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日電(記者毛曉梅)為了加強保險機構外幣業務的統計管理,提高外幣業務統計信息的質量和可比性,保監會日前制定頒發了《保險外幣統計幣種及折算匯率管理辦法》,並於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稱,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境內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的外幣業務實行分幣種統計制度。統計所使用的幣種為美元、歐元、日元、港幣和英鎊。
《辦法》規定,保險機構向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的外幣統計信息應包括:美元、歐元、日元、港幣和英鎊原幣的統計信息;所有外幣折美元的統計信息;所有外幣折人民幣的統計信息。
報送時,折美元的匯率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每月公佈的各種貨幣對美元的折算率,折人民幣的匯率採用報告期末最後一天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中間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