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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文件大清理 中國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清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30日   來源:人民日報

    一份資料顯示:非公經濟佔我國GDP65%,成了我國經濟發展的生力軍。

    一個現實凸顯:在市場準入、金融稅收等方面,非公經濟的發展,遭遇了現行法規、規章及各種文件的“不公待遇”。

    一方面做出重要貢獻,一方面遭受不公待遇,這就是非公經濟曾經面臨的尷尬。可喜的是,隨著國務院2005年開始對“限非”規定開展的大清理,這份尷尬正在淡出。

    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共審核相關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其他文件160多萬件,修改廢止6428件。

    遭遇四類不公平規定

    民營油企聯名上書商務部一事,曾轟動一時。

    2005年6月,商務部下發了《成品油批發企業經營管理技術規範(徵求意見稿)》:成品油批發,企業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擁有30座以上加油站。這立即引起了民營企業的強烈不滿:民營油企業大多資金較少。這一規定實質上是把絕大多數民營企業排斥在外。

    此後,商務部于去年4月提出了一份新的徵求意見稿,將設立成品油批發企業應有的加油站數量要求由30座降至10座。但很多民營企業仍認為這是一個“高門檻”。

    2006年6月,黑龍江、河北、新疆三地的石油商會聯合7家民營油企上書商務部,呼籲撤銷“10座加油站”這一門檻,據他們統計,這一“門檻”將會把80%的民營油企排除在外。

    今年4月,正式文件採納民營企業界的意見,對擁有加油站的數量未作規定。

    雖然此例中民企意見最終得到採納,但現實中非公經濟遭受文件帶來的“不公待遇”並非個別現象。

    壟斷行業在市場準入上設置條款,阻礙非公經濟的進入,這是非公經濟遭受的最大不公平規定。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認為,除此之外,還有三類:

    一是歧視性表述。比如有的規定特別強調,外資企業、鄉鎮企業和私營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等等,言外之意就是這些企業沒有保護好婦女權益;

    二是金融和稅收不平等。國有銀行和主要股份制銀行對非公經濟存在諸多限制,使其基本上與信貸無緣。在稅收優惠政策規定中,把非公經濟排除在外,民營企業員工的計稅工資標準政策也與外資不平等,與國有企業不平等;

    三是政府管理與服務缺失。個別地方利用“紅頭文件”,強行要求非公有制企業提供贊助或接受有償服務的規定;有的甚至還規定限制人才、勞動力進入非公有制經濟等。

    6000余件被修改廢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2005年底開始,國務院法制辦與國家發改委聯合開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定工作,歷時一年有餘。

    截至今年3月,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44個部委局,對160多萬件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其他文件進行審核。

    在審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時,國家稅務總局發現:該通知只對民政或街道所辦企業接收殘疾人員進行稅收優惠。原來,下發通知是1994年,當時非公經濟辦福利企業只是極個別。隨著非公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民企承擔起社會責任,有的創辦福利企業,有的接收安置殘疾人員,可他們卻因為該通知不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國稅總局認為,通知的這條規定明顯與《若干意見》中鼓勵社會辦福利的政策不符。去年8月,國稅總局對這一規定進行了修改,明確把社會力量所辦福利企業納入稅收優惠範圍。

    清理中,上海市對限制個體工商戶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液化石油氣供應業務的規定進行了修改,還糾正了非公性質的律師事務所準入門檻過高,非公有制經濟的特種車養路費徵收標準過高等問題;在北京,限制社會力量辦學的通知被廢止。

    “經濟欠發達的省市,清理工作更積極更認真。”國務院法制辦協調司徐志群處長説,各地把這次清理,當作優化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大事來抓。以貴州為例,30多萬件“涉非”文件被逐條審核,從市場準入、財稅金融支持、社會服務、權益保護和政府監管等方面進行對照。

    國務院法制辦統計,到今年3月底,全國共清理出涉及非公經濟的問題文件6428件,已修改1040件,已廢止4184件,擬修改329件,擬廢止875件。

    出臺200余件鼓勵規定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從清理出的問題文件看,問題主要包括:上位法已廢止或修改後相關文件未及時修改或廢止;有民營企業“不得參與”、“不得從事”等限制性規定;有多收費稅等歧視性規定等。這些問題文件的産生,主要是因為文件的制定、清理,沒有跟上非公經濟發展迅猛的形勢。壟斷行業刻意的限制,只是個別。

    這次清理“限非”規定,國家部委清理出的問題文件並不多。國務院法制辦一位負責人説,在清理“限非”規定的基礎上,各部委還主動在放寬市場準入、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完善社會服務、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引導企業提高自身素質、改進政府監管、加強指導和政策協調七個方面,出臺鼓勵性文件。

    “私營企業不得從事軍工、金融業的生産經營”,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此次清理中,國防科工委本著“平等進入、公平競爭”的原則,出臺了新的辦法和意見,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軍工科研生産。

    稅務部門依法提高了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實行免營業稅三年的政策,已有4批共500多家機構享受了此政策。

    據統計,到2006年底,全國共出臺鼓勵性政策規定200余件,非公經濟在壟斷行業的身影越來越多:石太客運專線、遷曹鐵路等一批建設項目已吸引各類社會投資權益性資金400多億元;奧凱、春秋和鷹聯等民營航空公司已開始運營,江西清華泰豪有限公司等一批民營企業已經參與了武器裝備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及武器裝備分系統的生産與研製……

    墻拆了還有“玻璃門”

    經過文件大清理,壟斷的“墻”倒了,但在有些行業,並不意味著真正進得去。

    保育鈞認為對“限非”規定的清理,是一個好的開始,但並不“解渴”。許多文件表面上沒有直接涉及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條款,但實際上非公有制企業難以進入或者進入後生存困難。有人形象地稱為“玻璃門”現象:看著沒門,一往裏走,就碰壁。

    他舉例説,進入石油勘探業的資産得多少億元;民辦學校的建築面積得多少平方米;非公有制航空公司根本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支持,也無法在國內租賃到國産飛機;郵政更典型,凡250克以下的信函都歸國家郵政局壟斷。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人員也承認,除了人們的思想觀唸有待進一步轉變外,拆除“玻璃門”的工作還很艱巨:

    一是上位法的修訂。目前我國部分上位法修訂緩慢,直接影響了依照該上位法制定的一些政策性文件,導致在本次清理中工作難以處理。如在石油等領域的市場準入方面,還沒有形成一套科學的、完善的準入制度,影響了民營企業進入相關領域;

    二是配套政策的清理。部分非公有制企業已經開始進入到民航、軍工領域,但政府主要部門對市場主體管理的方式和內容沒有相應調整,致使企業經營自主權受到嚴重影響。政府部門在某些政策制定、資金分配等方面,缺乏應有的透明度,相當部分企業無從獲得相關信息;

    三是金融體制的改革。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銀行自身在金融産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不能適應中小民營企業對金融服務的需要。民間資本進入教育、醫療領域,無法從銀行和資本市場獲得資金支持。

    國務院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3月開始的行政法規規章全面清理行動,將使“限非”規定得到更高層次的清理。(黃慶暢)

    《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

    原則  確立平等地位

    消除影響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確立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實現公平競爭;進一步完善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保護非公有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監督管理和服務,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進一步引導非公有制企業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健全管理,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促進非公有制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措施  放寬市場準入

    ●貫徹平等準入、公平待遇原則。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允許外資進入的行業和領域,也允許國內非公有資本進入,並放寬股權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條件。

    ●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加快壟斷行業改革,在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等行業和領域,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對其中的自然壟斷業務,積極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非公有資本可以參股等方式進入;對其他業務,非公有資本可以獨資、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進入。

    ●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領域。

    ●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社會事業領域。

    ●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金融服務業。

    ●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建設領域。

    ●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

    ●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參與西部大開發、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和中部地區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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