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專題專欄
 
福建:公佈2005年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3月14日專電(李向娟)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日前對外公佈了2005年全省消費維權的典型案例。這些典型案例集中在房産、農資、家裝、電器、醫藥等方面。

    甲醛超標致皮膚過敏

    2005年8月,龍岩市新羅區消費者林某投訴江某裝修裝飾部為其房屋裝修時,大量使用甲醛超標的板材,導致其兒子、兒媳入住後兩人全身皮膚過敏,經專業機構診斷為室內空氣嚴重污染所致。經消委會調解,雙方達成和解:拆除原室內裝修甲醛超標部分的板材,重新裝修,費用由江某負責;補償三個月租房費用1650元;賠償醫藥費、誤工費、檢測費等計3980元;賠償後續醫藥費、治療費10000元。

    43位房客食物中毒

    2005年4月22日,武夷山市某賓館發生43人的集體食物中毒,住院22人,門診觀察21人,預防性服藥12人。根據檢測報告,這起事故的原因是該賓館衛生條件差,管理不善,工作人員衛生操作不當,導致變形桿菌污染食品及餐具,從而引起細菌性食物中毒事故。經消委會調解,消費者獲賠經濟損失1.2萬元。

    開發商擅自改變設計

    2005年5月10日,福清市消費者鄭某等四名購房者先後投訴當地某房地産開發商逾期交房,改變商品房設計圖未及時告知,變更房屋面積,強行搭售,要求討回公道。經消委會調解,開發商積極配合,消費者也做出一定讓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2萬元。

    電視機爆炸致人死亡

    2005年1月20日晚,連江縣長龍鎮下洋村村民陳某家中電視機突然發生爆炸,爆炸産生的煙霧致使陳某窒息死亡。事後,經組織多方調查取證,相關部門還是難以認定爆炸原因,也無法確定電視機的購買時間。賠與不賠,當事雙方意見分歧很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經消委會調解雙方達成協定:陳某家屬獲賠17.5萬元。

    無過錯違約也需退費

    2005年7月中旬以來,集美區消委會不斷接到有關集美中洲、市外濤園溫泉消費卡消費投訴。經查,中洲、市外濤園溫泉經營用地被徵用,致使經營者停止營業,原消費卡合同無法履行。消費者紛紛要求退卡退費,但經營者認為停止營業非其過錯。經消委會調解,經營者為1000多名消費者辦理退卡退費手續,退費金額計98萬多元。

    大洋百貨承諾不兌現

    2005年聖誕節期間,福州大洋百貨節日促銷購物送券,“買100送100”“買300送300”,購物券有效期最長持續到2006年1月23日。然而聖誕節後,大洋百貨內絕大多數品牌商品已拒用或限制使用購物券,從而造成許多消費者手中持有大量2005年12月23日至25日活動期間送出的購物券無法使用。消費者認為大洋百貨此次促銷活動涉嫌欺詐。事後,大洋百貨在社會輿論和相關部門的干預下按照購物返券背面註明的使用範圍恢復收券。

    仲介瞞實情套取定金

    2005年3月20日,消費者黃某到福州市天佑房産仲介欲購福泉花園單元房一套。買賣雙方和仲介三方共同簽訂購房意向書,同時黃某給付仲介意向金5萬元整。次日,該仲介告知黃某土地證不能過戶,發票也只能開30萬元。黃某欲解除購房意向書,但仲介以消費者違約為由,不同意返還5萬元的意向金,遂引起糾紛。消委會依法支持消費者起訴。經法院判決,消費者勝訴。

    假農藥造成葡萄減産

    2005年5月,福安市獅子頭村20多戶葡萄種植戶,從本村書文農藥店購買“疫霜靈”農藥用於防治葡萄“霜霉病”。使用後,該農藥不僅無效,且造成葡萄減産。經查,獅子頭村書文農藥店的農藥係由福安市賽岐供銷社農資部購得,包裝上註明生産商為“某化工廠”和“某研究所”聯合生産。經查,此化工廠未生産過此規格的農藥,也未委託任何廠家生産銷售,種植戶所購得的農藥是假藥。但書文農藥店認為種植戶索賠60萬元過高與實際損失不符。現雙方正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完)

 
 
 相關鏈結
· 吉林省工商系統打擊假冒偽劣維權典型案例盤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