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商業銀行房地産貸款的風險管理能力,有關部門在2004年9月就出臺了《商業銀行房地産信貸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04]57號),規定:商業銀行要建立嚴格的授信管理體制,加強房地産貸款授信管理,並對房地産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商業用房貸款等不同類型貸款的審批標準、操作程序、風險控制、貸後管理等做了具體規定。該文件的出臺對規範商業銀行房地産信貸管理,控制風險提供了有效保障。
2006年5月,有關部門召開了主要商業銀行經濟金融形勢通報會,明確提出房地産信貸增長要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和有效管控的監管要求。要求各商業銀行加強房地産貸款風險管理,嚴格區分房地産開發貸款和個人住宅消費貸款並進行貸後檢查,嚴格審查住房消費者的還款能力、還款意願和還款記錄;大力發展實質性首套住房消費貸款,嚴格審批非自用型購房貸款,對多套房屋以及對高檔商品房、別墅、商業用房等投資和投機性需求要大幅度提高首付比例,嚴控授信;調整風險權重,強化資本約束,利用資本杠桿有效調控房地産信貸;對於個人抵押房地産信貸的風險權重維持50%不變,對於其他類較高風險的房地産貸款可由目前的100%進一步提高,以提高風險貸款的資本佔用,通過資本的管理限制銀行房地産開發信貸業務發展。
今後,有關部門將進一步督促商業銀行加強房地産授信盡職工作,嚴格房地産貸款審批制度,控制對商品房空置面積增幅高、房價上漲快、投資增速超過銷售增長的地區發放房地産貸款;打擊挪用房地産貸款和個人住房"假按揭"行為,限制房地産企業變相融資,嚴禁企業以打捆貸款名義進行房地産投資;規範土地儲備貸款管理,加大對外資進入房地産領域的管控力度,限制對高檔商品房、別墅的按揭貸款,重點支持市場需求潛力大的中、低檔住房項目。重點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合規性、真實性進行檢查,積極引導商業銀行規範房地産貸款管理,及時規避行業風險。(銀監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