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地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建設規劃工作的通知》(建住房電[2006]145號)的有關要求,各級地方政府重視住房建設規劃工作,及時進行了安排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同時還存在一些問題。現將各地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工作最新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住房建設規劃工作完成情況
截止2007年1月31日,全國地級以上城市中,有279個城市完成了規劃編制工作,249個履行了備案手續,230個已對外公佈,分別佔總數的97.2%、86.8%和80.1%。其中,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安徽、湖北、內蒙古、四川、陜西、青海、寧夏等12個省區的地級以上城市已全部完成規劃編制、備案和對外公佈工作。縣級市中,完成編制、備案和公佈的城市佔比分別為65.5%、55.9%和40.3%。縣城中,完成編制、備案和公佈的城市佔比分別為56.6%、44.1%和31.8%。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住房建設規劃工作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少數地方對住房建設規劃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責任不清,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展緩慢。二是,部分城市住房狀況調查等基礎性工作不深入,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夠。三是,部分城市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內容不全,深度不夠,只提出了總量控制指標,沒有將住房套型結構比例要求分解落實到具體區域、項目。四是,少數中小城市特別是縣城規劃基礎工作薄弱,規劃編制、公佈、備案工作進展不理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強分類指導,全面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工作。尚未完成規劃編制、公佈和備案的城市,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明確時限,嚴格標準,抓緊落實規劃的編制、公佈和備案工作。規劃編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要儘快完善,適時對外補充公佈。已經完成規劃編制、公佈和備案的,要著重抓好規劃實施工作,認真落實規劃確定的住房建設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目標和區域、項目套型結構比例要求,嚴格按照管理程序,把好規劃審批、施工圖審查、開工許可等環節,確保規劃落到實處。各省建設主管部門要做好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地推進本地區規劃工作。
(二)落實地方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各地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增強執行力,把編制和實施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工作情況作為規劃效能監察工作重點,加強監督檢查。近期,按照國務院部署,建設部將會同全國房地産市場宏觀調控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部分省市貫徹落實房地産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特別是住房建設規劃工作等情況進行抽查。6月份起,要對新建住房套型結構比例要求的落實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對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房價漲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結構性矛盾突出、廉租住房建設滯後的地區,要限期整改並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三)立足長遠,抓緊制訂規劃編制的規範性標準。住房建設規劃是引導和調控城市近期住房建設的專項規劃。各地必須明確住房建設規劃的定位、編制原則和基本方法,以及保障措施。要依據住房現狀調查與需求預測成果,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人口等約束條件,科學確定規劃期內住房建設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目標,並將其列入近期建設規劃。合理確定建設時序和空間佈局。落實住宅用地與市政管網、城市公共交通等的合理銜接和配套。建設部將在總結各地經驗的基礎上,適時推出規劃編制的規範性標準。
附件1.全國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完成情況
附件2.
尚未完成住房建設規劃工作的地級市名單
(截止到2007年1月31日)
一、尚未完成規劃編制工作的地級市名單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鶴崗市、七台河市
湖南省:岳陽市、益陽市、婁底市、郴州市、永州市
二、已完成規劃編制但尚未對外公佈的地級市名單
河北省:張家口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滄州市、衡水市、邢臺市
山西省:陽泉市、長治市、晉城市、晉中市、運城市、臨汾市
吉林省:吉林市、四平市、白山市、通化市、白城市、松原市
山東省:東營市、煙臺市、濰坊市、威海市、臨沂市、德州市、聊城市
河南省:洛陽市、濮陽市、許昌市、南陽市、信陽市、駐馬店市
湖南省:張家界市、邵陽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崇左市
海南省:三亞市
雲南省:玉溪市、臨滄市
貴州省:遵義市
甘肅省:平涼市、定西市、酒泉市、隴南市、金昌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