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務院南水北調辦獲悉,天津市人民政府日前批准《南水北調中線天津幹線兩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在南水北調中線沿線四省市中率先發佈工程兩側一、二級水源保護區範圍,明確規定水源保護區範圍內的禁止行為,為加強調水水質保障、輸水設施安全維護,以及沿線生態建設奠定了基礎。
南水北調中線天津段全長約24公里,設計為暗渠式輸水。方案規定,一級水源保護區範圍為自工程輸水暗渠箱涵外緣向兩側各外延50米,在此區域內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排放油類、酸液、鹼液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水、醫療廢水及有毒有害廢液,禁止傾倒、填埋、堆置和存放工業廢渣、垃圾、糞便等固體廢棄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廢棄物等。
二級水源保護區範圍為自一級水源保護區邊線向兩側外延150米,方案規定在此區域內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電鍍、皮革、造紙、冶煉、放射性、印染、染料、煉焦、煉油及其他有嚴重污染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轉産或搬遷;禁止利用滲坑、滲井、裂隙、溶洞以及漫流等方式排放工業廢水、醫療廢水和其他有毒有害廢水;禁止將劇毒、持久性和放射性廢物以及含有金屬廢物等危險廢物直接傾倒或埋入地下,已排放、傾倒和填埋的,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限期內治理等。(記者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