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發佈
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制定程序完成起草、審查和審批工作後,9月21日,國家郵政局舉辦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發佈和制定的相關情況。該標准將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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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服務》標準主要包括服務組織的人員、服務時限單件重量、查詢期限和賠償標準等內容。它填補了我國快遞服務行業標準的空白,對於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提高快遞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快遞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國家郵政局組建後高度重視標準化工作,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文件精神,抓緊組織郵政業技術標準的制定工作,成立了郵政業標準化領導小組和標準化工作辦公室,並依據規章向國家標準委申請,成立了由政府部門的業務專家、企業單位代表、科研院校的技術專家組成的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根據郵政市場主體多元化的新形勢,本著為各種所有制企業創建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市場環境的精神,國家局於今年3月啟動了快遞服務標準項目,委託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承擔標準的起草工作,還請中國速遞服務公司、民航快遞、中鐵快運、中外運、順豐、申通、圓通等部分快遞企業指定專人擔任標準化工作聯絡員。7月,國家郵政局通過網站等多種形式,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對標準草案的意見,共收到來自600多家單位的近700條補充和完善的建議。項目組還專程聽取中國消費者協會對標準的修改意見和建議。8月,國家局組織標準化研究院,逐條對上述意見進行了整理、分析和吸納,在此基礎上完成了送審稿。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認為,標準的內容完整齊全,符合快遞發展的實際情況,對快遞服務組織具有指導作用;標準的編寫格式滿足國家標準《GB/T1.1-2000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要求;標準的審查結果符合法定程序,同意《快遞服務》標準作為推薦性行業標準上報國家郵政局審批發佈。標準的文本(YZ/T0128—2007)將在國家郵政局網站和人民郵電報上刊登。
國家郵政局根據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戰略決策,組織制定《快遞服務》標準,既符合“公開透明、協商一致、廣泛參與”的標準化工作原則,也符合郵政業發展的客觀需要。該標準從中國的國情出發,首先著眼于解決快遞服務有標準,使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都有所遵循的問題。今後,國家郵政局還將在實踐中不斷地完善標準,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和適用性。
我國出臺首部《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 杜宇)我國快遞服務行業即將告別無標準的歷史,首部《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21日正式公佈,將於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達瓦在21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示。
達瓦説,《快遞服務》標準主要包括服務組織的人員、服務時限、單件重量、查詢期限和賠償標準等內容。如規定快遞服務組織及其分支機構的人員總和應不低於15人;除了與顧客有特殊約定(如偏遠地區)外,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24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72小時。
在服務費用方面,《快遞服務》標準規定了設置原則,即快遞服務費用的制定應按照《價格法》的規定,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快遞服務組織不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備受關注的賠償問題,在《快遞服務》標準中以附錄形式出現,圍繞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內件不符等提出相應賠償原則。
《快遞服務》標準還規定,快件的單件重量不宜超過50公斤;快遞服務組織應對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費投遞。
據達瓦介紹,國家郵政局于2007年3月啟動快遞服務標準項目,起草過程中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對標準草案的意見,共收到來自600多家單位的近700條補充和完善的建議。
儘管《快遞服務》標準還是一部推薦性行業標準,但達瓦表示,它對於規範企業經營行為,提高快遞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快遞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今後,國家郵政局還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標準,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據調查,截至2006年底,全國經營快遞業務的法人企業有2422個,其中擁有分支機構的法人企業63個,全部從業人員為22.7萬人。
國家郵政局明確快件賠償限額最高為5倍服務費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 杜宇)記者21日從國家郵政局獲悉,快件的賠償限額最高為服務費的5倍。
據國家郵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有關標準的編寫要求,首部《快遞服務》標準只規定了快件的賠償原則。
國家郵政局在《關於發佈《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的通知》中明確了快件的賠償限額。
通知説,依據郵政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於沒有購買保價(保險)服務的快件、信件類繼續執行按照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它附加費用)的2倍進行賠償的規定;包裹類按照實際損失的價值進行賠償,但最高不超過本次服務費用(不含其它附加費用)的5倍。
新聞分析:首部《快遞服務》標準有望推動我國快遞服務業茁壯成長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 (記者 杜宇) 在快遞服務業,如果説外資企業是成年人,那麼中資企業則是兒童,將於2008年1月1日實施的首部《快遞服務》標準,能否引領我國快遞服務業茁壯成長,成為大家關心的話題。
據統計,截至2006年底,我國經營快遞業務的法人企業共有2422個,從業人員為22.7萬人,年業務收入近300億元,收入增長率超過30%。
如果説快遞服務為方便人民群眾生活做出了重要貢獻,這話一點也不為過。
正在休産假的年輕媽媽吳麗曉説:“我的孩子才3個多月,現在一些嬰兒用品公司常常是送貨到門,坐在家裏就可以收到自己訂購的奶粉、玩具,真的很方便。”
然而,快遞在帶給人們享受便捷服務的同時,也增添了不少苦惱。
由於我國快遞服務長期缺乏明確的市場準入制度,沒有相應的標準和規範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約束和評價,致使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根本保障。
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由於服務質量參差不齊,關於快遞的投訴快速上升。
2006年315投訴網共收到有關快遞的投訴3525起,月投訴量從年初的53起,增加到年末的503起。投訴的問題集中在服務態度、延誤、丟失、損毀等方面,約有90%沒有得到滿意處理和賠償。
針對快遞服務市場中有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熱點和難點問題,新出臺的《快遞服務》標準提出了相應的服務規範。
如首次提出了較為詳細的賠償要求,將消費者可以提出索賠的因素具體化,圍繞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內件不符等提出相應賠償原則。並對快遞服務組織索賠處理和賠金支付的時間進行了限定。
此外,新標準還對快遞服務組織在法人資質、人員資質和從業人員人數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據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達瓦介紹,《快遞服務》標準是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制定程序完成起草、審查和審批工作後出臺的。
然而,作為一部“推薦性行業標準”,《快遞服務》標準對快遞企業的效力究竟能達到什麼程度,讓人不免産生疑慮。
在標準的徵求意見稿出來時,曾有業內人士説,即使這個標準出臺,還要經過實踐的檢驗。
作為政府官員,達瓦沒有回避這個問題。他説:“這要從兩方面看,一方面確實存在‘不硬氣’的問題,另一方面,我們要看到,標準制定的過程是一個業內達成共識的過程。我想,有了思想上的共識,才會有行動上的一致。當然,我們也會採取措施,鼓勵各相關企業積極貫徹執行這個標準。”
據達瓦透露,近期,國家郵政局將舉辦培訓班,向企業管理者宣傳這一標準。
目前,國家郵政局正在聯合國家工商總局治理整頓快遞市場,標準的出臺,也許在這個過程中能夠成為監督、評價、規範企業經營行為的依據。 達瓦還表示,今後,國家郵政局還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標準,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儘管,對於這部《快遞服務》標準的出臺,有人支持,有人質疑,高唱讚歌也罷,冷眼旁觀也罷,畢竟,我國快遞服務行業標準邁出了從無到有的第一步,它在我國快遞服務業的發展中所起的作用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