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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年底前城市必須建立實施廉租住房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1日   來源:光明日報

    建設部30日透露,經國務院同意,全國房地産市場宏觀調控部際聯席會議近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印發了《關於各地區貫徹落實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情況的通報》(簡稱《通報》)。《通報》指出,當前全國房地産市場情況出現了一些積極的變化。但一些地區落實政策不堅決、調控措施不到位,房地産市場運行中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各項政策措施,在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9月下旬,按照國務院要求,各省(區、市)認真進行了自查,建設部等十部門對11個省(區、市)進行了集中檢查。從自查、集中檢查情況看,當前全國房地産市場情況總體上是好的,並且出現了一些積極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住房供應結構調整有了良好的開端;住房保障工作力度逐步加大;稅收信貸土地政策穩步落實;房地産市場秩序有所好轉;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得到合理控制。但據透露,截至2006年9月底,全國還有65%的地級以上城市、91.1%的縣級城市未公佈住房建設規劃;部分城市住房價格漲幅仍然偏高,2006年10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6.6%,漲幅比上月提高0.3個百分點;部分地區住房保障制度建設滯後,截至2006年9月底,尚有5個省(區、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目標責任制,19個地級以上城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根據上述形勢,《通報》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嚴格貫徹國務院關於房地産市場調控的各項政策措施。下一步主要工作包括:

    目前尚未公佈住房建設規劃的城市,務必在2006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規劃的編制、公佈和備案工作。2007年6月,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對新建住房套型結構比例要求的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

    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須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並實施。各地區要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規範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堅決禁止黨政機關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搞集資合作建房。

    要深入開展房地産交易秩序專項整治,加強對房地産開發建設、銷售的全程監管。繼續加大對房地産市場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力度,防範和制止各種規避結構調整政策、變相囤積房源行為,嚴厲查處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的房地産商。(董山峰、張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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