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救助體系框架基本建立。
全國大多數省份基本建立了社會救助體系框架,絕大多數困難群眾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城市低保補助水平不斷提高,臨時救助等專項救助逐步建立。截至6月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保障全國城鎮困難群眾1040萬戶、2235萬人,中央財政累計支出124.1億元,月人均補助水平92元,全國平均低保標準176.8元;《民政部關於建立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印發,著手妥善解決城鄉居民的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開,進一步保障了農村特困群眾的基本生活。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31個省(區、市)部署建立和實施農村低保制度,全國已有2067.7萬人納入農村低範圍,1-6月累計支出低保金30.9億元。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穩步進展,供養水平逐步提高。五保供養從農民集體供養為主轉為以財政供養為主,全國有503.1萬人納入供養範圍,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1332元提高到1691元,集中供養由每人每年1844元提高到2229元,1-6月累計支出24.9億元;啟動實施“農村五保供養設施建設霞光計劃”,擬在“十一五”期間基本解決五保對象的居住和供養需求。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初步建立,城市醫療救助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全國所有含農業人口的縣(市、區、旗)初步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城市醫療救助試點縣(市、區)數目達到1865個,佔全國縣(市、區)總數的65%。
(二)救災工作有序開展,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截至2007年7月份,共向西藏、貴州、雲南、山西、重慶和四川等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緊急調運33500頂救災帳篷,幫助災區政府妥善解決了轉移安置群眾的臨時住所,撥發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14.44億元。其中,春荒資金10億元,新災應急資金4.44億元。
(三)社會福利事業進一步發展,老年人、婦女兒童和殘疾人權益得到依法保障。
養老社會化水平逐步提高,截至2007年7月份,全國共有各類老年社會福利機構3.9萬個,養老床位170.5萬張;“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取得圓滿成功,35000名殘疾孤兒得到手術矯治,全國共建立286家“明天計劃”定點合作醫院,基本形成了部、省兩級殘疾孤兒手術救治網絡,“明天計劃”長效機制正著手建立;兒童福利機構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建設已正式列入國家“十一五”規劃,“十一五”期間,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將安排5億元資助中西部地級市兒童福利機構建設,5億元資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設施建設。
(四)優撫政策得到進一步落實,慈善事業進一步發展。
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完善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以及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再就業、住房、社會保險接續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已印發各地;修改《救災捐贈管理暫行辦法》,加快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和3.3萬個社會捐助站點及慈善超市建設,與60多家慈善公益組織建立了救災救濟合作夥伴關係,啟動全國慈善關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