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要求:
第八條“完善氣象預報預測系統。以提高天氣、氣候預報預測準確率為核心,不斷完善氣象預報預測業務系統,努力提高預報預測水平。加快預報預測精細化進程,加強短時臨近天氣預報系統建設,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警報和旱澇趨勢氣候預測。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重點支持氣象預報預測系統建設,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要加大氣象災害發生機理、預測和防禦等科學技術研究,為提高天氣預報和氣候預測能力提供科技支撐。”
第十條“健全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地方各級政府要把公共氣象服務系統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範疇,進一步強化氣象公共服務職能,加快現代化進程。通過改善服務手段、拓寬服務領域、增加服務産品、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氣象信息的迫切需求,特別是要加強海洋以及農村、社區、企業的氣象服務。拓展氣象信息發佈渠道,引導有關媒體、網絡和通信運行企業積極配合氣象主管機構做好氣象信息的播發工作,以氣象警報、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息等多種形式及時發佈氣象災害預報警報信息,擴大氣象信息的公眾覆蓋面,建立暢通的氣象信息服務渠道,提高公共氣象服務的時效性。”
第十六條“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要按照建立統一協調的指揮和作業體系、建設性能優良的設備設施的要求,編制“十一五”全國和地方人工影響天氣發展規劃,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城市供水和工農業用水緊缺地區的水源地及其上遊地區,要積極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加大作業力度。建立應對撲滅大規模森林草原火災、嚴重空氣污染、城市高溫天氣等事件的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機制。健全作業安全生産責任制,完善作業規範和操作規程。” (氣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