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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將繼續推進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06日   來源:經濟日報

    2005年,各地在加快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調整的同時,立足於轉換經營機制,增強國有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進一步加快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今年,國有企業將繼續以股份制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為重點,加快改革進程——國企改革繼續向縱深推進

    一組組數據已經表明,剛剛過去的一年,國企改革收穫頗豐。2005年中央企業實現銷售收入67312.9億元,同比增長19.8%;實現利潤6276.5億元,同比增長27.9%。到去年12月底,中央企業資産總額10.6萬億元,同比增長15%;凈資産4.6萬億元,同比增長18.1%。31個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1008戶企業,2005年1—11月實現銷售收入27953.8億元,同比增長20.3%;實現利潤1318.7億元,同比增長10.6%。可見,國有企業的生産經營正在穩步快速發展,資産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

     經營機制進一步轉換國企改革取得四大突破性進展

    2005年,各地在加快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調整的同時,立足於轉換經營機制,增強國有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進一步加快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步伐,具體來看,四大成績可圈可點。

    一是國有大型企業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大。神華能源、東風股份、中國遠洋、中化化肥、華電國際、中材國際以及中石油股份、寶鋼股份等一批中央企業控股的企業在境內外上市或增發股票。各地採取多種形式,積極推進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安徽99.4%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完成了公司制改革。

    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工作取得進展。國資委積極推進國有獨資公司建立健全董事會的試點,去年寶鋼集團有限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企業相繼建立和完善了董事會。各地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方面進行了新的探索。江蘇、河北等地明確提出,企業經營管理層除總經理外,原則上不進董事會,並在一些企業開展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試點,減少董事會和經理層的重疊。

    三是選人用人機制改革邁出了重要步伐。國資委組織25家中央企業完成了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高級經營管理者工作,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制度,實現了由公開招聘副職到正職的突破。各地國資委組織所出資企業加大了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高級經營管理人員的力度。北京市在25家重點骨幹企業基本實現了董事會依法聘任經營管理層,在20家企業完成了28名經理層成員的內部競聘和公開招聘,並對市場化選用的經營管理者實行身份社會化、責任契約化、收入顯性化管理。

    四是股權分置改革穩步推進。各級國資委按照股權分置改革有關文件的要求,抓緊開展了相關制度研究、重大問題調研、輿論引導、工作佈置和組織等一系列工作,為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推進奠定了基礎。據統計,到2005年12月31日,滬深兩市共啟動或完成了15批361家公司的股改工作,其中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184家,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46家。

    繼續深化改革重在推進股份制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今年國企改革發展的重點在哪?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已多次強調:今年要繼續以股份制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為重點,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李榮融表示,今年要以貫徹新的《公司法》為契機,加快中央企業多元投資主體的股份制改革。具備整體引入戰略投資者或整體改制上市條件的企業,要加快整體改制、整體上市的步伐。已有部分資産上市但不具備整體改制上市條件的企業,要通過增資擴股、收購資産等方式把優良主營業務資産注入上市公司,促進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要規範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係,加大存續企業改革改組力度。

    今年國有企業改革的另一個重頭是,以推進國有獨資公司建立完善董事會為重點,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對此,國資委態度明朗:對已經建立規範董事會的企業要規範運作,切實履行好董事會的職責;列入試點的企業要抓緊推進各項前期工作。中央企業要進一步推進下屬全資、控股子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對具備條件的子企業,要參照實施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的制度性措施。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仍是今年改革的重要內容。國資委表示,對39家中央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要分類分步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同時,要通過規範的制度管理,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流轉的監管,防止內幕交易、蓄意炒作等侵害公眾投資者合法利益情況發生。

    繼續做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工作,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也是今年改革的重要動作。國資委提出,要爭取在3年內基本解決企業富餘人員問題。採取分離移交、共建共管、輔業改制、市場化改革等多種途徑,加快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進度。針對廠辦大集體改革,國資委給出明確態度:東北地區中央企業要按照國務院批復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統一組織下,積極開展試點;東北地區以外具備條件的中央企業,可以參照批復文件精神,做好啟動改革的準備。

    規範國企改制保障國有資産在産權流轉中保值增值

    國資委成立以來,國家出臺了多部法規文件,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對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為落實這些文件的實施,國資委對中央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進行了專項督查,並聯合有關部委對全國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的監督檢查作出了部署。各地國資委進一步健全相關制度和政策,整合産權交易機構,探索建立專職監管人員定期報告制度、例會制度和考核制度,實行國有資産評估結果公示制度,使國有企業改制和國有産權轉讓程序更加規範,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更加公平,推動了國有産權有序流轉,有效地防止了國有資産流失。據統計,2005年,京津滬3家産權交易機構轉讓企業國有産權3622宗,成交金額1080億元,與資産評估值相比增加64.7億元,平均升值6.4%。

    據了解,今年,國資委將從三個方面入手,嚴把轉讓關。

    一是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去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又轉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針對國有企業改制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細化了有關規定,增加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規範企業管理層持有股權等內容,確保國有企業改制和産權轉讓工作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今年國資委將加大力度貫徹落實有關政策規定。

    二是嚴格進場交易制度。企業國有産權轉讓必須在省級以上國有資産監管機構認定的産權交易市場中公開進行。在資産評估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的內容、方式、時間公開披露産權轉讓信息,廣泛徵集受讓方,進行競價交易。國資委將進一步加強企業産權轉讓管理,切實提高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的進場率,健全完善産權交易機構,進一步規範産權交易市場的交易行為。

    三是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國資委要求各級國資委對市(地)、縣國有企業改制和産權轉讓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的重點是財務審計、資産評估、交易管理、定價管理、轉讓價款管理、管理層受讓國有産權和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和處理,對違規行為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監督檢查的結果要報國務院國資委備案,逐步建立企業改制和産權轉讓年度監督檢查和報告制度。(記者 趙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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