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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2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一)加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建設。

    召開全國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下發《關於使用國家開發銀行信貸資金的指導意見》,從項目、資金、培訓等方面重點支持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合作開展了中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綜合扶貧示範項目,紮實做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了《興邊富民行動“十一五”規劃》和《少數民族事業“十一五”規劃》,中央財政興邊富民行動資金增加到1.8億元,凈增近7000萬元;全國興邊富民行動重點縣由原來的37個擴大到60個,增加了23個;認真落實“十一五”時期民貿民品優惠政策,幫助具備條件的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向産業化發展,積極解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反映強烈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配套、資源開發和生態補償等問題;以中央民族幹部學院為陣地,舉辦各類培訓班18期,培訓少數民族幹部1000多人次,組織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幹部454名,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挂職鍛鍊,同時通過優惠政策,吸引更多優秀人才為民族地區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大力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

    召開全國民委系統民族文化工作現場會,認真做好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籌備工作,舉行全國少數民族曲藝展演,完成首屆全國民族地區優秀學報(期刊)評選活動,舉辦全國民族出版單位編輯骨幹培訓班,積極推動民族古籍保護工作。

    (三)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努力推進民族法制工作。

    有關部門在認真研究、分解、細化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執法檢查報告所提出問題和建議的基礎上,提出了整改措施,努力抓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認真做好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週年慶祝活動的籌備工作,圓滿成功地完成了大慶活動;基本完成了《清真食品管理條例》的起草工作,積極開展《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和《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的修訂工作。

    (四)著力實施《宗教事務條例》,著力加強三支隊伍建設。

    指導、推動各地落實《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和登記辦法》、《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辦法》、《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備案辦法》和《宗教事務方面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細則》,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集體宗教活動臨時地點許可辦法》、《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發佈準備工作。舉辦5期宗教工作幹部培訓班,31個省(市、自治區)的1000余名基層宗教工作幹部接受了培訓,加強宗教院校工作,發佈了《宗教院校設立辦法》,抓緊組織編寫思想政治理論課教材。

    (五)著力解決難點熱點宗教問題,著力服務國家工作大局。

    支持協助中國天主教“一會一團”及各地天主教愛國組織教育引導廣大天主教信教群眾,堅定走獨立自主自辦教會道路的決心和信心;指導協助基督教全國兩會編輯出版“傳教運動與中國教會”學術研討會的論文集,在基督教界開展堅持“三自”愛國原則教育活動,表明中國教會的立場;召開了全國制止零散朝覲工作聯席會議,全面部署了制止零散朝覲工作,並且制定了相關工作預案。圓滿完成印度玄奘紀念堂修繕項目,積極推動中日佛教友好交流,成功組織舉辦了以“和諧世界、以道相通”為主題的國際道德經論壇,,組織佛教交響樂赴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香港演出,支持基督教全國兩會赴德國舉辦中國基督教聖經事工展,受到廣泛好評。

    (六)大力推進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取得積極成效。

    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工作方案、制定配套政策,本著中央支持、地方負責的原則,深化華僑農場領導體制和經營體制改革,徹底分離農場辦社會職能,促進華僑農場經濟發展,增強造血功能,解決華僑農場危房改造、歷史債務負擔、農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障、扶貧、救災和低保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等歷史遺留問題,使華僑農場真正實現“體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會、經濟融入市場”。

    (七)加大對散居貧困歸僑僑眷幫扶力度。

    積極推動各地方和有關部門將符合條件的歸僑僑眷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各地方已普遍把生活困難、符合城鎮低保條件的歸僑僑眷納入低保範圍;下發了《關於將散居農村貧困歸僑僑眷納入扶貧規劃的通知》,積極推動國家扶貧辦將符合條件的農村散居貧困歸僑僑眷納入當地扶貧開發規劃;積極推動各有關地方做好歸僑僑眷下崗職工培訓和再就業工作,要求各地對符合條件的歸僑僑眷,按政策發放《再就業優惠證》,幫助其享受政府促進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切實幫助城鎮貧困歸僑僑眷職工實現就業和再就業。

    (八)維護僑胞合法權益,加大引智引資工作力度。

    認真受理僑商的投訴,積極協調解決;制定《涉僑經濟案件協調處理工作暫行辦法》,建立涉僑經濟案件處理情況的通報制度,積極發揮“為僑資企業服務法律顧問團”的作用,加強對僑資企業的法律服務,切實維護海外僑胞在國內投資權益;印發了《關於建立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綠色通道的意見》,積極開展引進華僑華人高層次人才工作,努力為地方經濟、科技發展搭建引智引資平臺。

    (九)成功舉辦“第四屆世界華僑華人社團聯誼大會”。

    來自103個國家和地區的450多位華僑華人重點社團代表和部分世界著名華商企業家、知名人士出席了第四屆世界華僑華人社團聯誼大會。胡錦濤、賈慶林及唐家璇等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在人民大會堂親切會見了與會代表。胡錦濤總書記發表了重要講話,高度讚揚海外僑胞身居海外、情係桑梓,自強不息、艱苦創業,在各個領域取得的傑出成就,充分肯定了海外僑胞的歷史功績,並殷切希望廣大海外僑胞努力成為中國現代化建設的積極參與者、中國統一大業的積極促進者、中華文明的積極傳播者、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友好交往的積極推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