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公告
2007年第94號
依據《行政許可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和《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4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賦予中國船舶燃料供應天津公司、嘉興市新世紀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鹽池縣隆鑫源經貿有限公司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
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塔裏木油田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管道原油銷售分公司原油銷售經營資格。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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