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部署節能減排工作。
4月27日,國務院召開了全國節能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溫家寶總理作重要講話,全面部署節能減排工作。5月23日,國務院印發了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從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責任、加強組織領導三個方面對節能減排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做出了45條具體工作安排。
(二)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
組織了8個督查組到地方進行專項檢查。經國務院批准,取消553項“兩高一資”産品的出口退稅,降低2268項商品出口退稅率,對鋼坯、焦炭等部分商品加徵出口關稅。加大了建設項目“區域限批”力度,12個項目被永久性關停,47個未批先建違法項目全部按要求停止建設或生産。
(三)淘汰落後産能,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提出火電、鋼鐵等13個行業淘汰落後産能分地區、分年度退出計劃。關停小火電機組550萬千瓦,新增火電廠脫硫能力2760萬千瓦,新增污水處理能力380萬噸/日。支持節能項目64個,支持污染治理項目157個,支持資源節約和循環經濟項目共計106個。
(四)加快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印發循環經濟指標體系,研究提出國家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方案。加快推進廢舊家電回收處理試點項目及相關政策研究;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工作方案已上報國務院。
(五)研究建立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
提出了《單位GDP能耗統計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的實施方案》,抓緊編制污染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個管理辦法。將節能減排作為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內容,並在對省區市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評價中,設置了“單位GDP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和“總量控制率”等指標。
(六)實施有利於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
有關部門發佈實施了《關於降低小火電機組上網電價促進小火電機組關停工作的通知》、《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管理辦法(試行)》。提出了《中央財政主要污染物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制定了《節能産品目錄》和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具體辦法,修訂了《資源綜合利用目錄》。有21個省(區、市)設立或增加了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有的地方實行超限額用能加價政策,加價增收資金用於支持工業節能。
(七)加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節能法與循環經濟法均已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正在研究起草《包裝物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和《汽車零部件再製造管理辦法》。《民用建築節能條例(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
(八)加強節能減排宣傳。
制定和實施了《關於全國節能減排宣傳報道方案》,在京中央國家機關開展了“做節能表率、建節約型機關”活動,組織“六·五環境日”專題節目,開展了以節約能源資源為主題的科普活動。印發了《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實施方案》,在京舉辦了“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啟動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