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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保持固定資産投資適度增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0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第一,為了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防止發生大的波動。我國經濟發展的實踐反復證明,固定資産投資規模過大、增長過快,是導致經濟過熱、大起大落的直接原因。而一旦經濟增長髮生大的波動,勢必造成企業效益下降、銀行不良貸款增加、失業加劇、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等嚴重後果,給整個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嚴重損失。對此,我們必須吸取歷史經驗和教訓。保持固定資産投資適度增長,就是要使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規模保持在適度合理水平,從而既能保持投資對經濟增長的必要拉動,又能有效控制投資過快增長。應當看到,近兩年,我們堅持把控制固定資産投資過快增長作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重要任務,取得明顯成效。但由於引發投資衝動的體制機制問題沒有根本解決,投資反彈壓力依然存在。2003-2006年,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分別增長27.7%、26.6%、25.7%、24%;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佔支出法GDP的比重,2003年40.7%、2004年44%、2005年47.5%;而1981-1990年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佔支出法GDP的比重依次為:19.2%、22%、23%、24.9%、28%、29.7%、30.9%、30.9%、25.5%、23.3%。顯然,與1981-1990年相比,近幾年固定資産投資佔GDP的比重明顯偏高,投資規模過大。因此,為了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防止片面追求和盲目攀比經濟增長速度,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必須保持投資適度增長。

    第二,為了調整投資消費關係,優化經濟結構。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投資率偏高、消費率偏低,經濟結構持續失衡。1996-2005年,投資率(資本形成總額佔GDP比例即資本形成率)依次為38.8%、36.7%、36.2%、36.2%、35.3%、36.5%、37.9%、41%、43.2%、42.6%,呈現過於偏高、總體上升趨勢。同時,消費率下降、偏低,主要是居民消費率下降、偏低。1996-2005年,我國最終消費率(最終消費佔支出法GDP比重)依次為59.2%、59%、59.6%、61.2%、62.3%、61.4%、59.6%、56.8%、54.3%、51.9%,2005年比1996年下降7.3個百分點;其中,居民消費率(居民消費佔支出法GDP比重)由47.7%下降到38.7%,10年下降9個百分點;與1981-1990年居民消費率平均52.3%相比,下降8.1個百分點。居民消費是最終消費的主體,居民消費率下降決定了最終消費率的下降。同時,最終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和拉動作用也呈現下降、減弱趨勢。1996-2005年,最終消費對GDP增長的貢獻率從60.1%下降到36.1%,降低24個百分點;對經濟增長的拉動從6個百分點下降到3.7個百分點,降低2.3個百分點。從國際比較看,無論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或與中等收入國家、低收入國家相比,我國投資率都明顯偏高而消費率明顯偏低。因此,保持固定資産投資適度增長,有利於降低投資率、提高消費率,促進投資消費關係趨向合理。

    第三,為了調整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投資增長過快往往造成投資結構不合理、投資效益低。突出表現在城鎮投資增長過快,農村投資增長緩慢,城鄉投資結構失衡。1996-2005年,在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中,城鎮投資比重一直保持在76%以上並不斷上升,農村投資比重一直在24%以下並持續下降。2005年與1996年相比,城鎮投資和農村投資比重分別上升、下降了7.9個百分點。這10年間,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額從2.3萬億元增加到8.9萬億元;其中,城鎮投資額從1.8萬億元增加到7.5萬億元,農村投資額從0.5萬億元增加到1.4萬億元。也就是説,新增加的6.6萬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額中,城鎮投資增加5.7萬億元,平均每年增加5700億元,佔86%;農村投資增加0.9萬億元,平均每年僅增加900億元,佔14%;無論新增投資額或所佔比重,城鎮與農村差距都過大。雖然近幾年國家對"三農"的投資不斷增加,但尚未改變城鄉投資差距大的格局。2006年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109870億元,比上年增長24%,其中城鎮投資93472億元,增長24.5%;農村投資16397億元,增長21.3%。由此可見,我國投資增長過快、投資規模過大主要是城鎮投資增長過快,規模過大,城市建設過於超前,農村發展過於緩慢。而城市投資結構也不盡合理,大量投資又用於建設寬馬路、大廣場、豪華飯店、高級寫字樓、高檔商品房等,用於改善人民生活的投資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市政道路、垃圾處理等仍然不足。特別是農村基礎設施短缺,社會事業滯後,城鄉公共服務差別過大。保持投資適度增長,有利於調整優化投資結構,加強"三農"等薄弱環節的投資,抑制産能過剩行業的投資,提高投資效益。

    第四,為了緩解經濟增長與資源、環境的矛盾,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投資增長過快、規模過大,新上項目過多,大量消耗能源資源、污染環境,影響可持續發展。近年來,我國在經濟快速發展中付出了比較大的資源環境代價。2000年到2005年,原煤消費量從13.2億噸增加到21.4億噸,增加了8億多噸;原油消費量從2.24億噸增加到3億噸,原油進口量佔到消費量的40%;發電量從1.36萬億千瓦小時增加到2.48萬億千瓦小時,增長了83%;鋼材産量從1.32億噸增加到3.97億噸,增長了200%;水泥産量從5.97億噸增加到10.6億噸,增長了78%。這樣發展下去,資源難以為繼,環境不堪重負。因此,保持投資適度增長,有利於緩解能源、資源、環境制約,逐步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國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