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落實《國務院2007年工作要點》>> 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2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一)加強政府立法工作,努力提高政府立法質量。

    著力抓好發展社會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加強社會管理、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先後完成了《律師法(修訂草案)》、《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草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條例(草案)》、《水文條例(草案)》、《殘疾人就業條例(草案)》、《船員條例(草案)》、《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等法律草案、行政法規草案的起草、審查修改工作。堅持科學民主立法,進一步擴大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範圍,進一步規範法律行政法規公開徵求意見工作,制定了《法律法規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暫行辦法》,對公開徵求意見的重點、報批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積極促進部門提高規章制定工作中公眾參與的程度,使政府立法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

    (二)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積極探索建立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考核量化制度,對有關地方和部門依法界定執法職責、明確執法責任的工作進行了部署,多次召開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重點聯絡單位工作座談會,推廣地方和部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經驗。各地、各部門積極梳理執法依據、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普遍開展行政執法檢查,一些社會反映突出的執法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三)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改進行政復議工作。

    重點加強了對土地調控、節能減排、安全生産和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等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的通知》、《關於監察機關進一步做好節能減排有關工作的通知》,加強對重點地區和行業的監督檢查,加大查處違反國家能源管理和環保法律法規案件的力度,督促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注重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促進各級行政機關依法理財、依法行政,重點審計了56個中央部門的200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各行政機關根據審計意見制定、完善各項規章制度249項,完成對1萬多人的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開展了對4戶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並對部分壟斷性中央企業2006年度財務收支開展了審前調查。進一步加大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工作的力度,共收到向國務院提起的行政復議申請339件,辦結156件,公佈了《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四)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做好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繼續推進司法行政體制改革。

    各地各部門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點加強了憲法和有關保障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促進解決民生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重點加強了對農村“兩委”幹部的法制培訓和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廣泛開展《物權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和知識産權保護、奧運法制等專項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主題宣傳活動和“民主法治示範村”等基層依法治理活動,“五五”普法規劃得到進一步落實。法律援助制度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三項標準”制定工作取得新進展。目前,已有31個省(區、市)確定了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29個省(區、市)確定了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27個省(區、市)確定了法律援助事項補充範圍。法律援助機構的受理、審查、指派等工作基本實現了制度化、規範化。截至6月底,已有91%的地(市)、78%的縣(區)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20個省設立了法律援助專項經費。目前,全國已建立起51765個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基本形成。

    (五)司法行政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監獄體制改革14個試點省初步實現“全額保障、監企分開、收支分開、規範運行”的改革目標,落實監獄佈局調整中央預算資金11億多元,安排項目142個;社區矯正試點工作進一步發展,截至6月底,試點工作已在全國25個省(區、市)的123個地(市)、517個縣(市、區)、4189個街道(鄉鎮)展開,累計接收社區服刑人員114320人,社區服刑人員重新犯罪率僅為0.21%。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取得新進展,編制並公告了《國家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制定了《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司法鑒定的法制化、規範化建設不斷加強。律師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律師收費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公職、公司律師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各地積極落實《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16個省(區、市)出臺了律師收費辦法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