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月8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8日公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對此,香港特區政府表示,珠三角地區一直是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先行地區。在國家改革開放30週年之際,該綱要的編制和實施有重大意義。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歡迎綱要肯定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和支持粵港澳三地在中央有關部門指導下,擴大就合作事宜進行自主協商的範圍。在此前提下,粵港加強合作日益重要。
發言人表示,作為先行一步的試點,目前最重要有3項工作:首先,推進香港服務業在珠三角和廣東的進一步發展。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框架和規定下,爭取更多開放措施在廣東先行先試,並藉在廣東先行先試的經驗,鼓勵香港服務業在內地其他地區發展,開拓新領域。
第二,與珠三角地區緊密協作,確保在發展港口和機場方面能夠明確分工,佈局合理,優勢互補,以保持香港作為亞洲區內重要港口和民航中心地位。
第三,繼續發揮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和作用,推進香港金融業進一步發展,併為業界開拓在內地發展的機會。