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1月10日電(記者 劉寶森)據山東省環保局介紹,今年以來,山東省不斷提高環保準入門檻,截至目前,已有逾百億元的建設項目被拒批或緩批。
今年以來,山東省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性條件,全面實施總量確認書制度,建立健全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先算、後審、再批”的審批程序。山東省要求,凡是河流因污染已無環境容量的地區,不得再上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新建項目,新上建設項目必須以新帶老,削減企業自身或區域的排污總量,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
按照以上規定,山東省環保局先後對淄博市臨淄區、東營市廣饒縣、濱州市濱城區和齊魯石化等地方和企業,實施了建設項目“區域限批”“企業限批”。今年以來,山東省級環保部門共審查建設項目468個,涉及總投資2400多億元,拒批、暫緩審批建設項目12個,涉及總投資135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