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國家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支持“老少邊窮”地區、西藏及其它藏區、新疆、三峽庫區等特殊類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開展了財政預算內以工代賑計劃和國債以工代賑計劃、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計劃的編制工作,同時加強資金監管,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以工代賑建設“十一五”規劃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易地扶貧搬遷“十一五”規劃的通知》。繼續做好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落實工作,截至6月22日,已有27個省(區、市)開始兌現政策,總兌現人數佔移民總數的43%。赴廣西就北部灣地區發展問題進行專題調研;赴新疆進行實地調研,起草《新疆經濟社會發展問題綜合研究報告》和《進一步促進新疆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