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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與台灣中油簽4項協議 兩岸石油界深化合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張勇)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海油)總經理傅成玉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董事長潘文炎26日在北京共同簽署了《合作意向書》《台南盆地和潮汕凹陷部分海域合同區石油合同修改協議》(簡稱《臺潮石油合約》)《烏丘嶼凹陷(南日島盆地)協議區聯合研究協議》以及《肯尼亞9號區塊部分權益轉讓協議》四項協議,標誌著兩岸石油界的合作更進一層。

    《合作意向書》所規定的內容主要包括雙方攜手進行海外勘探開發、聯手合作對雙方共同感興趣的海外項目進行投標或以轉讓權益的辦法實現合作,同時也在天然氣市場開發、原油代煉、原油和成品油貿易等方面洽談合作。此外還包括雙方在石油勘探、石油化工及天然氣工業的技術交流、人員培訓等未來可能合作的項目。

    《臺潮石油合約》勘探期限即將屆滿,經研究發現仍有許多優質儲油氣潛能的勘探好景區尚未勘探,經雙方協商後決定以修改合約條款方式延長勘探期至2010年12月31日,以持續進行尚未完成的勘探工作。

    《烏丘嶼凹陷(南日島盆地)協議區聯合研究協議》所劃定協議區面積約9804平方公里,計劃以一年的時間對雙方在合作區域內的石油地質數據進行油氣資源量研究,在協議執行期間暫時不進行數據採集等現場海域勘測作業,協議期滿雙方將提出共同研究報告,並根據評估報告結論決定是否進行下一階段的物探協議或石油合約,屆時雙方將在分別取得各自主管機關批准後執行。

    《肯尼亞9號區塊部分權益轉讓協議》則規定,中國海油下屬非洲有限公司--CNOOC AFRICA LTD.將肯尼亞9號區塊30%的工作權益轉讓給台灣中油股份公司下屬公司--OPIC CHAD CORPORATION。

    中國海油總經理傅成玉説,中國海油與台灣中油自1994年初次合作以來,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商業原則建立起良好合作基礎,在海洋石油領域的合作已經取得了初步的成果,雙方將繼續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商業原則基礎上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並尋求更廣泛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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