西部協調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繼續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堅持優先發展教育,大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繼續深化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堅持對外開放,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提高利用外資質量。著力解決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積極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切實抓好安全生産和社會治安工作,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展民主,健全法制,繁榮文化,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創造力。
“十一五”期間的任務十分繁重和艱巨,必須狠抓落實。要堅持和發揚實事求是、艱苦奮鬥的作風,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紮實工作,為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
2006年3月10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