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1月30日電(記者詹奕嘉)記者日前從廣州市政府獲悉,廣州市物價局和市交通委員會決定從2008年12月1日起,將廣州市市區出租車企業對每台出租車的月收費下調800元。這是廣州市近日決定出臺的八項措施之一,其主要目的是支持出租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2008年12月1日起,廣州市區出租車企業對每台出租車的月收費下調800元。其中,市區出租汽車企業向每台出租車收取的承包費或綜合服務費等費用每月下調500元,同時取消每車每月的停車場服務費300元。據悉,原各出租車企業響應廣州市出租車協會倡議、已經向司機發放的每車每月500元生活補貼,可從降低的承包費或綜合服務費中抵扣。
為支持出租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廣州市將採取的其他措施包括:檢查企業為司機辦理繳交社保的落實情況;杜絕對出租車違章行為重復處罰或惡意處罰的行為;開展歷時100天的整治客運市場非法營運專項行動;懲治收取停場費、保護費及毆打司機、打砸出租車等行為;指導各出租車企業開展錯峰加氣工作;在客流量大的路段增設出租車乘載點等。
廣州市交委還要求各出租車企業認真分析和解決司機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各類困難和問題,促進企業和司機關係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