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被稱作“限塑令”的《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正式實施。自此,商家不得無償為消費者提供塑料袋,塑料袋“免費時代”一去不復返;自此,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列入淘汰目錄,禁止生産、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
“限塑令”給我們帶來了“一場消費習慣的革命”,也加速了塑料生産行業的“洗牌”,同時,它對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樣意義非凡。
塑料袋年消耗160萬噸塑料
“塑料袋使用情況對能源、資源以及環境還是相當有影響的,”國家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副司長李靜分析,兩個人每天至少要用掉1個塑料袋,每天用於生産超市的塑料購物袋需消耗石油至少1300多噸。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發佈的超市節能情況報告裏指出,每年超市的塑料袋用量在40萬噸左右。中國塑料加工協會對超市以外的百貨商店、菜場、水果攤也做過統計,其用量大概是超市的3倍,這兩項加起來,僅塑料袋一項每年就要使用160萬噸的塑料。
去年末,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和商務部聯合發佈的國內首部《超市節能問題報告》顯示,我國快速消費品零售全行業每年消耗的塑料袋數量約為500億個。僅廣州一地,每天産生的塑料袋垃圾就近2000萬個。據測算,目前我們國家每年隨著生活垃圾進入填埋場的廢塑料佔填埋垃圾重量的3%—5%,其中大部分是塑料袋。
李靜表示,“限塑”,在國際社會已經形成一種共識。
“限塑令”並不是“禁塑令”
專家表示,“限塑令”並不是“禁塑令”。“限塑令”絕對不是懲罰、補償抑或賠償機制,而是一個引導、調理機制,其出發點就是希望通過價格調節引導大家少用一點薄塑料袋,多使用可回收、可降解的厚塑料袋甚至改用環保布袋,從而引導居民養成綠色環保的生活習慣和消費意識。
“實行有償使用,這其實是將原來的‘隱形收費’變為‘顯性收費’,”李靜表示,讓消費者自己付費有利於避免過度濫用塑料袋,減少塑料袋使用量,同時提高消費者的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意識。
對於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李靜指出:“這種塑料袋,一個是強度、耐用性非常不好;另一個就是它可以隨風到處飄。大家感官上覺得白色污染很多,大部分都是這種塑料帶來的污染,我們從它的生産、銷售、使用環節上禁止了,從源頭上採取了一些措施。”
基於衛生和食品安全的考慮,用於裝盛生鮮食品、熟食、麵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及連卷袋不納入有償使用的範圍。商務部商業改革司副司長門曉偉表示,有償使用的購物袋強調具有提攜功能的塑料袋。對於商家會不會借塑料袋有償使用措施來賺錢,門曉偉説,這種説法沒有什麼根據,實際上大多數商業企業更關心的是有的企業定價比他們低,造成顧客的流失。
國家採取措施全方位推動
李靜介紹,在國務院辦公廳的《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裏第6條要求,強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責任,要求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同時要求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限制塑料購物袋生産使用工作負責,同時加強領導,週密部署,精心組織,抓好落實。
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工商部門以及質檢總局制定並出臺了相關標準,深入推進塑料購物袋限售限用工作。6月1日前,包括鐵道部、交通部、民航總局、旅遊總局都對每一個部門職責範圍之內的工作做出了具體部署和貫徹落實,科技部門也加大對廢塑料處理技術開發利用。財政、稅務也制定了一些抑制塑料袋污染的稅收政策。從這方面,國家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全方位推動。
關鍵要有好的替代産品
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並不表示完全禁止對塑料購物袋的生産、銷售和使用。各項標準和辦法出臺的目的就是要適當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限制使用塑料購物袋就是號召循環利用,並鼓勵使用替代品,對此,門曉偉表示:“比如你再把竹籃子、布袋子拎起來,我們只是提示你少用塑料袋,因為塑料袋會給環境帶來危害。”
要想讓塑料袋的危害降到最低,關鍵還是要有好的替代産品,國家加快對替代産品的研究開發生産。例如採用降解産品來替代垃圾袋,加快澱粉基完全可降解的産品的研究等。
替代産品在有一定市場空間和競爭力的時候才會發揮重要作用。我國這方面的企業規模較小,而且産品很有限,國內市場價格相對於比較低廉的傳統塑料價格沒有競爭力,因此,這項工作也正處於積極探索的階段。(劉 揚 鐘 笛 劉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