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是經濟運行的"減震器",是社會和諧的"安全網",是國家一項重要的社會制度。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既不利於保障民生,也不利於通過穩定消費預期、擴大消費,促進經濟健康發展。《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從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等方面,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具體地説,就是要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國務院批復8省市試點方案的要求,繼續推進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同時再選擇部分省市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研究個人賬戶資金的投資運營辦法,逐步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工作。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初步形成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不斷完善城鎮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今年啟動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試點,逐步將醫療保險覆蓋範圍擴大到學生、兒童等非從業城鎮居民。同時,繼續加強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制度建設。
二是著力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徵繳工作。不斷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重點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的參保工作,使更多的人享有社會保障。逐步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更好地發揮失業保險制度促進就業的功能。強化社會保障基金監管。完善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等公共基金的監管制度和預警監測機制,逐步健全行政監督、專門監督、社會監督、內部控制相結合的監督體系,嚴格執行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規,確保基金安全。加強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和企業年金市場化投資運營監管。
三是認真解決農民工和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加快建立適合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重點推進農民工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工作。今年農民工工傷保險工作將以推動建築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為重點,同時進一步鞏固和擴大煤礦企業參保成果,繼續做好製造業、商貿餐飲業農民工參保工作,力爭到2007年底實現多數有相對穩定勞動關係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人數達到3600萬。勞動保障部門將抓緊研究制定農民工的養老保險辦法,以及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辦法。積極推進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試點。合理確定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標準,嚴格加強土地管理,按照國家規定提高徵地補償標準,徵地時主要和優先解決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社會保障資金沒有落實的,不得批准徵地。原則上土地有償使用收入應全部用於被徵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
四是加快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要在全國範圍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合理確定低保對象範圍和標準,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同時,繼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鞏固應保盡保、推進分類施保、強化動態管理。在鞏固既有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規範農村醫療救助,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城市醫療救助。切實加強對流浪乞討人員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管理,特別是加強對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深入貫徹《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認真落實供養資金,著力解決好五保老人住房、醫療問題,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按標施保。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幫助低保邊緣群體、低收入群體解決特殊困難。
五是繼續加大各級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力度。2007年中央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安排2019億元,比上年增加247億元。地方各級財政也將增加這方面的投入。(國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