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報告》根據代表委員意見進行修改
溫家寶向大會主席團提交修改情況的説明
新華社北京3月14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4日批准了修改後的政府工作報告。
此前,溫家寶總理向本次大會主席團提交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修改情況的説明。
溫家寶總理在説明中説,根據出席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審議和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委員討論時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國務院對《政府工作報告》進行了反復推敲和認真修改。共修改17處,其中比較重要的修改有8處。
一、在《報告》第二部分“(一)繼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中,關於“堅持擴大內需的戰略方針”一段,在“積極發展旅遊、文化、健身等服務性消費”之後,增加“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在第二部分“(二)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第二段中,“積極發展畜牧業”之後,增加“推進農業産業化”。
三、在第二部分“(三)加大産業結構調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力度”中,關於“抓好資源節約工作”一段,將“促進節約使用和合理利用資源”,修改為“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和節約使用”。
四、在第二部分“(三)加大産業結構調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力度”中,關於“加快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一段,在“繼續實施自然生態保護工程”之後,增加“抓緊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五、在第二部分“(四)繼續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中,關於“進一步推進西部大開發”一段,將“逐步建立長期穩定的西部開發資金渠道”,修改為“加快建立長期穩定的西部開發資金渠道”。
六、在第二部分“(四)繼續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最後一段中,“進一步支持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加快經濟社會發展”一句之後,增加“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推進興邊富民行動”。
七、在第二部分“(六)進一步推進改革開放”中,關於“要加快金融體制改革”一段,在“健全農村金融體系”之後,增加“改進農村金融服務”。
八、在第三部分後面的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設部分,關於“我們要認真貫徹實施公務員法”一段,在“要顧全大局,加強紀律性,做到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之後,增加“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