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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制度改革進展順利 21%集體林地已承包給個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7月17日電(記者董峻)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17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展順利,已完成承包的林地約5.25億畝,佔集體林業用地的21%。

    據其介紹,近年來針對集體山林權屬不清、權責不明、經營機制不活、産權流轉不規範等制約林業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省率先試點,開展了以“明晰産權、放活經營、減輕稅費、規範流轉”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目前,福建、江西、遼寧、浙江等省已基本完成承包到戶的主體改革任務,正在進行配套改革試點。雲南、安徽、河北三省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正在全省範圍內積極推開明晰産權的主體改革工作。其他省(區、市)正在80個縣開展試點工作。

    福建和江西作為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省,在主體改革基本完成後,目前正在積極進行配套改革,在林權管理、綜合執法、森林資源流轉、林權抵押貸款、公益林補償等方面出臺了許多硬性措施。

    福建省提出穩定林地承包政策,突出林業投融資體制,商品林採伐管理制度和林業經營方式三項改革,完善林業保護、林業服務、林業科技支撐、林業管理、林業生態建設和林業産業發展等六個體系,鞏固和擴大改革成果,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江西省加快林業産權交易中心建設,力爭年底全省林業産權交易中心超過40個,加強産權交易中心的管理,規範交易和收費行為,依法保護産權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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