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同意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繼續接受非金融企業中期票據發行註冊
針對當前經濟金融運行中的突出矛盾,中國人民銀行同意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從10月6日起繼續接受非金融企業中期票據發行的註冊,並提出如下要求:
一、已經註冊但尚未發行,或雖已部分發行但註冊額度尚有剩餘且在發行註冊有效期內的企業,可恢復發行中期票據。
二、接受上市公司並優先接受大型權重股上市公司發行中期票據註冊報告。上市公司發行中期票據所募集的資金,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回購本公司股票。
三、優先接受煤電油運等國民經濟基礎行業中的主要企業發行中期票據的註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